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群体行为规范缺失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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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其它相关论文-外来工群体行为规范缺失的成因及应对策略内容摘要: 外来工群体是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出现的新兴社会群体,外来工行为失范的现象频频发生,而鲜有调节外来工行为的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在分析外来工群体特点和行为失范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只有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和外来工群体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建构出一整套适合城市外来工工作与生存的行为规范。 关 键 词:外来工群体;行为规范;缺失;应对策略 外来工群体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一个新生的社会阶层,一类新兴的“产业工人阶级”,在中国大陆已经存在二十多年。但是,学术界至今都没有探讨过这一特殊群体应该遵守怎样的行为规范与准则,鲜有学者建构一套适合外来工群体特征

2、、身份特点、心理取向的行为规范来指导与调节他们的行为。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外来工群体的行为失范根源于他(她)们没有行为规范可依、缺乏调控自身行动的规章制度可靠。因此,建构外来工群体在城市生存的行为规范在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各阶层和谐共处的新时期显得尤为紧迫。 1外来工群体的基本特点 严格意义上说,外来工既不属于一个阶级,因为对于工人罢工的研究证明,没有阶级斗争就没有阶级,工人总是在斗争中获得阶级意识,从而成为一个阶级1;外来工也不能界定为一个社会阶层,阶层是阶级的具体化,充其量可以被称作是一个在意识和行动上正在趋向阶层化的阶层2。因此,外来工是一个松散的社会群体,一个缺乏自组织性的人群聚合体。

3、但在中国特定的户籍制度和二元社会结构背景下,这些进城打工的农民具有很多群体性特征和共同体特质。 从外来工群体的外在特征来看:首先是社会地位的半合法性与不确定性。而半合法性和不确定性是指外来工的制度身份认可问题,他们的半合法性身份问题源于中国二元结构的社会制度问题3。其次是群体规范构成的二元性,外来工群体规范的二元性是指外来工的概念本身表现出了这种二元对立,其二元性可以体现在以下三种二元组合:农民农民工工人(国有企业工人);乡下人农民工城里人;外地人外来工本地人【3】。从上面的三种组合不同的两大对立身份集于一体的外来工角色,我们可以发现,外来工始终无法摆脱城市与农村、传统与现代矛盾范畴的结构性限

4、制。再次是群体成员的职业受经济发展周期性与政策制度变动性的影响较大,外来工的工作基本上是缺少社会保障和制度保护的“临时性”、“过渡性”和“可替代性”的岗位,尤其是在突发情况和政府召开重大国内和国际会议时,外来工的正常工作很容易受到政府政策的干扰而发生中断,很多农民工甚至被遣送回原籍。最后是外来工群体没有明确的法律赋权与制度性认可,外来工群体是制度约束和结果挤压下的产物,法律上并没有赋予他们城市市民的“国民待遇”,社会制度认可的只是他们的农民身份。 从外来工群体内部结构来看:第一是群体成员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外来工从事的职业是准入门槛较低,对教育程度、劳动技能、年龄性别、地域因素等的要求都不高的工

5、作,造成外来工的来源地五发八门。第二是群体成员的流动性与易变性,据调查显示外来工的职业变动、换工频率和社会流动都比较高,绝大多数进城打工的外来工不过只是城市的匆匆过客,外来工群体内部不断的分化与组合。第三是群体成员就业、活动的区域性聚集与产业集群性分布,无论是外来工进城找工作或者换工作,还是外来工在城市的人际交往和关系网络,多数外来工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从而形成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大城市里面独具特色的“村落”社群。第四是群体缺乏自组织能力与鲜明的群体意识,外来工进城的基本目的是寻求生存,城乡之间的比较利益差是外来工进城打工的基础性原因,外来工群体不是一个自为的群体,缺乏组织性和主体意识,外来工身

6、份只不过是连接农民和市民之间的一个纽带和桥梁。 2外来工群体行为规范缺失的原因 2.1社会禁忌的消失:传统规范的约束力不足和城市准则的实用性不强造成农民工的行为规范处在真空状态 进城的外来工虽然与乡村有着密切的关系,尽管农民在外出的过程中能够血缘地缘的关系支持网络,尽管外来工在城市就业、生活与活动存在着区域性聚集与产业集群现象,但是外来工的全部或者大部分劳动时间花在非农活动上,主要收入也来自非农活动,他们既来自农村又非农活动。因此,从制度身份来说,他们是农民,户籍不在工作所在地;从职业关系来看,他们按照城市生活规则和大工业生活制度生活;从劳动关系来说,外来工是不享有城市社会保障的临时雇佣者,他

7、们在城市只是作短暂的停留。这样,我们可以发现,外来工生活在一个空间和时间错乱而模糊的社会架构中。 流动的个体与变动的空间相互交织,使得农村和城市的禁忌信仰的消失,从而造就外来工群体行为规范的缺位。一方面,农村社会的乡土规范对于在城市工作的外来工暂时“失效”,传统社会的行为准则不再适用于都市里面的外来工;另一方面,外来工处在城市的社会底层,处在制度挤压和结构挤压的边缘,都市居民的现代规范不过是外来工心中的“理想状态”,市民身份是他们遥远的梦想。 2.2制度的排斥与社会的孤立:国家对外来工取多予少、社会舆论和市民对外来工的歧视。 外来工不但在城市不充分就业,而且从事的岗位多属于非正规劳动和地下经济

8、。一方面,外来工集中在服务业、建筑业、零售、制造业等等劳动密集型、技术水平低的行业,并且这些工作的共同特点是薪水较低、流动性较大、职业周期不长;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外来工在城市经常受到政府管理部门的不公平对待,处于管理的“真空地带”。此外,社会舆论、媒体报道、市民看法对外来工存在一种偏见和歧视。不但制度不认可农民工的城市市民待遇,而且城市社会也将外来工孤立成“另类”的群体,缺乏国家的支持和社会的公正对待,外来工群体的行为规范无法有效地建构。 2.3外来工主体不能自觉:自身素质不高、教育程度有限、集体行动能力不强、缺乏建构群体规范与群体意识的能力与知识 理论上来讲,外出的农民多数属于农村

9、中的精英,是农村社区的主要劳动力,但是他们仍然无法摆脱农民的局限性,不具备唤醒自我意识的素质和激发集体协调与行动的能力。他们虽然在意识上和行动上又趋向群体行动的实践,但是仅停留在企业内部的斗争或者普遍被拖欠而集体抗争2。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最多的莫过于外来工因工资拖欠而集体上访,因雇主外逃而阻塞城市交通,因不公平对待而上街游行,但是,诸如此类的突发事件只是零星的、偶尔的发生,涉及的只是外来工的经济利益诉求。受到外来工自身素质不高、教育程度有限、文化水平较低的约束,外来工群体自身显然没有能力建构适合他们生存的群体规范和行为准则。 2.4社会支持与社会网络的低层次性:外来工的交往对象以地缘亲缘关

10、系为主,相互之间局限于物质帮助与心理安慰,社会资本动员能力有限 从国内关于外来工的社会资本与社会支持网络的研究来看,外来工在城市获得支持与帮助的力量以初级网络为主,他们在城市的工作、生活、娱乐和消费中碰到问题的时候,通常是向家庭、亲戚、家乡的朋友、老乡等等来寻求帮助。很多情况下,乡土社会的关系网络是是他们主要的关系网内容与支持架构。 从外来工在社会结构位置来看,他们处在城市社会的边缘,中国社会的底层,因此他们所控制的资源很少,所能利用的信息有限,所交往的对象也都集中在外来工群体内部。外出的主要目的是寻求经济利益,外来工的权益焦点也都集中在物质利益的诉求上,这也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很大程度

11、上是围绕由劳动力转化而来的工资能否兑现的问题展开的,他们互相之间的物质帮助与心理慰藉是外来工群体内部的主要支持形式,缺乏政治利益的诉求与集体行动的能力。 2.5社会心理、社会期望的物质性诉求多于政治权利的诉求:外出就业以寻求物质利益为主,缺乏改变自身政治地位与个体权利的意识 改革以来,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原因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获取城乡之间的比较利益依然农民外出的基本动力。在外出的过程中,农民几乎放弃了宪法与制度赋予的基本政治权利,他们常年在城市生活与工作,却不能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不能对当地的公共事务管理行使监督权与建议权,他们只能被动的接受当地政府管理部门预设的以及制度设施与公共管理措

12、施。 外来工没有结社的权利,法律也不支持他们成立团体与组织,这样农民社会化组织水平低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弱,往往很难抵挡外界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侵犯。他们不能以组织的形式和组织的力量同其它社会阶层发生各种联系,也缺少改变自身政治地位与个体权利的意识,最终导致了外来工的长期弱势处境。3应对外来工群体行为规范缺失的策略 社会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就是各个社会阶层及其社会群体成员能够按照制度规范、社会规则调节自己的行动,做到社会成员之间平等、和谐的相处,绝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收益,每位社会成员都能享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因此,针对当前外来工的城市过渡身份,我们建立一整套适合城市外来工

13、生存的行为规范,不仅能够有效指导外来工的工作与生活,而且能够减少外来工的行为失范、违法犯罪现象,进而能够整合城市居民与外来工之间的关系及其为农村培养回流的治理精英,最终实现国家建设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储备基本的人力资源。但是,这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和外来工群体两方的努力。首先,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3.1认清外来工群体的特点,明确外来工的法律地位与制度身份上的国民待遇 农村人口城市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基本目标。应该尽快改变农民工身份转换滞后于职业转换的现状,逐步建立统一的居民身份户籍制度,在政策上保障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在国民待遇上的一致性。 只有从法律上和制度上认可了外来工角色的

14、暂时性、过渡性与二元性身份的合法性,明确规定外来工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努力奋斗可以取得城市市民的待遇和资格,这样在个人发展与社会流动的路径上为外来工个体的发展扫清了制度行障碍,农民通过外出打工进而成为市民有了保障,“候鸟”式迁移、农民工被迫回流、城市里的“民工荒”等等现象将不再发生。农民也不在迫于制度的约束与法律的限定来回奔波于城乡之间,而是可以通过打工,等同于升学、参军一样,转化为现代化的城市居民。 3.2提高外来工人口素质 人口素质包括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三方面。进城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科学文化素质上,文化水平不高、教育程度较低、没有条件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

15、,这就相应地影响到外来工的职业技能技巧的提高、城市社会生活规范的适应能力和现代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塑造。因此,加强外来工的城市生活规范的适应能力和行为方式、活动规范的培养和教育,这直接关系到外来工群体整体素质发展的水平。 3.3加强外来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资本的良性培育,促进外来工自身行动能力的提高 提高外来工在城市生活的生活能力以及在工业化生产过程中的职业适应能力,政府必须承担起为外来工进行职业培训的责任。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应该适当组织和参与一些外来工的活动,建立起彼此之间的交往网络,培养外来工之间及其政府机构与外来工的友谊和信任。这样一来,可以将外来工的社会支持网络和关系网络转向提高自身

16、文化素质、发展个人职业能力、强化城市适应能力上,避免外来工把自己的关系网络花费在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干违法犯罪的活动、利用老乡地缘关系闹事等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行为上。 3.4改变外来工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要想将进城的外来工转变为市民,在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上有所改变和提高:(1)生活的散漫性和无序性转变为有节奏性和条理性;(2)生产的季节性观念转变为严格的工作时间观念;(3)以血缘、地缘为主的人际交往转变为以业缘为主的人机交往;(4)以面对面的直接交往转变为以间接的通讯传媒沟通为主;(5)农业生产的固定性转变为以职业角色的易变性4。 3.5更新外来工的思想观念和价值期待,建构符合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 城市社会既是多元的,有各种各样的文化思想在争鸣和交融;城市又是一个开放系统,构成城市的各个元素都在不断地交流与变化;城市也是一个特定的时空场域,有自己的城市文化和城市性格。因此,在这个充满竞争和信息爆炸的城市空间里,外来工只有在竞争中不断的更新过时的、传统的思想观念,努力培养适合现代都市生存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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