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方案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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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章县浆水荣福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编 制:黄攀科生产矿长:黄费健安全矿长:李科成总工程师:曾志辉矿 长:黄永红二 0 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2013 年 11 月 28 日,郴州市煤炭局执法人员梁伟沛、叶长安、孟长征、田凯化与宜章县煤炭局黄教文、李杰顺、肖明到我矿进行现场安全大检查。检查发现存在 5 条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和隐患。我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生产连队管理人员召开关于隐患整改办公会议,成立了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落实整改经费,具体分工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一、安全隐患整改组织措施组 长:黄永红副组长:黄费健 曾志辉成 员:李科成 黄光明 彭道芳 陈

2、福星 唐和平 黄善忠黄 剑 杨新华 黄国生 黄攀科 王启兴 骆开顺温祥亨 黄永彪 薛兴圭 房可清 陈满兴 李基玉二、 职责分工1、矿长是安全隐患整改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安全隐患整改实施工作负全面责任,按要求和需要保证安全隐患整改实施工作的人、财、物到位,保证安全隐患整改实施工作的开展。2、总工程师对安全隐患整改实施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实施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作。3、安全、生产副矿长对安全隐患整改实施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落实。4、通风队长、防突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员、安全员、各队队长对全矿井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具体负责。三、主要存在的隐

3、患1、存在隐患:当班带班下井领导未公示。整改措施:每班下井跟班领导必须及时在公示栏公示;整改期限:立即;整改资金:0.0 万元;整改责任人:李科成;预案: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跟班制度规定执行。2、存在隐患:人员定位系统未正常使用,系统显示 9 人下井,矿灯房记录 33 人下井,实际井口入井记录显示 34 人下井;整改措施:教育各队职工,入井必须随身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加强矿灯发放管理和入井检身工作,确保人员数量一致。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整改资金:0.2 万元;整改责任人:李科成;预案:按本矿人员定位规范使用与管理制度规定执行。3、存在隐患:22 日-27 日,监测监控系统日报表无矿长及总工程师审

4、阅签字;整改措施:矿长及总工及时审阅签字;整改期限:立即;整改资金:0.0 万元;整改责任人:黄永红 曾志辉;预案:按本矿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4、存在隐患:瓦斯日报表填写不规范,部分工作面未上表,二氧化碳检查误差大;整改措施:规范填写,查明二氧化碳检查误差大的原因,进行处理,提高瓦斯检查员业务水平。整改期限:立即;整改资金:0.5 万元整改责任人:唐和平 黄攀科 预案:按本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定执行。5、存在隐患:+25 南八工作面自燃发火处置不到位(1) 、监控不到位,发火前 CO 传感器监控不到位,整个南八工作面无 CO、CH4、温度传感器。(2) 、发现自燃发火后未按规定及

5、时上报县煤炭局。(3) 、防灭火技术措施未进行会审、无学习贯彻记录。(4) 、措施中未撤离相关区域人员。(5) 、未按规程要求安排救护人员携带相关设备参加灭火处置。整改措施:(1) 、CO、CH4、温度传感器安装至规定的合理位置,确保实施全面监控。 (2) 、按规定及时上报县煤炭局。(3) 、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会审防灭火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并做好记录。(4) 、修改措施,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撤离相关区域人员。(5)、安排救护人员携带相关设备参加灭火处置。整改期限:立即;整改资金:10.0 万元;整改责任人:黄永红 曾志辉 陈福星 王启兴预案:按本矿防灭火措施规定执行。四、

6、整改安全技术措施1、通风瓦斯管理系统的整改(1)矿井内的通风设施保持完整可靠,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在正常安全生产情况下,各水平巷道的正、反向风门保持正常状态,各采区通风状况良好。(2)坚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旬测风、填写测风报表,合理调节风量,及时在通风系统图中标上测风站、风量并及时填写等技术数据。(3)风筒吊挂整齐,瓦斯检查员要勤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情况,牌板填写规范,不得空班漏检,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把好瓦斯关。(4)采区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因故停转时,要撤出所有人员,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听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0和二氧化碳不超过 1.5,风机及其开关

7、附近10 米内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如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 3.0时,必须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5)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 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及时处理时,以及独头长度超过 2 米以上的地点,必须及时打上板闭。(6)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禁入牌,禁止人员进入。严禁人员在停风区域或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逗留或从事任何作业。(7)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双电源双风机” 。(8)认真落实瓦斯检查制度,加强瓦斯现场管理,坚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瓦斯超限作业。2、防突管理系统的整改(1)

8、加强防突专职机构和防突队伍建设,由矿总工程师和防突技术员主管,配齐预测预报和钻探人员,重点做好煤层瓦斯预抽,地面泵房管理,预测预报,大直径超前排放钻孔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把关,以满足日常防突工作的需要。(2)岩石掘进工作面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钻孔超前工作面距离保持 10 米以上,防止误近(见)煤。(3)严格按要求设计、施工各类正反向风门,保证施工质量和设施的防范强度。3、防灭火系统整改(1) 、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木板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间。(2) 、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每次都必须制订专门安全措施,并报主管矿长批准,并指定

9、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且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1)前后两端10m 的井巷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支护,并有消防供水管。(2)有两台以上灭火器。 (3)焊接地点下方,有不燃性材料隔离火星。 (4)设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 (5)焊接完成,由专人进行防火处理,并停留一小时以上观察,确认现场无发火症状后,方可离开。 (6)电焊点与接地线距离不得超过 0.5m 。(3) 、井下任何地点不准存放汽油、煤油等各种油脂,擦布、棉纱用完后,要放在加盖的铁筒内,并及时升井。(4) 、井下变电峒室至少备好4台灭火器。(5) 、电器设备选型,应根据负荷量正确选择,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的电缆、风筒。(

10、6)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并实行公管,自救器要定期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及时更换失效自救器。(7) 、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熟知工作范围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8) 、矿长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井上下消防管道系统,消防器材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且检修采掘工作面内和回风流内电器设备前,还必须检查瓦斯,CH 4浓度不得超过0.5%。(10)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安全防爆,不得超负荷运转。(11) 、矿灯下井前矿灯房必须上好矿灯灯头锁,严禁私自在井下拆卸矿灯。(12) 、井下供电必须杜绝鸡爪子、羊尾巴

11、和明接头,供电要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执行电煤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4、矿井瓦斯监控系统整改(1)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和值班制度,并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即使排除,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备用主机必须带电联机。(2)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符合规程要求,并在图上标示。(3)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符合规程要求。(4)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瓦斯传感器位置,及时增减各类传感器。5、六大系统的完善(1)保持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转,有失效的人员定位识别器要及时维修。(2)每个采区避灾硐室内,必须存放不少于每班作业人员1.1 倍的

12、自救器,且自救器必须是合格、有效的,使用时间为30 分钟。避灾硐室内,必须安装压风、面罩、供水等系统;面罩不少于 8 个。(3)每个采煤工作面必须有临时避灾硐室,临时避灾硐室布置在至工作地点 25m 至 40m 的适当地点;避灾硐室内必须有压风自救系统,数量不少于 8 个。6、修理安全技术措施(1)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进行施工,经常检查矿井通风设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畅通。(2)修理独头巷道时,必须从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进入未修理好的巷道内单人作业,修理破碎地段时,必须使用漂尖并紧靠原支架,修好一架棚后方可回收变形的支架,修理前必须在工作面备好各种材料。(3)修

13、理过程注意观察顶帮松散煤(矸)体,上山修理作业时,要加固修理地点附近支护,如打点柱、漂尖、拦挡等,防止顶板冒落伤人。采取砌碹支护时,基础要做到实底,同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加强顶板管理。严禁空帮空顶及超空作业。(4)修理过程应小步距进行,逐架依次修理,防止冒顶,撤掉原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应连续进行。支架间打上两个以上的撑筒,顶帮背严背实,空顶区要用木垛接顶,每修理 2 米及时抬楼一副加强支护。(5)修理作业人员要有修理巷道丰富经验,从事井下工作不得小于 2 年以上,作业地点不得少于 3 人,1 人观察顶帮变化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撤人。(6)修理过程要经常检查作业地点及附近瓦斯浓度情况,严禁瓦斯浓度超限作业,严格把好瓦斯关。独头巷应做好送风排瓦斯工作,否则必须打好合格的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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