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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声环境功能区划 分 方 案二一八年十月目 录一、 总则1二、 区划原则1三、 适用范围2四、 主要依据2五、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六、 各类适用区执行环境噪声标准4七、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5八、 其他8附表: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主要道路9附图:XX市XX县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10一、 总则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防治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有关规定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结合XX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二、区划原则(1)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
2、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2)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并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4)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5)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0.5km2。(6)区分县域范围内建成区与未建成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三、 适用范围本区划适用XX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3-2025)确定的规划县城区范围,总面积12.8
3、2km2。四、 主要依据(1)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6)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7)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4月);(8) XX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1998年9月,2012年1月10日XX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9)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10) XX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3-2025);(11)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12) XX县吉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13) 其他规划等相关资料。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结合XX县实际情况,划分以下4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说明如下:(1)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由于XX县县城内无特殊医疗用地,仅有一处规划建设疗养院的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0.014平方公里,不符合单块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
5、5平方公里的区划基本原则,故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划定0类区。(2)1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目前,XX县县城内用地现状主要为居住、行政、教育、商业等多种用地类型相互混杂,交通干线及河流、绿地等划定的单元且最小面积满足0.5km2要求的I类用地占地率均小于70%,按照技术规范暂不划定1类区。(3)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4)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XX
6、县县城规划区目前未建有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同时在XX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3-2025)中近、远期发展规划中也未划定工业用地(M类)和物流仓储用地(W类),故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划定3类区。(5)4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道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XX县县城内现阶段暂无铁路干线穿越,故暂未划定4b类区。六、 各类适用区执行环
7、境噪声标准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1 -表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0504015545260504类4a类70554b类7060注:“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七、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方案对XX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3-2025)确定的规划县城区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详细划分,其他区域按本方案有关说明执行。(一)城市规划区(1)2类标准适用区2类标准适用
8、区见表2。表2 2类标准适用区域主要功能名称区域范围面积(km2)居住、商业混杂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除4类区以外的范围10.32合计10.32(2)4类标准适用区1.4a类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边界线外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3.4b类区为铁路干线用地范围外两侧50米区域(XX县境内无4b类区)。4.类功能区两侧距离划定要求见表5,4类区主要道路情况详见附表。表3 4a类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类别源强类型
9、划分距离,m相邻功能区类型4a类高速公路402类区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302类区XX县县城4类标准适用区域见表4。表4 4类标准适用区域主要功能名称区域范围面积(km2)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1)高速公路:XX高速公路;(2)城市主干路:GXXX线(XX线)、XX路、XX大道、XX路、XX路、GXXX线XX县城段、XX路、XX大道,共8条(其中规划建设3条);(3)城市次干路: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规划道路(XX村东),共8条(其中新建1条)共17条,总长度36.107公里,总面积2.27平方公里合计2.27注:规划建设
10、道路建设工程未开展前,相应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二)其他规定1.乡村区域(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物流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2.其他区域(1)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
11、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2)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3)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八、 其他(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本方案由XX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附表: 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主要道路表1 规划县城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主要道路序号道路名称长度(m)面积(km2)道路等级备注1.XX高速公路(XX段)28030.244高速公路已建2.G323XX线47150.345主干道已建3.XX路29620.211主干道已建4.XX大道47750.291主干道已建5.XX路2440.017主干道已建6.XX路17040.112主干道已建7.XX大道24630.184主干道规划8.XX路9780.078主干道规划9.GXXX县城段改建50320.289主干道规划10.XX路6250.039次干道已建11.XX路4730.034次干道已建12.XX路8940.065次干道已建13.XX路28800.152次干道已建14.XX路21990.105次干道已建15.XX路4090.021次干道已建16.XX路5830.038次干道已建17.规划道路(XX村东)23680.177次干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