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其它相关论文-近年我国剩余价值理论研究综述摘要:近年学术界就剩余价值理论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主要就剩余价值范畴的界定、剩余价值与剥削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来源和分配展开关于剩余价值范畴的界定,有特殊范畴论、一般范畴论和统一范畴论;关于剩余价值与剥削的关系,有等同论与不同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剩余价值,有否定论和肯定论;关于剩余价值的来源,有一源论、多源论和结合论;关于剩余价值的分配,主要有分享论 关键词:剩余价值;研究综述 一、关于剩余价值范畴的界定问题 马克思说:“G′=G+△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做剩余价值此外,《资本论》中对剩余价值还有其它概述,尽管表述有异,但实质是相同的,都是从量或质来界定剩余价值范畴近年人们就剩余价值涵义,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解读和界定,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一)特殊范畴论 1959 年我国出版的苏联科学院编着的《政治经济学》,将剩余价值定义为“雇佣工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雇佣工人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时至今日,众多高校和党校的教科书仍沿袭上述表述可见,长期以来人们总认为剩余价值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雇用劳动关系下,是体现资本家对工人劳动成果“无偿占有”这种剥削关系的特殊范畴。
20 世纪 90 年代著名经济学家宋涛就公然表示,资本和剩余价值不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通用的经济范畴近年,虽然难觅如此旗帜鲜明的主张,但一些人的意识中仍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剩余价值看作为特殊范畴徐雪平、秦恒认为,剩余价值不只是价值形式的剩余产品,而是生产过程特定的生产关系(雇佣劳动关系)使这部分价值与必要劳动产品严格的区分开来的经济范畴韩其明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价值增量中的不合理分配部分,反映了资产者和劳动者之间不平等的社会经济关系 把剩余价值看作特殊范畴的人,虽然否定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剩余价值,但不否认存在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因此,主张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中用其它概念替代“剩余价值”早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经济学家卓炯就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剩余价值的特殊称为公共必要价值2003 年李铁映同志在《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读书笔记》中,主张社会主义条件下采用“净增价值”概念近年一些学者也提出了个人的主张惠宁、霍丽和刘潮江认同改用“净增价值”这个概念李炳炎认为,应该建立“公共需要价值”这一新的表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价值范畴林幼槐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追求的是不同于剩余价值的经济增加值邱炜煌、邱依认为,各生产要素都要按贡献共享企业剩余。
王清认为,应当区分社会剩余与剩余价值这对概念董全瑞认为,研究剩余的来源是为了给剩余的归属找到更合理的出路 (二)一般范畴论 近年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剩余价值是“超过原价值的余额”,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有的认为,把剩余价值作为特殊范畴,是对马克思原意的误解荣燕认为,马克思重点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经济,但并没有把剩余价值看作是资本主义特有范畴王世平认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重点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剩余价值问题,但没有把剩余价值看作是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范畴钟玲认为,从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上说,剩余价值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经济范畴 有的学者认为剩余价值是市场经济的范畴乔永忠、杨永纯认为,作为价值增殖的剩余价值范畴,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范畴黄灼明认为,实践表明剩余价值范畴是社会化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的共性范畴当然,更多的学者认为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白书祥认为,剩余价值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来的社会化商品经济中,而且早在几千年前的简单商品经济中就开始存在,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王世平认为,剩余价值是商品生产的一般的共有的经济范畴郝文波认为,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范畴,简单商品经济有,资本主义有,社会主义也有。
越春玲、罗润东认为,剩余价值是具有多种社会形态的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朱妙宽认为,剩余价值范畴是商品经济的共有范畴程建华、刘晔认为,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共有范畴王承淑认为,资本和剩余价值成为商品经济的共有范畴 柳昌清认为,要把“剩余价值”作为同利润、利息等概念一样的中性概念,不仅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可以用,而且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可以用朱妙宽认为,在研究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时,应用两套术语,徒增许多麻烦和语言障碍,而且在理论上难以互相贯通、互相统一、互相对照,有损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连贯性、统一性和稳定性 (三)统一范畴论 彭腾:近年我国剩余价值理论研究综述有的学者认为,剩余价值并不只有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而是商品经济社会都存在,但不同的社会有其特定内涵,是一般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的范畴程南洋、余金花认为,剩余价值是一个一般属性和特性相统一的范畴李志远认为,作为商品经济范畴的剩余价值,也有共性和特性:共性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的价值表现;特性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反映剥削关系,不存在对抗性的矛盾白永秀认为,剩余价值作为经济范畴,要区分剩余价值一般与剩余价值特殊:一般是指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价值增殖额,特殊是指价值增长值在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中的不同表现。
剩余价值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范畴,所以,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既不能抛弃“剩余价值”概念,也不能沿袭“剩余价值”概念,而应使用“社会主义剩余价值”概念白永秀认为,剩余价值特殊是指价值增长值在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中的不同表现,包括资本主义剩余价值与社会主义剩余价值其实,早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有些经济学家就曾提出“社会主义剩余价值”概念,但未被经济学界所认同 二、关于剩余价值与剥削的关系问题 剩余价值与剥削的关系怎样?学术界也存在不同观点 (一)等同论 《辞海》认为剥削是“社会上一部分人或某一社会集团,凭借私有的生产资料或货币资本,无偿地攫取另一部分人或其它社会集团的劳动成果许涤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将剩余价值定义为“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它体现着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关系可见,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里,是把“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与“无偿占有”以及资本主义剥削揉合在一起的,即只要存在剩余价值,就必然存在剥削,总把剩余价值等同于剥削近年,虽未见将剩余价值与剥削直接等同的观点,但有的人潜意识里并没有完全摆脱等同论 (二)不同论 近年来,许多学者认为,剥削和剩余价值不存在必然联系,是不能等同的两个概念。
王承淑认为,剩余价值作为剩余劳动的凝结,与剥削没有必然的联系,剩余价值本身并不体现剥削王清认为,剩余的出现并非一定源于剥削彭腾认为,把获取剩余价值等同于剥削和不公平的传统理解是偏颇的,判定分配的公平与否,不在于参不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而在于其要素分红是否与其要素贡献相符李炳炎认为,把剩余价值与剥削等同起来是不科学的,有没有剩余价值与剥削不剥削无关,剩余价值为私人无偿占有才是剥削周莹、李志国认为,私营企业主凭借生产要素的占有获取的收入是投入企业的自有资本的增殖部分,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但却不能称之为剥削收入朱妙宽认为,即使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也不是完全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率也不等于剥削率刘潮江认为,剩余价值并非就等于剥削,剩余价值率也并非等于剥削率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内部存在剩余价值,但不存在剥削柳昌清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剩余价值一部分为劳动者共同占有(集体占有或全民占有),一部分为劳动者个人占有,由于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仍为劳动者所占有,所以不存在剥削程南洋、余金花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内部存在剩余价值,但不存在剥削;非公有制企业存在剩余价值,但不一定就存在剥削。
陈延宏认为,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并不表现剥削关系,劳动者对剩余价值的部分占有也不体现剥削关系李楠认为,笼统地将无偿地占有剩余价值界定为剥削是不科学的劳动者以股票、债券、储蓄等形式投资所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科技工作者以知识和技术专利投资所获得的丰厚补偿和收益,才识超群的企业家以人力资本方式投资所获得的高额年薪,这些形式迥异的收入归根到底都是这类要素所有者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再分配,总体上不属于剥削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剩余价值的问题 (一)否定论 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就只承认社会主义有利润,却不承认社会主义有剩余价值近年,一些学者也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有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但不承认有剩余价值,于是使用公共必要价值、净增价值、公共需要价值、经济增加值、公共价值、企业剩余、社会剩余和剩余等概念来替代 (二)肯定论 近年大多数学者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剩余价值存在具有客观必然性和现实性李志国认为,只要有私营经济存在,剩余价值就是不可避免的刘潮江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劳动力商品和多种所有制的存在,决定了剩余价值的必然存在兰蕙、邸敏学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存在剩余价值。
黄小毛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剩余价值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是现实的李炳炎认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必要价值和剩余价值,是一切社会生产方式共有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也不例外白永秀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货币、价值、价格、资本等经济范畴仍然起作用,因此剩余价值仍然存在乔永忠、杨永纯认为,剩余价值是商品生产的余额和果实,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也不例外彭腾认为,一切商品经济社会的生产都是追求剩余价值(即利润)最大化的生产,社会主义也不例外 有的学者进而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也存在剩余价值沈顺祥认为,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也是存在的程南洋、余金花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无论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都存在剩余价值李菁、李培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剩余价值依然存在;国有资本所攫取的剩余价值满足国家的需要,这也是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体现 四、关于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 (一)一源论 多数学者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认为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乔永忠、杨永纯认为,剩余劳动是一切剩余价值的源泉白书祥认为,并非参与剩余价值生产的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了剩余价值,只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才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
卓武扬认为,只有人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科学技术进步能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财富,但不能直接创造价值有的学者也认同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源泉,但主张要拓展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内涵李志远认为,在当今社会化大生产和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是一个内涵很广的范畴,包括物质生产、服务生产和精神生产 (二)多源论 一些学者以要素价值论为基础,认为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剩余价值并非只有一个源泉,而是有多个源泉朱妙宽和荣燕都认为,物质生产部门生产工人活劳动中的剩余劳动,只是剩余价值多个来源中的一个来源,而不是唯一来源剩余价值的来源至少有三:一是全社会劳动者活劳动中的剩余劳动形成的价值;二是过去劳动的无偿服务,主要是历代积累下来的科技劳动的无偿服务,是知识产品的潜在价值转化而来的价值;三是生产力系统效应形成的价值卢希悦认为,作为可变资本的活劳动是创造新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而作为不变资本的物化劳动,其中包括由科学技术“物化了的知识力量”的劳动,同样也是创造新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程南洋、余金花认为,公有制企业的剩余价值来源可以有三个方面:在生产过程中参与生产的劳动者创造出的剩余价值,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瓜分的其它企业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企业运用自己的闲置资本参与金融领域等经济活动所取得的部分剩余价值。
五、关于剩余价值的分配问题 在西方经济学中,无论“三位一体”还是“四位一体”理论,表面上是各种生产要素分享剩余,实质上是资本独享剩余价值,资本内部实行按资分配,而劳动者得到的仅仅是工资即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劳动者创造了剩余价值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秘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