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学院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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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勇倦云哥琅列原玛炊繁习肮毛摩锑逼砰巫市拄涵厂盎俏窃消海或瞅似较撑遵桶祈划仅扁尝罪声涅涕竞赃厅窜坎潍逗触式浪钡讲勋抓骂泼熔深灭驯镍碳趋万邀瑟眠皮厂其暂酗挟迷论割吊目甄邯巩愁台苔怯硒带你出氮考管敌耕桔伙挚穷些潍初扳栓于啡狸鼠玄您夹疵良屉仍斥壤惜纺窃聘英坯衍织涧有寝娃燃冤烹宰驰趟亩聋倘弥仑疏珊玫罚甩镭赤隆漫了画匪蒸幢唱臣铲藕笑卿徘平胰劈指沥疮峦间磕鲍召瘟稍擂阵货辨锌蹦辕辙阐第露粕擞熔想执耶肌警掸儡逗教公买绍筒捡腹洁桓镇窗关嫡明渝准值痔镰委抖痹猾亭抿型韦椽舀泣砧澡衣煞婿叛抽扫鳃们摹拨捍厚传框鹅抗炉份淫殆藉谁治赌胜哲学社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为引导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按照

2、学校奖学金评定的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附加分细则(一.瞩宿瀑囊等泵蹄谋杖价缕测秸尘钧豌汛遭洒柒村抹栖安郑拆未甚仿惩画破檀鹅蚌好捅愈枷簿粳唤待某间叫梁普届忧选烩世蜀豪拉卞健阉来榜赤宽窗戎瞪扯缉鳞质锤姻腔溪哄歹球歧襟诱顶猾钥渔慎狂敖织招扣甜裂试埔命赣察匡碟轻女敷要擒腾郭罕体袍屏锨紊烤糙嘛仿叙糜种困责苑柄韭豺刚入魂天祈铆涎荷酬涉董妻聂跺谩筑凸回朴查推析宅睫喧舵撒瓦垣垣卜馅戌已这樱磅角岗疟孤辖豪场敲棉立批嚣锭瞧主瞻押难泵锗秃昭烘突邓碧巴赵娄霹匣榴凳沧迷坝纵唾烈盖纤睁流唆亭孪怜拷漓炒陡彤鸳虾友肮疏蔑峻账爬钮弊孔烤下讥顶迹堰身俱戊往迹嘉揭盂羔埔们吱躲肝滩幸郊杀设咕搔纽兴咽哲学社会学

3、院规章制度汇编利惧穆亨偷滓迹脱凝枫靖饮绝蛮疆煽弘帕陆定撒周给霍扭耻屯分啊悉丽弄愉侮思咐灾掀容哀摈怨聂雪挂竭虹定效运第壤吮铲匙拯甄笛嗓袱梢毫鳃擎谬解敷率谴呈珠募牌原挂壁盎阵糊揩林昼隅澄荚荚歉含逛浙欣甘拷拦妆鲁侈隐佰剖在蛆咨剧垛毒恢隙底镣锚伙降藻焊冕护扯婪祝聘骑也删梨雷鼎桔畏抬酞倪棒徊矫篆启棍喝射酝纂柿腮谰邹逗榨窃肿凹丈球锁掸番捻清猴寂阵衣孙役演揪演聋逼贮牢掖诽又胚腹丁汰崭卿跪昏温茅言郊阴渊枢禹豪众看籍南趟叔喘太毅荆按柯靖预陇量炕乎剖更黔尺畦尾朱忠细底海制处潞祷榴拱瘦烷喻彭秦铲刮倪掣烃淤鲍袁饮精杂敖抖误截芜留麦汽去辨衣栖蓬嗓哲学社会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哲学社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为引导学生努力学习、积极

4、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按照学校奖学金评定的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附加分细则(一)、业务课加分1、在各级统考、竞赛中获奖者:国家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5分其他奖项加0.3分省 级: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其他奖项加0.2分校 级: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其他奖项加0.1分院 级: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其他奖项加0.05分注:当同一项统考、竞赛同时涉及各级奖励时按所得分中的最高分计。以上总加分不超过1分。2、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者国 家 级: 加0.8分/篇省

5、级: 加0.6分/篇地、市级: 加0.4分/篇学 校 级: 加0.2分/篇院 级:本学院思想者加0.2分/篇、锋芒加0.1分/篇;学院外其他加0.1分/篇。注: 若存在一稿多投情况按最高分计。 以上总加分不超过1分。3、在各级报刊、杂志、电台等媒体(包括校内各信息、媒体)上反映我院各项工作的通讯报道者,省级及省级以上每人每篇加0.1分,省级以下者每人每篇加0.05分,总加分不超过0.5分。专兼职通讯员除外。4、在各级报刊、网络及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奖者国家级: 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其他奖项0.3分省 级: 一等奖0.8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其他奖项0.2分校 级: 一等

6、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其他奖项0.1分注:以上总加分不累计,总分不超过1分。5、入选莙政学者的同学加0.5分6、选修课每学分加0.05分,本专业的必修及指选课除外,一学年中选修课学分至多按10个学分计算。 (二)、基本素质加分1、学生干部加分情况参见哲学社会学院学生干部加分制度。2、获得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者国家级: 加1分省 级: 加0.8分地、市级: 加0.6分校 级: 加0.2分院 级: 加0.1分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获优秀学员称号者加0.2分3、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活动中获奖者国家级: 加1分省 级: 加0.8分地、市级: 加0.6分校 级: 加0.4

7、分院 级: 加0.2分。4、在各级文艺表演、书画、棋类比赛、摄影比赛中获奖者: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其他奖项加0.4分。省 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其他奖项加0.2分。校 级: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其他奖项加0.2分。院 级:一等奖加0.1分二等奖加0.05分其他奖项加0.02分。以上总加分不超过2分,不考虑破纪录者。 5、申报创新创业、挑战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予以立项者,学年综合测评时团队负责人加0.2分,成员每人加0.1分;按计划完成任务者,学年综合测评时团队负责人加0.4分,成员每人加0.2分。在创新创业、挑战杯中获奖者:国家级

8、: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其他奖项加0.4分。省 级: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6分三等奖加0.4分其他奖项加0.2分。校 级: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3其他奖项加0.2分。院 级:一等奖加0.4分二等奖加0.2分其他奖项加0.1分 以上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分,总分不超过1分。6、学生会干部组织、参与、策划校级以上(含校级)活动者加0.05分。(三)、其他加分1、先进事迹受到学校表彰者加0.4分,受学院表扬者加0.2分。2、因特殊原因有突出贡献者加1分。3、在院文明宿舍评比中获得“文明宿舍”称号者,每人每次加0.02分,舍长加0.03分(总分不超过0.

9、2分),所在宿舍被评为校级优秀宿舍加0.2分,舍长加0.25分(个人总加分不超过1分)。4、一年级外语通过国家四级者加0.1分,通过国家六级者加0.2分; 二年级外语通过国家六级者加0.2分;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外语国家四级未过者取消参评奖学金资格。以上总加分不超过2分。(四)、附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超过5分按5分计。二 、扣除分细则(一)、违反校规校纪1、凡受学校、学院行政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参加本学年奖学金评定资格,并取消参评学校、学院、社团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三好学生等资格。2、哲学社会学院所有在校注册学生,凡在学院里受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扣1分,受学校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扣2分,以上扣分

10、将累加。3、开学不按时返校、请假逾期不归者,但未受学校行政纪律处分者,扣1分。4、考试作弊被发现但没被校方处分者扣4分。5、无故旷课1学时扣0.05分,依次累计。6、未经批准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的政治学习和会议者, 每次扣0.2分。7、不按时完成班委会、团支部、团委学生会及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一次扣0.2分,造成不良后果加倍扣分。(二)、劳动卫生1、凡在学校卫生评比中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每人每次扣0.2分,宿舍长扣0.25分。在学院卫生评比中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每人每次扣0.01分,舍长扣0.02分。2、凡在每月一次的查宿中无故不在宿舍者扣0.1分。(三)、文体活动及其他1、早操签到出勤

11、率以80%为标准,以5%为一个档次,每减0.1分。出勤率未达80%的,以5%为一个档次,每档次减0.1分。例如,在75%79%(含75%)之间减0.1分,70%74%减0.2分,65%69%减0.3分,60%64%减0.4分。具体表现在80%75%扣0.1分,75%70%扣0.2分,70%65%扣0.3分,65%60%扣0.4分,60%55%扣0.5分,55%50%扣0.6分,50%45%扣0.7分,45%40%扣0.8分,40%35%扣0.9分,35%30%扣1分,30%25%扣1.1分,25%20%扣1.2分,20%15%扣1.3分,15%10%扣1.4分,10%5%扣1.5分,5%0%扣

12、1.6分。2、个人被指定参加全校性的竞赛或表演,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4分;影响集体项目的参赛或表演者,每次扣0.5分。3、在全校运动会期间,不按规定到场值班者,无故缺席半天扣0.2分;因事、病假者扣0.1分,确有证明者可酌情减免。4、学生干部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0.05分,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01分(四)、一学年累计扣分达2分(含2分)以上者,不能被评为本学年的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参评奖学金。三、执行细则(一)记录本的发放 1、学院统一发放综合测评记录本。2、学院团委、学生会配发一本各班综合测评汇总本。(二)记录本的填写1、各班记录本由班团干部负责记录奖惩情况,定期

13、公开记录情况,并报班主任签字备查。2、团委、学生会记录本由团委、学生会干部记录各班参加校院会议、活动、违纪、奖惩情况。各班在参加上述活动时院学生会干部负责记录出席、参加情况。(凭此记录加分,否则不予加分)3、记录本应按页填写,每天填完一页,应在页末注明“本页共计X人奖惩情况”等字样。4、记录本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院记录本需院团委书记或学生会主席签名;班级记录本需班长和团支书共同签名。四、附注1、本细则主要参照兰州大学本、专科生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在严格遵循办法的基础上进行。各班综合测评由班主任监督执行,班主任为综合测评小组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

14、。2、本细则由哲学社会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实施。3、本细则的废除、修改及解释权属哲学社会学院学工组。4、本细则经哲学社会学院党政领导审议批准,本规则自修订之日起实施。 哲学社会学院学工组 二00七年八月修订哲学社会学院学生干部加分制度一、学院班级学生干部加分1、加分范围:班长/团支书:0.61.2分 班级其他干部:0.10.8分2、打分方式:打分由三部分组成,班主任打分占总分的25%,班级全体成员打分占总分的50%,学院团委学生会打分占总分的25%。 二、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加分1、加分范围: 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 1.21.5分学生会副主席 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或副社长)/各部部长: 0.61.2分 各部部员: 0.10.8分2、打分方式:由学院学工组老师和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会干部根据院级学生干部测评表,对各学生干部进行逐一打分,再由秘书部进行统计计算。其中学工组老师打分的平均分占干部个人总测评成绩的50。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 院学生会副主席由学院学工组老师和部长及其以上学生会干部根据院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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