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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批量试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避免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不合格,保证供方提供的原材料符合产品质量要求。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橡胶原、辅料,注塑粒料以及其他A类物资试料检验。3、职责3.1生产部负责试验材料的使用及确认。3.2质检部负责试用材料的跟进及检验,并对试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判。4、工作程序4.1 原材料到货后,采购部向质管部报检,质检员按照对应产品的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 进货检验,同时以“信息联络单”的形式,通知生产安排材料试用。4.2 材料可暂时安排放置在库房,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试用期间的材料进行标识,在试用结 果未形成前,不得发放。4.3 生产部应及时安排原材料的小批量试用,根据具体产品决定领用数量,并进行单一材 料符合性试用。4.4 试用生产流程中,各工序操作者应认真填写产品生产“随工单”,并及时向车间主管 反馈材料使用情况。车间主管对试用材料的符合性进行确认签字,并出具使用意见。4.5 质管部对试用料的产成品进行相关检验。4.6 试用料产成品检验合格,生产使用意见合格后就可判定进货材料合格,质检员负责将 结果记录在“进货检验报告”中,通知库房正常入库管理。4.7“试用随工单”作为材料进货检验的附件一同保持。5、记录(试用)随工单产品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