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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函2017737号),加快推进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注重县镇村企业联动、建管运行结合,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
2、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在编制、修订我县有关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县环保局、农业局牵头) (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
3、监管制度。做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XX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认真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方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根据省级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制定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适合的技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局、环保局牵头) (三)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各镇要建立规模养殖场统一台账,制定治理线路图和时间表,健全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养殖污染治理机制,确保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
4、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中小养殖场(户)优先采用就地就近消纳还田的方式,消纳土地、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引导督促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养殖企业积极组织、指导和扶持合作农户开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别对畜禽养殖场生产备案工作和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排放、综合利用备案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共同推进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XX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利用信息平台对养殖种类和数量,废弃物产生、综合利
5、用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县农业局、环保局牵头) (四)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根据XX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和市县分别出台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积极引导畜禽养殖产业向适养区域转移。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机械化、规范化饲养,在源头减量上推行节水节料、雨污分流等技术模式,在过程控制上推行微生物处理等技术模式,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和养殖规模,推行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县农业局牵头,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参与) (五)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户利用技术集成和应用,
6、以科技创新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水平,因场施策,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使用技术模式和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和绿色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县农业局、经信局牵头,县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六)推动种养循环发展。按照市级编制的种养循环发展规划,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加强粪肥和沼液科学还田利用,统筹构建养殖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和县域大循环的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
7、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支持建设沼液输送管网、水肥一体化设施,打通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培育壮大粪污处理(配送)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受益者付费,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的工作,为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切实加强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组成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
8、室人员从县农业局、县环保局抽调。各镇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关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县农业局、环保局牵头) (二)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各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镇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县政府对各镇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县农业局、环保局参照市级对县级的考核要求制定。(县农业局、环保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参与)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职责分工,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争取
9、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鼓励利用荒山、缓坡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以及在新开垦耕地周边按照农牧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提高新垦造耕地有机肥力。涉及林业用地的,林业部门在保障国家和市重点项目的基础上,适度予以林地定额倾斜,加快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地税局、国税局等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
10、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县农业局、环保局牵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镇政府要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络,明确工作联络员、联络方式,负责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每半年将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 四、工作程序 (一)摸底调查。以镇为单位,对本行政区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养殖场(小区)名单、地址、种类、
11、规模、废弃物综合利用、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等基本信息,分区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库,做好全国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和XX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二)发出通告。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县一方案”的工作要求,通过报纸、媒体、村务公告栏等新闻媒体发布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告知养殖场(小区)整改的时间进度及有关要求。 (三)明确责任。要层级压实各镇、村委会责任,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落实治理责任;镇(或村委会)与养殖场(小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实行一场一策。 (四)信息公示。各镇要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包括养殖场基本情况、整治线路图
12、、时间表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示范推进。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督促辖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对接种植消纳地,配足储液池(罐),明确消纳数量与计划,务必使消纳地具体到镇村地块与种植类型,确保消纳落地,实现生态消纳。 (六)加强巡查。以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七)绩效考核。按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由县政府组织对各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度。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五、工作步骤 (一)20
13、18年3月31日前完成: 将全县现有规模养殖场详细数据录入全国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将现有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详细数据录入XX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二)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和印发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成立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三)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1.召开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座谈会动员、张贴标语、发布公告等形式,宣传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加大对基层农技人员沼液使用技术培训,加强对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宣传示范,加快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2.以镇
14、为单位,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建立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统一台账,一场一策,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镇(或村委会)与养殖场(小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 (四)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2%以上。 (五)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2%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六)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全县
1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附件:1.XX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 务清单; 2.XX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1 XX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序号主要任务牵头单位主要参与部门完成时限依据1做好现有畜禽养殖直联直报工作,组织填报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县农业局县环保局2018年3月底我省、市方案2做好现有畜禽养殖直联直报工作,组织填报XX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县环保局县农业局2018年3月底我省、市方案3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县农业局县环保局2018年4月底国办发201748号文我省、市方案4一场一策,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镇(或村委会)与养殖场(小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县农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各镇人民政府2018年6月底国办发201748号文我省、市方案5各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2%以上。各镇政府2018年底我省、市方案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2%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