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A4纸打印,只有签字可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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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 公司住所: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和住所第七条 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和住所1、姓名(名称): 住所: 2、姓名(名称): 住所: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

2、出资,出资额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 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出资于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 年内认缴到位。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 股东会第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3、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按一年一次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或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第

4、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节 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经理第十五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经理。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

5、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八条 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执行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第三节 监事第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 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监督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三)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四)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五)向股

6、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章 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十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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