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我国教育公平观模糊化问题的思考【高等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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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教育论文-对当前我国教育公平观模糊化问题的思考一、当前我国教育公平观代写论文模糊化问题的两点主要表现 1.对教育公平观的作用认识不清。虽然教育公平是当前人们讨论较多的话题,但从目前有关教育公平的研究中可以发现,“观念对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甚至表现出将“教育公平观”等同于“教育公平”的现象。 2.当前主导性教育公平观的地位尚未明确确立。教育公平观会随社会发展而不断产生变化,而新生的教育公平观由于需要与以往的教育公平观进行较量,自然其主导地位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且以往的历史告诉我们,这个过程不会太长,否则会因发展的成本太高而影响效率。那么,这就需要社会有关方面进行

2、有效协商与做出抉择,明确最具发展价值的教育公平观的主导性地位,促进教育公平。但反观目前我国的教育公平观,一方面“发展性公平观”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另一方面,“和谐性公平观”模糊乏力,导致了当前主导性教育公平观的相对缺失。 二、当前我国教育公平观模糊化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1.没有充分理解教育公平观与教育公平之间的关系。“正义观是对正义的解释”,因而“教育公平观就是对教育公平的解释”。具体来说,教育公平观就是对“教育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的评价”。它表明:(1)教育公平与教育公平观区别明显,前者是指教育资源配置本身的状况,如配置的资源的大小、结构与制度等,而后者是对前者的解释、说明与评价等。(2)不同

3、的教育公平观作用下的人们对现实教育现象公平的理解是有差异的,甚至相互冲突。(3)人们都是在一定的教育公平观的引领下,去追求他们所理解的教育公平,从而使得抽象的教育公平成为属于他们社会的具体的教育事实。教育公平观通过解释、评价等途径使得人们可以非常明确地追求现实的教育公平。 2.没有有效把握我国教育公平观的动态性变化。教育公平观是不断变化的,仅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至少经历了三种教育公平观的变化:(1)平等性教育公平观。新中国成立初期,“平等”是当时追求当家做主的人们的首选公平,“平等”性的教育公平观也相应形成。其最为明显的表现是“教育要向工农开门,积极开展工农教育,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的政治任务”

4、。它极大地改善了以工农为主体的历史上的弱势群体的教育境遇,促进了社会公平的发展。(2)发展性教育公平观。上世纪 80 年代,面对落后的教育现状,发展教育就是最大的教育公平,发展性教育公平观当然成为当时的主导性公平观。于是,限于当时的综合国力,如何将有限的资源投入条件较好的地区、单位、个人等以便产生最佳效益,便成了当时发展教育的思路甚至国家办教育的方针,并且也的确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3)和谐性教育公平观。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贫富差距、结构失衡、忽视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问题不断出现,党和国家提出了“和谐的科学发展观”,“和谐”成为我国目前及引领未来前进的最大的公平。而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在取

5、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正在引起人们的反思;加之众所周知的政治与教育的相互作用,“和谐教育”便也成为目前我国最大的教育公平。 但目前人们对上述教育公平观动态变化的认识是不够清楚的,仍习惯性地用已发生了变化的当前的“和谐性教育公平观”去审视我国过去的教育发展问题。如对“城与乡、示范性学校与普通学校等二元教育体制”、教育收费或集资等问题的批判。其实,这些不平等问题早就存在那里,并且若用“发展性”公平观去审视它还会不觉得那样刺眼,而换用今天“和谐性”教育公平观去看就会觉得不公平,于是,这些问题便成为教育公平研究的强烈诱因,合流于其他教育问题,使得教育公平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6、3.我国教育发展落后且不平衡的现实极大地影响了主导性教育公平观的确立。一方面,我国目前教育资源的总蛋糕的弱小与人们的教育要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发展仍然是最迫切的教育公平的需求,发展性教育公平观仍有极大的生命价值。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现实迫切呼唤和谐性教育公平观的强力介入。于是,主导性教育公平观的选择就在“发展性教育公平观”与“和谐性教育公平观”之间摇摆不定。目前不少有关教育资源分配形式与体制的研究都主张“均衡发展”,就大有采用“和谐性教育公平观”的势头;可是他们又都无奈地发现,“我国目前弱小的教育资源无法以任何公平的分配方式去满足人们的教育需求”,于是他们又面临着对“发展

7、性公平观”的选择。并且,过于注重现有教育资源分配形式与体制的公平问题,又易导致对现有教育公平蛋糕本身大小、强弱研究的忽视,从而有以“教育公平形式的研究掩盖或取代了教育公平本身的研究”这一风险,这些都可能导致教育公平问题成为教育的一个难题。 三、和谐性教育公平观的确立 针对上述教育公平观的模糊化问题,笔者认为,目前应确立“和谐性教育公平观”的主导性地位,以有效促进教育公平。 1.确立“和谐性教育公平观”的主导性地位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则目前国际上众多研究都表明,教育是缩小公民差别、实现社会公平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而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提出来的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奋斗的目标,因此和

8、谐发展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二则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平等地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公民权是其应有之义,当然也就不能容许教育发展极不平衡等不公平现象长期存在,而“和谐地发展”教育正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策略,“和谐性教育公平观”理所当然地应成为我国目前教育的主导性公平观。 2.正确理解“和谐性教育公平观”的内涵。“和谐性教育公平观”是以发展为基础、面向和谐的教育公平观,它是“在发展中求和谐或和谐地发展”,我们决不能把它视为“不要发展”或“等于平等”。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发展是第一原则。受教育权已是世界各国公民权的一部分,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教育,更应竭力发展最好的教育,以满足人民日益

9、增长的教育需求;目前我国教育公平总蛋糕尚较弱小的现实,自然要求我们首先必须尽可能快速、高效地发展教育,才有可能满足人民的教育需求,实现和谐性的教育公平。况且,我们是有能力将其做大做强的。 一是世界其他各国教育公平发展的成功经验可以作为我们有效的参考。比如说,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教育的健康发展。自法国最早把受教育作为权利写进 1791 年的宪法以来,受教育权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逐渐发展为一种普遍的法律权利。除了宪法的原则规定外,各国普及义务教育的法规更是保证公民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平等的最有效法规,义务教育已经成为国家公共产品的一部分。 二是随着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我国目前已有能力使我们的经费、教师

10、、环境等教育支持系统不断走向完善,以有效保障人民需求的不断满足。以目前困扰我国教育的最大的经费问题为例,这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仍然偏低密切相关,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能达到 4%的目标,就将极大缓解经费的不足。此外,国家统筹财政整体管理,统筹教育内部费用利用效率,适当开辟社会集资等新的筹措渠道,都是当下解决教育经费问题的有效手段。 和谐是第二原则。和谐是我们在发展中追求的目标,这实际上是我们在关注教育实质公平的同时对教育形式公平的注重。借鉴罗尔斯与戴维米勒的公平原则,笔者认为此和谐原则在我国教育中的实现,又可以按照先后次序细化为应得、平等与差别三原则。 所谓应得原则,是指在国情允许

11、的前提下,应保证每位公民应该得到最起码的教育,即确定在何种范围内分配何种程度的教育,因而它在分配原则中应首先被得到确定。我们应首先确定在哪些成员中分配,而后确定他们各自应得的最起码份额的教育,比如说,儿童应得的免费的义务教育。 所谓平等原则,是指教育分配应该保证每个公民平等地享有应得的教育的原则。在上述分配范围与最低起点确定后,当然就是按何种形式具体分配了。但鉴于应得教育是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教育,平等地分配自然是其首选原则,平等原则也相应地成为分配的第二原则。据此,我们就应消灭城乡教育的巨大差别,改变目前不同区域的教育差别,尤其是公民应得的义务教育的差别,确保公民平等地享有应得教育的起

12、点、过程与结果。 所谓差别原则,是指在平等满足公民应得的教育后,教育分配应根据公民各自的具体情况而有差别地分配,以实现其最有利的发展,产生教育公平最佳力量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既要照顾“最少受惠者或最不利者”(下文简称“不利者”)的需要,也要考虑智能优秀等有利者需要相适应的优质教育,防止其因教育不够而发展不充分。结合我国现实情况,笔者认为我国教育分配可以采取“补偿优先、兼顾优质”的差别原则,从而实现教育公平的最大化。 我们之所以要“补偿优先”,主要是因为:一则我国一些“不利者”是为社会改革承担成本而形成的,他们理应得到“补偿”,以改变“处境不利”的状况,获得公平发展。如:计划经济时代,我国靠“

13、剪刀差”价格让农民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这就直接导致了农村的相对贫穷与农民的不利处境,所以就有足够理由要“统筹发展城乡教育(尤其是应得的义务教育)”,给予农村不利群体更多的资源以进行“改革损害补偿”。二则“不利者”若是因出生地贫困或智残等天然因素而形成的,“消灭阶级差别、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中国,也更应对其实施“补偿”,以助其获得公平的发展。 我们也要“兼顾优质”。一则教育发展权是公民受教育权中的应有之义。“有利者”也是平等的公民,也应享有相应的教育发展权,只是由于我国教育发展所限,尚不能为每一个公民提供充分的教育发展权,但这应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而不应成为取消或剥夺“有利者”充分教育发展权的理由。二则“有利者”将因获得适当的优质教育而获得更充分的发展,也有利于教育公平本身的强大,这也正是教育公平本身所追求的。因此,我们应该多途径筹措教育经费,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教育体系,让各种“有利者”有机会享有相应的“优质”教育,促其充分发展,形成最大化的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1储朝晖走出教育公平观念的误区中国教育学刊,2005(7) 2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3郭彩琴教育公平论西方教育公平理论的哲学考察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4 4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六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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