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79732969 上传时间:2019-02-17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52.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XX“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八三五七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集团办法、三院办法和八三五七所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2、本办法适用于XX(以下简称XX公司)。第三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XX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实施,以及规定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措施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四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与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务实高效,充分发扬民主,确保事项决策合法合规,决策过程可追溯,落实有力。第五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构是公司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按照公司章程需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定的事项,在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定前,应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第六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接受公司监事和国有控股方等上级有关部门监督。第七条 职工

3、群众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工会法等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参与涉及其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八条 XX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集团、三院办法和八三五七所办法确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意见、办法未明确列举但符合“三重一大”定义的事项,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决定后列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第九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采取的重大措施;(二)关于公司

4、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从事高风险经营的重大决策;(三)关于公司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利益调配、资产运营、资产调整、资产转让、资产处置、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重大决策;(四)机构调整、薪酬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的重大决策;(五)关于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重大决策;(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第十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上干部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5、确定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十一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会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关键经营指标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一)公司股改、上市项目,再融资项目,产权投资项目;(二)自筹资金投资的重要科研、研制及重大产业项目;(三)重大预研项目、自主创新项目;(四)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事项;(五)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六)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七)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第十二条 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公司规定的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资金的限额时,调动和使用资金的事项。主要包括:(一)年度全面预算和预算大幅调整方案;(二)对外捐赠、赞助;(

6、三)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四)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五)无专项制度规定的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事项。第十三条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在确定的标准和额度范围内,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控。第三章 决策权限和程序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定政策性、全局性、涉及长远和关系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事项,党支部主要成员列席会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会负责审定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决定的方案及措施

7、;(四)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长期投资计划;(五)选举和更换董事及监事;(六)审定董事会、监事的报告;(七)审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八)审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十)公司股改、上市项目,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十一)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第十五条 董事会负责研究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审定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二)拟定公司经营方针和重大经营方向变更方案;(三)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8、)审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六)审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重大经营管理方式改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审定对外大额捐赠、赞助;(八)审定公司人事、财务、“三重一大”决策以及上级要求的重要规章制度;(九)审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采购与技术引进、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十)研究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第十六条 公司经理办公会负责研究、决策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拟定公司年度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年度科研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二)拟订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三)研究重

9、要设备和技术引进事项;(四)研究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事项;(五)研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六)研究决定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七)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八)审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拟定的规章制度; (九)审定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项目安排;(十)经理办公会确定其他重要议题。第十七条 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策,应当履行调研论证、会议审议、报告备案程序。第十八条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决策前应当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并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论证。(一)重大项目应经过专题论证;(二)重要人事任免应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意见;(三)改革调整、

10、经营管理方式转变、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第十九条 对影响公司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应事先与控股方进行汇报沟通,听取意见。第二十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以会议方式做出,并履行规定的程序,保证决策行为符合集体决策的规定。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决策会议符合规定的人数方可召开,决策事项应经充分讨论,与会人员应分别发表意见。会议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研究多个事项时,应逐项做出决定。会议对决策事项存在严重分歧,应延缓做出决定。(二

11、)决策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反映参与人员、讨论事项、议事过程、参与人意见及会议结论,有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会议记录中应设立法律意见栏,存档备查。(三)紧急情况下由公司领导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做出决定的,应当事后及时向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并履行会议追认程序。未被会议追认的,临时决定人应对其决策负责;(四)需要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时,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五)参与会议决策的人员,其个人利益与“三重一大”事项存在重大关联或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第二十一条 “三重一大”决策做出后,依据相关规定需报上级审批的,应当及时报告决策情况,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第四章 决策实施第二十二

12、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作出后,由公司领导按照分工明确落实决策事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由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 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董事会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执行。第二十四条 公司党支部要保障决策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第二十五条 决策实施后应当履行后评估程序,由责任部门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决策事项进行后评估。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归口管理XX“三重一大”决策的协调工作,保证决策程序的规范履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各部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工作。第二十七

13、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除外)应当经过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第二十八条 涉及职工重大利益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除法律规定或政策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应当按照职工大会制度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公开。第二十九条 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董事会在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工作中,应反映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第三十条 公司党支部配合XX纪监法审处在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腐倡廉建设督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按照xx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的具体要求,对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或任期管理责任进行审计,对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和评价。第六章 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 “三重一大”决策责任划分:(一)公司董事长是董事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总经理是经理办公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负责组织和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工作,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三重一大”决策会议成员依权限、依程序参加“三重一大”决策。与会成员要行使监督职责,并履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三)公司分管领导对职责内“三重一大”决策草案负责,领导、组织、检查业务部门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准备决策会议材料。(四)董事会秘书负责对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作形式审查,公司综合部负责对经理办公会会议材料作形式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决

15、策会议的准备工作,真实、完整记录会议内容,及时形成决策文件。(五)公司各管理部门负责承办相关“三重一大”决策议题的调研论证工作,并提出决策草案。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对决策草案的可行性论证负责,保证论证合规充分、数据可靠、要件完备。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区分不同情况给予处罚或处分。(一)未按规定建立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超越权限或个人擅自决策不报的;(三)未对决策草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或在可行性论证中弄虚作假的;(四)未按规定履行决策事项报批、备案程序的;(五)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六)泄露应当保密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七)其他因违反本办法而造成“三重一大”决策失误的。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上级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