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培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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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和田地区人事局 发表时间:2011-2-10 字体:大 中 小背景色: 打印本稿 关闭 各县(市)委组织部、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地直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对人事人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地区公务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新人发200927号)精神,经地委组织部

2、、地区人事局、行署信息化办公室研究,特制定和田地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和田地委组织部 和田地区人事局 和田行署信息化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和田地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和田地区公务员对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的掌握了解与实际应用能力,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新人发200927号)精神,2011年将在全地区各级公务员中开展电子政务培训。现结合地区干部

3、培训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一)提高公务员对推进地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电子政务工作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促进地区信息化建设。 (二)掌握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及电子政务工程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三)掌握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网上办公实务,了解信息安全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从事电子政务工作的专职人员要掌握新疆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和新疆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规范。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电子政务工程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基础知识、信

4、息安全。 (三)计算机应用技术及网上办公实务、电子政务与公共服务、新疆电子政务建设规划。 培训教材采用中国人事出版社2006年新版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教材信息化与电子政务读本(陈云坤主编;书刊号:ISBN7-80189-450-2)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指南(第二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编)。 培训教材由各单位、各县市自行征订。 三、培训对象 全地区各级机关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以外)。 四、工作职责和分工 (一)全地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主管部门为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和田行署信息化办公室协办。具体工作由地区人事局承担。 (二

5、)地区人事局负责全地区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考试等综合管理及师资骨干培训工作,地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的组织实施;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电子政务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培训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电子政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演示及上机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以增强培训实效。 (二)举办地区电子政务师资、骨干培训班,聘请自治区专家授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直各有关单位选派1名、各县市选派3-5名精通计算机的人员参加地区举办的师资骨干培训,参加师资骨干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负责对本单位、本县市的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 (

6、四)地直各有关单位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全员培训工作于2011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县(市)机关及乡镇机关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全员培训工作于2011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内容:按照培训教材全疆统一命题。(按年龄阶段35岁以下,36岁以上确定两种试题)。 (二)考试方式:采取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颁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电子政务)(按照年龄阶段,35岁以下考试颁发贰级证书,36岁-55岁考试颁发壹级证书,56岁以上人员只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

7、。 (三)取得全国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的公务员,由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自治区认定后,免于考试。 (四)具体考试考核工作安排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训人员考试信息资料上报按照关于在全地区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试的通知(和地人发2009112号)第九项要求予以上报。 七、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地直各有关单位要从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和高效能政府的高度来认识此次培训学习活动,把“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总体规划,作为公务员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在职培训必修课程。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克服工学矛盾,制定培训计划。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务员电子

8、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的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三)地区将开展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列入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各县(市)、地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地直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5月30日,各县(市)于2011年8月30日前将总结(包括单位应参训人数、实际参训人数、考试合格率、人员花名册等)报地区人事局。 (四)切实完善公务员培训证书登记制度,将培训学习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培训档案并及时予以登记,公务员培训证书送地区人事局培训科验证。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将对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开展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六)考试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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