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率及其他支出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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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关于XX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xx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本次审计围绕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推动深化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库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基本建设等预算资金分配管理情况,以及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等18个省直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还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体育彩票公益金、海域使用金及6户省管企业进行

2、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中注重发挥建设性作用,积极督促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建立完善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取得良好成效。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转方式、调结构,全省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财政收支实现较快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2012年,省财政厅不断规范预算管理,年初预算到位率明显提高;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前11个月省级支出进度达到90.6%,比上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继续推进财政

3、改革,选择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15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试点,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投资计划和资金分配管理,年初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批复率达到77%;积极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的时效性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审核批复部门预算不够严格。2012年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初部门预算中,有103个部门单位应编未编会议费支出预算,36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接待支出预算,35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用车支出预算,279个部门单位应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7.38亿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二)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不到位。去年审计指出的预算单位违规转款、有些支出应实行未实行

4、直接支付等问题,至今年审计时改进效果不明显。1.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836个省级预算单位中,仍有515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66.22亿元转至其他自有账户,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授权支付金额的61.6%和20%。如XXXXX中医药大学将省级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等资金1.22亿元转至单位工会账户,占该单位授权支付金额的53.65%。2.省级预算单位中有519个单位的相关支出未按规定实行直接支付,涉及金额75.78亿元,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商品服务支出总额的62.08%和49.69%;8所高校未按规定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归还银行贷款,涉及金额2.56亿元。3.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

5、经营预算和部分专户管理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仍采取实拨资金方式拨付到有关单位,涉及金额82.27亿元。(三)公务卡结算改革进展缓慢。我省从2008年开始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但从审计情况看,此项改革进展比较缓慢。1.省级预算单位中有82个使用公务卡结算,结算额为2294.8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4.52%和258.91%,但单位覆盖面只有9.81%;同期各单位现金结算额为10.29亿元,是公务卡结算额的45倍。2.省财政厅2011年12月制定省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7个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但未得到全面落实。抽查发现,

6、2012年有269个预算单位仍使用现金结算上述项目,涉及金额3.11亿元。(四)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1.省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年初只明确了支出用途,未落实批复到具体项目单位。2012年共分配省级公共财政预算专项资金268.78亿元,其中年初批复到项目单位145.73亿元,只占54.22%。2.资金分配时间较晚。2012年省财政厅分配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补助经费、农业良种工程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等14项资金全部在12月份才下达,涉及金额5.29亿元,不利于资金及时有效使用。(五)省发展改革委预算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1.部分投资计划下达时间较晚。2012年11月至12月共下达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计

7、划1.21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的12%,不符合财政部关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最晚应于当年10月底之前全部下达的规定。另外,有4.12亿元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于11月下达,占该专项资金的27%,年度内难以发挥效益。2.评审程序不严格。在未经专家评审的情况下,向大众日报支持两区建设网络信息平台等4个项目,下达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2100万元。3.超出项目申请额度分配资金。XXXXX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XXX师范大学等7个项目单位共申请建设资金补助4530万元,实际安排7280万元,多安排2750万元,超出申请金额60.71%。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本次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市及12个县(市、

8、区,以下简称县)地税部门,延伸审计了81个纳税单位、17户委托代征或代收单位,以及12个县级财政局和23个乡镇财政所。审计发现,有些地税部门履行征管职责不到位,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一)未严格依法征收税款。1.少征税款。截至2012年末,3个市、12个县地税部门少征收56个纳税单位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22.22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追缴入库18.25亿元。如济宁市地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分局2012年少征收1户企业应当预缴的企业所得税9.82亿元,审计期间已追缴入库;荣成市地税局少征收5户企业个人所得税和应当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等2.86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追缴入库7737.5

9、3万元。2.多征或提前征收税款。截至2012年末,11个县地税部门对40个纳税单位多征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5.73亿元;5个市、县地税部门对6户企业提前征收税费1.44亿元。如邹平县地税局多征4户企业土地使用税、城建税等8560.52万元;淄博市地税局齐鲁石化分局年度内提前征收1户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4亿元。3.延缓征收税款。2012年,6个县地税部门对10户企业违规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3.25亿元。如微山县地税局对3户企业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1.91亿元;临沂市地税局兰山分局对2户企业延缓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4424.29万元。(二)对委托代征单位监管不到位

10、。抽查17个委托代征单位发现,临沂市地税局委托没有代征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该所挪用代征税款2119万元;3个委托代征单位将代征税款975.53万元存放个人账户;9个委托代征单位延压税款7711.73万元。(三)通过税收过渡户延压税款。有4个县级地税部门设立或使用21个过渡户,延压税款1.35亿元。如2011至2012年,五莲县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和办税服务大厅通过在银行开设的1个单位账户和8个个人账户,过渡延压税款3885.3万元。截至今年4月,以上账户已全部销户。(四)改变税种入库,截留上级收入。2009至2012年,平邑县地税局将5户企业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822.71万元、个人所得

11、税643.75万元,改变为资源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缴入国库,导致截留上级收入5802.25万元。以上税款已于审计期间调库更正。(五)虚收空转税收收入。8个县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企业,企业再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等名义缴纳税款,共虚增税收收入13.33亿元。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今年对18个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73个二级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不细化、不真实。

12、1.12个部门、11个二级单位年初预算少报上年结转结余、当年收入等14.82亿元,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2.11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年初预算编报上年专项结转694万元,实际结转6.89亿元,少编报6.82亿元。2.部分预算资金未细化到项目和单位,涉及金额14.28亿元。如省教育厅所属13所大学编报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9.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全部填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省质监局年初预算中信息化建设等10项专项资金7003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3.7个部门单位、9个二级单位部分收入未编入决算、违规编报支出项目,涉及金额6.51亿元。如省广电局所属XXXXX电影电视剧制作中

13、心将差旅费、服装费等业务类项目支出1.26亿元,编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1.1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分项核算专项资金,以及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拨列支等问题,涉及金额13.08亿元。如省机关事务局未按批复用途分项核算专项资金2亿元;省社科院挤占科研经费281.17万元用于弥补公费医疗超支等日常公用支出。2.10个部门单位、7个二级单位2012年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较大,共计结转结余9.87亿元。如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决算报表显示,厅机关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累计结转结余2.86亿元,占当年专项资金总额的38.94%。(三)落实财政改革制度不到位。1.部分货物

14、、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2.27亿元,如聊城大学购置办公设备、教学仪器等1423.05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2.违规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或向其他自有账户划转资金4.63亿元,如省民政厅所属省荣军总医院将病房楼改造项目等资金1600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账户。3.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尚未办理使用公务卡;9个部门单位和7个二级单位公务卡使用比例较低,如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2012年使用公务卡结算1.26万元,仅占强制使用公务卡消费支出的2%。4.6个部门单位、27个二级单位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涉及金额12.72亿元。其中收取的学费、检验费、房租收入等未实行票款分离7.

15、54亿元;收取的培训费、广告费等应缴未缴国库或财政专户5.18亿元。如XXXXX科技大学将学费、住宿费等2.55亿元,通过学校收取后集中上缴财政,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四)“五项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13个部门单位、12个二级单位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超预算支出2908万元。13个部门单位、10个二级单位“五项经费”列支内容不真实,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2029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后,本次审计的省直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今年1至3月份“五项经费”共计支出11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

16、6.41%。)(五)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省农业展览馆等8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设置账外账、私存私放资金,涉及金额2.18亿元。XXXXX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4个部门单位和14个二级单位,以虚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报销2072万元。省住房建设厅等5个部门向所属二级单位、协会、企业等违规集中资金4404万元。省医科院等8个部门单位和19个二级单位少计收支和结余等1.11亿元。省交通运输厅等5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4.8亿元。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5市(不含济南、青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及分配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1576个单位及225个乡镇街道、441个村居、6202户家庭。审计结果表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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