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评估与市场管理系统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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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车评估与市场管理系统开发作者: 指导老师:摘要关键字:二手车评估、市场管理、开发系统、计算方式正文1.二手车评估方法与计算方式1.1二手车估价方法:二手车价值的估价通常有如下几种方法,这也是目前业内从业者经常使用的一些方法,不过结合他们各自多年的工作经验,肯定都会有一些适合自己的估价方式和常规方法不尽相同。我们介绍的是所有估价判断方法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适用于正常使用流通的常规二手车。1.2常用方法之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最大限度的参考所要评估对象的新车价格,如果同款式新车停产,则要参考同品牌相近车型的新车价格,然后再结合使用年限、使用情况、手续情况等因素利用折算公式折算器现实价格。一般来

2、讲,一辆车一年之内二手车价格较其新车价格相比损失20%左右,一年之后按每年折价10%来进行计算。1.3常用方法之现行估价法现行估价法是指以同款式、同年份、同使用期限的车辆在二手车市场上的平均价格为基础,再考虑所评估车辆的现时技术状况评定系数,以平均价格乘以系数从而判定车辆价格。这种方法是最贴近于市场真实价格的方法,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是具备大量的市场真实交易数据作为样本,这样的平均价格更具代表性。目前市面上提供专业全国二手车价格数据样本的机构不多,其中第一车网的二手车价值蓝本是最具参考价值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用这种方法判断一些偏门车型价格会有难度,特殊车辆则需特殊对待,不可较真。1.4常用方法

3、之收益现值法这种方法不适用于我们日常消费者使用,大部分营运下线或者具有集体赢利属性的车辆一般按此方法折价。收益现值是指根据车辆未来预期获利能力的大小,将其折现或者资本化。 在实际市场交易环节,大部分人都会将重置成本法和现行估价法相结合,同时在根据车辆使用情况、事故情况、车辆手续情况、二手车市场供需情况、新车市场表现等综合分析对比,得出最符合二手车价值的合理价格,虽然看上去繁琐,事实上消费者再买车的时候只需要多动动脑筋,多搜集学习资料,购买二手车的时候风险就会降低很多,也只有前期多费心,后期才能更省心。2二手车管理办法2.1总则2.1.1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

4、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2.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2.1.3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2.1.4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2.1.5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

5、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2.1.6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2.1.7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

6、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2.2条件和程序2.2.1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2.2.2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2.2.3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

7、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2.2.4 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

8、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2.2.5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2.2.6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3行为规范3.1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

9、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3.1.1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3.1.2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3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

10、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3.1.4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3.1.5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3.1.6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3.1.7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3

11、.1.8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3.1.9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12、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3.1.10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

13、一发票。3.1.11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3.1.12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3.1.13 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3.1.14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

14、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3.1.15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3.1.16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3.1.17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4.二手车销售发票管理软件4.1软件安装说明:4.1.1找到解压缩的Setup.exe文件,双击开始安装;4.1.2按默认安装,一直按“下一步”即可,当然也可安装至您所指定的文件夹;4.1.3在安装过程中,如若出现“.Ca

15、rTrade.mdb文件已存在,您想要安装程序覆盖它吗?”时,这是因为在此安装目录下,您原来已经安装过此软件,数据库文件CarTrade.mdb已经存在!如若要保持使用原来的数据库文件,请选择“否”,即不覆盖;如若要安装新的数据库文件,请选择“是”,即覆盖;4.1.4操作完成后,安装程序会在“开始”菜单的“程序”文件夹中生成一个“二手车销售发票管理”菜单组或在桌面建立了快捷方式(用户在安装时如若选择创建桌面快捷方式);4.1.5安装完成。4.2软件使用重要提示:4.2.1软件使用的数据库默认文件为“软件工作目录DataCarTrade.mdb”。在软件首次打开的“系统登录”窗体中,如果您不了解“帐套文件”的功能,请勿改变软件的默认帐套文件;4.2.2在对本软件的数据进行“初始化”或“恢复数据”等重要操作之前,请一定要先作“数据备份”。建议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备份,将备份数据形成一种习惯与制度;4.2.3在对软件进行重新安装或卸载(删除)时,可能会导致数据丢失。因此,在重新安装或卸载(删除)前,请先将数据进行备份。4.2.4备份文件名是按“数据库名”+“当时备份的时间”所组成的备份文件名称。因此,通过备份的文件名即可清楚是哪个备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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