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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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沂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是师生高度集中的学习活动场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严格规范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现制定本规范。一、学校基本安全管理规范1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做到认真排查,逐项严格整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落实到人。学校各种设施设备必须达标,符合安全要求,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和没有防护的C级危房。2建立和实行严格的门卫、巡逻和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按规定配齐保卫、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卫设备。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假、销假和验证制度,严禁学生擅

2、自离校外出,科任教师发现学生不在教室上课时,要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反馈落实去向。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准入制度,禁止精神病患者、闲杂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3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证能及时有效使用,在楼梯显著位置安装上下楼或紧急疏散指示牌,设置应急照明设备,确保24小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4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特种设备(电梯、锅炉、车辆)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严格坚持“人走断电”的原则,规范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3、。5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用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6建立管制刀具及危险品排查制度,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动物、管制刀具、棍棒及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学校。幼儿园使用的教具学具要安全无毒卫生。7学校要做好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师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幼儿2园必须做好晨检工作。8建立和完善应对灾害的应急预案,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至少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演练主题覆盖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通过演练使学生熟悉疏散路线,养成良好安全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9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协

4、调机制,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置工作。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稳步推进技防建设,在学校门口、楼道的出入口、每个楼层、学生活动场所及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应急报警设施,有条件的学校要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10厕所结构应安全、完整,应有顶、墙、门、窗和人工照明。学生厕所蹲位设置符合标准,蹲位不得建于蓄粪池之上,并与之有隔断。蓄(化)粪池应加盖。小学厕所蹲位宽度(两脚踏位之间距离)不超过18厘米,幼儿园厕所槽深不超过30厘米。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范1学校应建立寄宿生信息档案,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加强对女

5、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和生活辅导,未经宿管员许可,任何男性,包括家长和教师,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2学生宿舍应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小学寄宿生必须安排生活管理人员夜间陪同住宿。学生宿舍内不得设置超市、饭店等经营性场所。3学校宿舍不得对外承包,不得由他人代为经营和管理。对租用校外学生宿舍的学校,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必须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建立专项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人管理。4学生宿舍严禁采取明火取暖,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蜡烛、燃油燃气灯等明火。5学生宿舍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每生一个床铺且床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上铺应设有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防护栏。小学低年级及幼儿园原则

6、上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6学生宿舍按男、女分区或分单元布置,有满足学生需要的盥洗室和厕所。宿舍设室外厕所的,最远距离不得超过30米,并应设3有路灯。三、学生食堂安全管理规范1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食堂的设施配备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应有两个安全出入口,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2食堂加工操作间及其装修安全、卫生、适用、实用,配备有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必须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的贮藏分开、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使用煤气可不分开但气与灶要分开)。3食

7、堂应当有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消毒、冷藏(冻)等设备。厨具、餐具等应定期定时消毒,幼儿园餐具用完后即时消毒。采用化学消毒时,需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容器),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备混用。4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制定并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采购验收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食品样品留存时间必须保持48小时以上。5校园内原则上不得开设商店、小卖部、饮食店,如确需开设的,要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对存在以上场所的学校,主管部门必须履行管理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严禁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进入校园。6供学校生活用水的自备井、二次供水的储水池(罐),应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自备水源必

8、须远离污染源。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应取得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供水。学校须配置满足师生饮水需要且安全的开水房。四、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规范1校舍楼梯、通道、扶手、护栏等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各校要将所有楼梯踏步平均划分成上下行两个区域,中间要有显著标志线,按照靠右行走的要求标出上下行标志。2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行走,严禁逆向上下,不拥挤,不碰撞,不吵闹,不推搡、不追打、不乱跑、不逗留4、不搞恶作剧,不准一步跨两个台阶,不准两人勾肩搭背地走,不准倚着楼梯扶手向下滑行。3学生在出操、集会、统一放学时段,学校必须排好各班下楼的顺序及所走楼梯,由班主任组织排队有序下楼,负责组

9、织的班主任要等班级所有学生到达指定位置后方可离开。幼儿园幼儿上下楼梯必须有一前一后两位教师护送。4值班教干及教师在出操、集会、统一放学时应全程监督、巡查学生上下楼情况,每个楼层每个楼道都要设立监督岗进行上下楼梯的执勤检查。在楼梯上如果有学生不慎摔倒,在场的师生要示意队伍停止行进,迅速救治,不得拥挤、践踏并及时安全有序疏散。5楼梯打扫时严禁大量积水,特别是冬季。在天气寒冷时,严禁在楼梯上洒水。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1学校应建立学生上下学路队制度,要向学生、家长明确告知到校时间。小学低年级学生及幼儿须严格实行上下学交接制度,提倡一孩一接、一家一接,禁止拼车接送,不得将晚离校的学生和幼儿交与

10、无关人员。幼儿园要建立幼儿早入园和晚离园教师值班制度,并做好记录。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2每天学生返校时段值班教干及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校,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值班教干及教师每天须在校门送学生出校园并准时检查排队放学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反馈各班。3学校应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引导学生及时安全疏散。规模较大、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要争取公安部门支持,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报警点或在校园内设立警务室。学校要主动与家长、社区、村镇联系,在学生上下学必经水域、崖坡等容易出现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识。4学校要加强与

11、当地政府、社区及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设立、更新和完善校门口的交通警示牌、减速带、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识。5学生离返校需乘坐车辆的,学校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乘坐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的车辆。严禁学5生乘坐非法车辆。6各种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确需进入的,学校应做好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划定专门的行驶线路及车辆停放位置,设立警示牌,严格车辆管理。严禁将校内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或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六、学生课间及课外活动安全管理规范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

12、体要求,教育学生课间文明休息,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人多时等会再走,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2值班教干及教师在课间要密切关注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3大课间及课外活动课,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安排有秩序地组织学生活动,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和动作。4值班教干、值班教师课间及课外活动课要佩戴红袖章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录,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和扣分处理。5幼儿园及附设幼儿班,由带班任课教师组织幼儿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 6午间休息时段,学校要安排教干教师做好值班工作。七、附则1本规范适用于新沂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自公布之日起实行。2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根据本规范制定和完善安全工作细则及奖惩机制。63.对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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