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硕联考简答题背诵知识点之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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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理学(75 题)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p2071st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国家意志 的体现2nd为一定的 阶级利益 ,对一定阶级有利的 社会制度 服务3rd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随国家的消亡趋于消亡2.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p208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论3.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第一层本质, 国家意志 的体现;第二层本质,在 经济因素 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法与其他社会内容(政治,文化,思想,道德,宗教,传统,习惯等)相互作用。4.法的基本特征 p210规范性 :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国家意志性

2、 和 普遍性 :国家 制定或认可 的社会规范权利义务一致性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国家强制性 和 程序性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5.法起源的主要原因和一般规律经济因素:社会发展到某个阶段,其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共同约束规则成为习惯,继而成为法律。政治因素: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结果奴隶主开始利用国家和法来维护自己的统治,成为产生法的政治根源。其他因素:社会公共事务的升级,人文、地理因素、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一般规律: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由习惯发展为习惯法再发展为制定法;由与道德规范、总价规范混为一体发展到相对独立6.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的特征 p2121st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

3、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2nd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 ”维护” 主要体现在公法上3rd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资产阶级的三概念属于资本主义民主的范畴,进步而不彻底,受其阶级利益的局限。7.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联系联系:在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方面都是一致的。微观差别:具体部门法律制度、法律规则方面的差别宏观差别:渊源不同(判例法与制定法的地位不同);分类不同(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法典的编纂不同(系统的法典形式;单行的法律法规);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以法官为中心的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序的

4、特点;以法官作为消极中立之裁判者的当事人主义,注重与既有判例的比较)8.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规范作用 与社会作用之间,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9.法的规范作用的内容 p215指引(自己的行为);评价(他人的行为);预测(交互的行为);教育(一般人的行为);强制(违法行为)10. 法的社会作用的内容 p216维护阶级统治(整体长远利益):1 st用法律确认和维护经济基础;维护政治统治;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道德、意识形态。2 nd保留缓解阶级矛盾的对被统治阶级的有利条款。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热泪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两种作用存在明显的区别。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主要体现法的社

5、会性,但在本质上与法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并不矛盾。恩格斯:“政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他执行了他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11. 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立法(完备的法律体系),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守法(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依法办事),法律监督(各环节监督)。法律规范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重心,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212.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P217法在社会生活调整中具有主导地位,但法不是万的。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矛盾;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法的实施受政

6、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13. 法律制定的定义、特征 p221法律制定: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法律制定的特征1st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2nd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3rd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4th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5th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14.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及其实行的原因我国集中了两种立法体制的特点,确立“既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国

7、家立法权的同时,赋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还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经济特区所在省、市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权限。 原因1st我国是单一制国家,而非联邦制,立法权须相对集中于中央;2nd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立法权必须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3rd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社会实际问题复杂,立法应适应民族自治需要,以适应各地不同情况;4th正在实行改革开放,法律尚不完备。5th总之,由各种因素决定,适应国情和客观实际需要。15. 法律制定的原则1st合法性原则: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必须遵循

8、宪法和法律的规定2nd科学性原则: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3rd民主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16. 法律制定的程序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广义、狭义。草案提出审议表决与通过公布17. 法律的对人、空间、时间的效力 p22318. 法律体系的概念、组成即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是由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既不包括国际法范畴,也不包括已废止

9、或未生效的法律。19. 法律部门的概念和特征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st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之间是协调的;2nd部门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内容各有区别;3rd各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确定,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4th法律部门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20.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客观原则(实际出发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则;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主次原则(重点论原则)21.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构成 p227产生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之服务的经济上层建筑之一,根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所产生。构成:以

10、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22. 法律规则的定义、特征3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是社会规范中的一种。与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共同构成法律。 1st是一种一般的行为规则,使用统一标准,对处于其效力范围内的主体行为进行指导和评价,由此不同于个别性调整措施;2nd规定了一定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命令式的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由此区别于口号或建议;3rd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强烈的国家意志性,

11、由此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是最基本特征;4th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规范要求时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5th具有明确的、肯定的行为模式,有特殊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是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行为规则。23. 法律规则的结构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24. 法律原则的定义、作用 p230定义: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作用:1 st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具有指导意义;2nd有时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25.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p230在内

12、容上:规则的规定是具体的,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在适用范围上: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宽于规则;在适用方式上:规则“全有或全无”应用于个案中,而不同强度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在作用上的:规则比原则更具显示性特征,是法律硬度的根本;原则是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协调法律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规则的不足与局限。26. 法律概念的定义和功能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1st表达功能:法律概念间的连接是法律得以表达;2nd认识功能:借助法律概念,人们认

13、识和理解法律;3rd改进法律、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明确化、专业化)27.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内地法律渊源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行政规章、国际跳跃和国际惯例。28. 法律实施的概念、意义 p234概念: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即在社会生活中通过人们的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方式对法律的实际施行。从文字法律变成实践法律,从抽象行为模式变成人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意义:法律实施是法律实现(法的作用与目的)的条件是实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实现法律作用的前提,是实现法的价值的的必由之路

14、;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必备条件。29. 法律实现的概念、意义、影响因素概念:法律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目的。意义:法作为一种通过规定人们权利、义务关系来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只有将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化为人们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影响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现行法律与社会生活、归根到底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程度,国家机关活动中贯彻法治原则的程度,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等。30. 执法的概念、特点广义执法、狭义执法特点:主动性、单方面性、内容的广泛性,还具有主体法定性、国家权威性、强制性、灵活性等。31. 执法的原则依法行政原则

15、、讲求效率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432. 司法的概念、特点 p236概念:又称法的适用,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特点:被动性、中立性、终极性、形式性、专属性等33. 司法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4. 守法的概念、构成要素广义守法:法的实施;狭义守法:主体积极守法 和消极守法构成要素: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35. 法律监督的概念、意义广义监督、狭义监督意义: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证,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

16、要。36.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国家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37. 法律解释的概念、特点 p239概念: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特点1st对象是法律规定;2nd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3r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4th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38.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1st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所以需要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 2nd人们在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以及利益与动机存在差别,继而对法律产生不同理解,所以需要权威性的法律解释进行统一理解,保证法的实施的统一性;3rd对于立法缺憾,血药通过法律解释改正、弥补;4th通过法律解释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39. 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 体系解释 立法者的目的解释 历史解释 比较解释 客观目的解释40. 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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