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霍乱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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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市霍乱应急处置预案1.1 编制目的 为预防控制霍乱在我市的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霍乱疫情造成的危害,控制其蔓延,保护社会公众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和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卫生系统内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 疫情分级与判定 1.5.1 疫情分级 (1)一般疫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

2、发病9 例以下。 (2)较大疫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1029 例,或波及2 个以上县(市、区),或在市中心城区首次发生。 (3)重大疫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 周内发病30 例以上,或波及其他市,有扩散趋势。 1.5.2 疫情判定 当年首例病例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诊,其后续病例由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 1.5.3 诊断标准 见卫生部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 2 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市卫生局统一管理全市卫生系统霍乱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统一调配应急技术力量和应急物资,组织专业队伍培训和

3、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对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向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报告本市发生的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情况;发生重大以上级别霍乱疫情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反应的建议。 县(市、区)级卫生局在市卫生局的统一指挥下,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霍乱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统一调配应急技术力量和应急物资,组织开展专业队伍培训和霍乱疫情应急演练,指定医疗救治医院;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本地发生的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反应的建议;协助当地交通部门设

4、立交通卫生检疫站,对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物资进行卫生检疫。 2.2 应急处置专家小组及其职责 为了及时有效快速控制疫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小组: (1)医疗救护专家小组。主要由传染(感染)科、内科、儿科、急诊科等专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救治方案,参与病人的医疗救治。 (2)预防控制专家小组。由流行病学、消杀和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参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3)检测技术专家小组。由病原学等方面检验专家组成,负责病原学、血清学样本的采集、运送、检测及结果的判定。 2.3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及其职责 2.3.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

5、)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霍乱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反馈和上报;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对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情况的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进行复核上报。 (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霍乱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上报;参与和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与报告、外环境监测、疫点、疫区消毒和病原学监测;负责病例样本的采集、检测、上送;按照卫生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对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情况依照疫情的发生、发展、控制过程进行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2.3.2 医疗机构 (1)医疗救治

6、医院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霍乱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霍乱病人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病人隔离、院内消毒、疫(病)情报告等工作。 (2)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对病例的个案调查。 (3)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负责完成门诊和住院腹泻病人的登记、样本采集、检索和报告。 2.3.3 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规范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3.4 爱卫办和健康教育机构 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 3 疫情监测、预测、报告与通报 3.1 疫情监测 3.1.1 日常

7、监测 (1)腹泻病人监测。各级各类医院在霍乱流行季节指定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通过肠道门诊或巡诊,对腹泻病人进行登记、采样和检索,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2)外环境及食品监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当年霍乱监测方案,开展外环境水体、公共厕所、水产品、重点食品的监测。 3.1.2 应急监测 (1)腹泻病人检索。在疫点、疫区主动搜索腹泻病人,并取样检测,及时发现带菌者。 (2)外环境监测。疫点、疫区周围及直接关联的水体、粪肥污染处、医院污水排放处、海(水)产品等在控制疫情期间每天进行监测。疫情结束后1 周连续检测3 次,阳性应继续进行检测,阴性后转为日常监测。 (3)食

8、品监测。应根据流行病学特征抽查市售有可能受污染食物,如熟肉制品、凉拌菜等,特别要注意水产品、海产品等。 3.2 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报告单位应在诊断后 2 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辖区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卡通过网络报告。霍乱确诊病例由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 3.3 疫情预测 (1)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依据国内外及本地的霍乱疫情动态、有关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后对本地霍乱疫情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并

9、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由卫生行政部门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据预测结果,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市卫生局依据预测结果,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3.4 疫情通报 当本市或邻近市及邻近外省发生霍乱疫情时,市卫生局将及时通过省卫生厅向邻近的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 接到市卫生局疫情信息通报后,各县(市、区)卫生局应当及时向有关医疗机构通报。 4 应急反应的启动与终止 4.1 一般疫情应急反应的启动 当出现一般疫情时,由当地县级卫生局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启动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反应。县级政府应当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10、统一指挥本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 4.1.1 市卫生局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赴现场进行指导疫情处置。 4.1.2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各县(市、区)当年首例霍乱病例进行复核,并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诊。必要时,对后续病例进行复核、指导现场疫情处理工作。 4.1.3 县级卫生局应急反应 (1)成立县级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力量参与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各地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信息。 (3)开展人员培训和大众性健康宣传教育。 4.1.4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反应 (1)疫情监

11、测与报告。加强疫情监测,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疫情信息。 (2)流行病学调查。按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开展个案调查;依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核实诊断;描述病例发生时间、地点和人群上的分布,从流行病学上分析传播链,追溯传染源。 (3)检验检测。开展腹泻病人、密切接触者、外环境样本的采集和检测。实验室按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开展病原菌分离培养及菌株的血清分型。 (4)疫点、疫区处理。按照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以及其他有关霍乱防治文件的规定划定疫点、疫区范围,进行疫点、疫区处理,做好随时消毒、终末消毒、饮水消毒。必要时,可报经当地政府批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采取

12、必要的疫情控制措施,如限制人群流动、禁止大型集会、大型聚餐等。 (5)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按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中的有关规定对疫点内全部人员进行登记,询问5 天内的腹泻史等,并采便送检和预防性服药。预防用药应选用流行菌株敏感的药物,服药时间为2 天。 4.1.5 医疗机构应急反应 (1)加大腹泻病人监测力度。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霍乱流行季节指定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通过腹泻病门诊,对腹泻病人进行登记、采样和检索,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发现疑似病人要隔离留验。 (2)开展腹泻病人的主动搜索。指定医务工作者或当地干部每天到疫点、疫区内巡回搜索腹泻病人,并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带菌者。 (

13、3)医疗救治。病人实行就近治疗的原则,指定定点医院或具备消毒隔离条件的医疗机构收治病人;危重病人应先安排现场抢救,等病情稳定后,再由医护人员陪同送往指定的隔离病房。霍乱病人按甲类传染病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治疗措施,按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中的治疗方案进行救治。 4.1.6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急反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依法重点加强饮食行业、饮水卫生、农贸市场、集体食堂、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的管理和腹泻病人的收治等进行监督检查。 4.1.7 爱卫办和健康教育机构应急反应 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普及霍乱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断传播途径。

14、 4.2 较大疫情应急反应的启动 出现较大疫情时,由市卫生局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启动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反应,市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指挥本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除了采取一般疫情应急反应外,还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卫生局成立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力量参与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对各县(市、区)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专家组赴现场参与疫点、疫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查明传染源和传播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3)疫情发生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大重点人群监测力度,对与病人可能有传播关系的一

15、般接触者及可能与流行有关的重点职业人群开展监测。 (4)市、县两级卫生监督部门要依法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加大饮用水消毒药用量;加大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重点是疫情报告、腹泻病人检索落实情况。 (5)本市非疫情发生地县(市、区)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加大腹泻病人的监测力度,提高腹泻病人的检索率。 (6)市、县两级健康教育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霍乱防治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知识,动员发生腹泻的群众即时到医院诊治。 (7)请示政府采取紧急疫情控制措施。除限制人群流动,禁止大型聚会等措施外,必要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1 条、第42 条规定,实施短期卫生检疫、疫点(区)封锁、学校停课、集贸市场停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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