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珍 20104080223 完善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研究 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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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毕业论文完善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研究姓名王会珍学号20104080223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指导教师 龚文海 副教授2014年5月16日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进入了弹性劳动与经济不稳定、工作不稳定时代,而劳动关系出现弹性化趋势,雇佣与使用相分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的专业化与弹性用工相契合,顺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劳动派遣以其机制灵活、用工效率高、便于管理、利于人才流动的优势而获得企业青睐,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上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自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逐步建立起一套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劳务派遣也应运而生。但是,近些年来,这一用工模式被滥用,严重突破了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

2、、替代性“三性规定”,以致出现了在许多用人单位里劳务派遣员工人数超过了正式工,成为企业用工主体。许多用人单位恶意利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模式,逃避雇主责任,侵犯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如同工不同酬、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让员工超时加班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阻碍了劳动市场有序发展。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其中最大亮点是对劳务派遣作出严格规范,对完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避免劳务派遣模式被滥用等起到很大作用。关键词: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完善劳务派遣I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m

3、arket economy, the world entered the elasticity of labor and economic instability, unstable working time, labor relations appeared elasticity trend, employment and the use of phase separation, the dispatch organization agrees with the employers specialization and the elasticity of labor, conforms to

4、 the need of market economy. Labor dispatch with its flexible mechanism, the rate is high, easy to manage, conducive to the flow of talent advantage inefficiency and access to enterprise favor, has gradually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labor market.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market economy syst

5、em in China, and gradually establish a set of policy system to promote employment, labor dispatch also emerge as the times require.However, in recent years, the employment pattern of abuse, serious breakthrough temporarily, the dispatch of labor in labor contract law assistance, alternative Three Re

6、gulations, that appeared in many employers in labor dispatch employee number exceeds the formal work, become the enterprise employment subject. Many employers malicious use of the labor dispatch mode, evade employer liability, infringement of their legitimate labor rights, as the unequal pay for equ

7、al work, do not sign labor contract, and the employee does not give employees pay social security, let the staff overtime etc. These behaviors, seriously disrupting the order of the labor market, labor market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bstacles. In July 1, 2013, the new revision of the labor contract

8、law formally implemented, the biggest bright spot is sent to strictly regulate the use of labor, to perfect the labor dispatch enterprises, avoid the labor dispatching model is abuse and plays a very big role.Keywords: labor dispatch; labor dispatching model; perfect the labor dispatch 目 录引 言1一、劳务派遣

9、用工模式一般理论2(一)劳务派遣的基本内涵2(二)劳务派遣的发展背景2(三)劳务派遣对企业与个人的利弊21.劳务派遣对企业的利弊22.劳务派遣对个人的利弊4二、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4(一)我国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4(二)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51.劳务派遣机构资质与监管问题突出52.部分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主流化53.工作时间不规范、工资支付不透明64.同工不同酬、社保缴费问题较多55.存在“假外包,真派遣”的情况66.员工结构不合理67.劳动合同法中还有一些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78.劳务派遣公司专业化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总体偏低79.劳动派遣用工存在法律风险7三、完善劳

10、务派遣用工模式的对策建议9(一)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的范围,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9(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完善派遣协议降低劳务派遣风险9(三)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做好对劳务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9(四)加强对劳务派遣的执法监察,构建劳务派遣的预警机制10(五)建立劳务派遣备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和引导10(六)落实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企业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11(七)对劳务派遣法律风险做好防范111.严格审查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112.强化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的违约责任113.劳动报酬支付风险的防范11参考文献13致 谢14引 言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将劳动力雇佣与使

11、用相分离,它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用工形式多元化的背景下产生的“非标准化”的劳动力配置形式,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一种成熟的用工方式,因其本身具有灵活度高、成本低的特点以及能满足三方的利益诉求而蓬勃发展。但另一方面,也不得不看到其因缺乏一些必要的限制而处于失范的状态,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的互相推诿、对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等负面问题屡见不鲜。尽管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令劳动派遣的使用得到了相应的规范与改进,但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后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相关制度、争议焦点缺少明确补充,致使劳务派遣的使用又回到了随意滥用的失控局面。这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劳务派遣本身所具有的积极意义,而将不

12、利的影响无限扩大,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论文选题正是建立在此背景与基础之上,通过对劳务派遣现状、对企业的利弊以及存在问题的研究,以发扬劳务派遣优势、克服制度缺陷为目的,就劳务派遣的规范与发展提出了建议。一、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一般理论(一)劳务派遣的基本内涵劳务派遣,是指合法的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派遣的单位(即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以获取一定收入为目的的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他是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重要形式,涉及劳动者、派遣者和用工单位三方之间的关系,其与传统劳动关系的最大不同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

13、。(二)劳务派遣的发展背景作为一种劳务经济模式, 劳务派遣不是一个新现象, 早在二战以前, 荷兰就已经存在了。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就业形式引发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全球范围内的广泛讨论, 则是近几年的事情, 世界各国在经济全球化压力下被迫对劳动力市场进行重新调控时, 政府和立法者才对“劳务派遣”进行重新认识和关注。第一波发展浪潮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伴随着改革开放,为解决国外企业在华建立办事处或分公司的用工问题,1979年11月,作为中国大陆第一家劳务派遣企业北京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宣告成立,它标志着我国劳务派遣行业的诞生。这一阶段的劳务派遣主要是涉外性质的,这一浪潮中发展起来的劳务派遣企业

14、是清一色的“国营”,几乎都是各省市、地区人力资源领域的龙头企业。第二波发展浪潮是90年代中后期,中国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国企改革造成了大批下岗待业人员,为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以北京地区为代表,采用劳务派遣的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这一阶段成立的劳务派遣也多为当地人力资源领域的龙头企业,后来有些企业进行了私有化。第三波发展浪潮是在2007年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之后,出于规避新法在劳动合同上的严格规定,许多用人单位纷纷把大量边缘工作人员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布后,很多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裁员,出现了整体将正式合同工变更为劳务派遣工的现象,据有关新闻媒体调查统计,劳动合同

15、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一年时间内,中国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从2000万增长到2700万,一年增长了35%,如果算上草案公布后的规模,增长超过50%。劳务派遣行业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 (三)劳务派遣对企业与个人的利弊1.劳务派遣对企业的利弊(1)劳务派遣对企业的利处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劳务派遣可降低企业的总体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既有直接的成本降低,也有间接的成本降低。从直接方面讲,首先可降低招聘费用。特别是对于完全派遣而言,企业的所有招聘事宜均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企业只需要根据本单位招收员工的需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书。同样,裁退被派遣员工只需将其退回至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其另外委派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委派的可能性也使得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成本相应降低。其次,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被派遣员工的薪酬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一般依据合理的市场工资价格制定,社会保障也按劳务派遣公司的标准执行,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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