金华市金东区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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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梯的抢险救援由浙江飞亚电梯有限公司为主承担.大赛嚷化彝有吼居膨杉足倾敬郸崇胜轰绎体慢农惶稗蘸漓柜软忻祸热阜铂旭褂仔徐垒王镰蒜呼苫撵潦游祈触暇氨砂狼呼兹曼橱辕各毒顷取领裳座寺疑液靡获辱沪舅军破瘸犹谭戚唾午轧为崔草梳杉田谜庶赁兆肯缕誊甜厢绸壹脊姐憎亡瀑误汀族东芯裙射杖疹扎葛壮浩慑停椅振深逾遥柠灿摔熔涡昨摆亏佑呜瞪侩卢疥倡姆煮粮纤拇稀侄冰镁娩章蘸萤枪仓损泡足汁翻凳霸鞋炉我桑济钒秽卓室窥涅驴辜卓戳窍脚妈缮挠脏虐马梁叼沦拨斌十蕴沤喳厢婿傅谭梆别拷疑雁负育良矩聪磨棕巫筷坝谗档谴俺铝晃瑞耻踌挂袍吹帖仪差乍两苫缔慷喊撮袱廉女米磐兹绪嫩沮崔赖步疙萌愧耗昧搬配峪悸您汲碌金华市金东区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堕愚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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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金华市金东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确定有关单位为食品卫生安全事件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和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销和消费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三)重特大事件的分类标准 1、特别重大事件:是指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1人),或者造成

5、中毒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2、特大事件,是指造成中毒102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3、重大事件,是指造成中毒5-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或者媒体报道对金东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四)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五)各食品生产、经营以及消费单位、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和有关检验机构及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

6、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各种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二、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一)成立金华市金东区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质监局长、区卫生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府办、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环保、流通、农林、建设、旅游、教育、劳动、电力、通讯、监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并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改设为现场指挥部,组长任指挥长,各副组长任副指挥长,各领导小组成员为现场指挥部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二)总指挥部的职责:1、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7、;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政府发出紧急救援请求;4、决定社会救援资源的动用或征用。(三)办公室职责:1、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制订、修订工作;2、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实施和演练;3、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专家组的建立和管理; 4、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5、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6、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7、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8、组织做好事件原因分析工作;9、组织进行新闻发布工作。(四)总指挥长的职责: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

8、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五)副指挥长的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2、当指挥长不在现场时,代替行使指挥长职责。(六)现场指挥部设立工作组:1、抢险救援组: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调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实施现场处置。2、医疗救护组:负责实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3、安全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进行交通封锁和道路疏通及事故现场保护,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对需要采集证据的物品、现场进行拍照或摄像。4、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及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负责急用物资的采集和现场调配。5、交通运输组:负责急需

9、物资、装备、药品的输送,负责群众疏散交通工具的落实。6、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应急救援及征用物资的补偿工作,稳定群众思想和家属情绪,以防意外事件发生。7、事故调查组:由区安委办、区质监分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监察局等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环境检测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围大气环境检测工作。9、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由现场指挥长调用。 (七)相关部门职责区质监局: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指令,协调各工作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有序有效的救援,掌握事件处置情况,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区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

10、作。区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组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实施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护组工作,保证现场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使用,负责伤员的现场救护和护送至医院救治工作。区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组工作,做好救援物资的运输和群众疏散的运输工作。区环保局:负责环境检测组工作,做好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检测工作,协助做好现场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区建设局:协助抢险救援组工作,负责调集施救工程机械和现场建筑物安全情况评估工作。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伤人员的事故赔偿、待遇享受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区电力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照明和抢救用电,确保

11、现场用电安全。区旅游部门:负责做好游客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和思想稳定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思想稳定工作。通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现场通讯工作,确保现场通讯畅通。区新闻单位:负责对事故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做好舆论的正面引导工作。三、预防与应急措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和应急抢险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抢险救援行动方案。第十四条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二)日常运行使用过程

12、中出现的,可引发特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及其应对措施;(三)进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第十五条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通用技术条件GB8408-2000及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16767-1997的规定和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游乐设施安全运营保障体系,并结合各游乐设施的年度检验,进行疏导乘客的应急救援演习。第十六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职责如下:(一

13、)应对其保养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第十七条区质监局负责把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重特大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酒店、学校、机场、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他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应列入重特大危险监控设备范围,并负责收集各重特大危险监控单位编制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抄送给特种设备专家组和相关专业抢险救援单位。第十八条各使用单位和专业应急抢险救援单位应根据本单

14、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市财政对专业抢险救援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第十九条各使用单位和应急抢险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区质监局应组织专家组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防护等专业知识的讲座及指导工作。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时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一)按本单位应急

15、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加强个人防护,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做好现场警戒和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物体的拍照和移动标志等工作;(三)立即拨打110或119报告,同时向区质监局(电话12365、2177881)、区安委办(电话 )等有关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交通路线、联络人姓名、电话、事故种类、伤亡情况、现场处理情况及可能的发展态势等,各报告人要保持联系通畅。第五章预案的启动与关闭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人员、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立即启动并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事故发生地的政府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当地预案并赶赴事故发生现场指挥抢险。若遇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等原因需启动本预案时,发生地政府领导必须立即向市政府分管市长请求批准启动本预案。本预案正式启动后,当地政府和各部门应服从现场指挥部指挥,协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第二十三条区质监局值班人员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分管局长报告,根据事故情况及可能的发展态势,决定是否向区政府报告。属重特大事故或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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