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业课程中国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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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专业课程 中国税制,中国税制是一门税务专业基础课程,主要讲授我国现行18个税收的基本内容,具体包括概念和特点、税制要素、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 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熟悉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掌握不同税种的在现实中的运用;掌握不同经济行为的税务处理,课程介绍:,课程结构:,第一篇 税法概述 第二篇 流转税类 第三篇 所得税类 第四篇 财产资源税类 第五篇 行为目的税类,课程结构,第一篇主要内容:税法概述、税法的运行、税收制度、税制要素、税收基本原则; 第二篇主要内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第三篇主要内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第四篇主要内容: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第五篇主要内容: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含教育费附加)、烟叶税、船舶吨税。,1税法概述,税收: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税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其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税法相关概念,税法相关概念,税收的特征: 无偿性。即国家征税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直接形式的报酬,纳税人从政府支出所获利益通常与其付出的税款不成一一对应的比例关系。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 强制性。即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受

3、到法律制裁。强制性是国家权力在税收上的法律体现,是国家取得税收收入的根本前提。 固定性。即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等税制要素,并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指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税法相关概念,税法相关概念,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类似,都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但又呈现出特殊性: 权利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两方,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作为

4、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亦即征税对象。 税收法律权利义务的内容。即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此为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税法的灵魂。,税法相关概念,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税收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二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三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四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税法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然而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法律关系。税收法律事实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的运行,税收立法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

5、机关依据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行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税收立法是国家整个立法活动的组成部分,具有一般立法的共性。税收立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税法的运行,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所行使的,通过制定、修订、废止税收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税收法律关系的综合性权利体系。 我国税收立法程序: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提议、审议、通过和公布阶段。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总理名义发布实施;税收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以国家主席名义发布实施。,税法的运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如下: (1)全国

6、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 (3)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税法的运行,税法在实施、执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上,一般按一下原则掌握: 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地的法律; 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国际法由于国内法; 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税法的运行,税收执法和司法 税收执法又称税收行政执法,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税收执法指国家税务行政机关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

7、,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狭义的税收执法专指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将税法的一般法律规范适用于税务行政相对人或事件,调整具体税收关系的实施税法的活动。 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要遵守合法性和合理性两个基本原则,税法的运行,税收司法 税收司法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税收司法仅指审判机关依法对涉税案件行使审判权。广义的税收司法,包括涉税案件过程中刑事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等一系列司法权力的行使。 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指对涉税的司法过程中贯彻始终的基本原则的概述和抽象,是司法机关在司法中应遵循的法律原则。具体有税收司法独立性原则和中立性原则。 税收司法具体分为税收行

8、政司法、税收刑事司法和税收民事司法。,税法的运行,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主体、纳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等,是国家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和纳税人负担纳税义务的要件。 税收实体法直接影响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配,是税法的核心部分,无税收实体法,税法体系则不能成立。,税法的运行,我国税收实体法内容主要包括: 流转税法,指调整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所得税法,指调整所得额之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以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

9、额为课税对象,具体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财产税法,指调整财产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产税是以法律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的数量或价值额为课税对象的税,具体指房产税、契税等; 行为税法,指以某种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课税,具体指印花税、车船税等。,税法的运行,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也称税收行政程序法,是指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只要是与税收程序有关的法律规范,不论其存在于哪个税收法律文件中,都属于税收程序法的范畴。 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包括表明身份制度、回避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听证制度、时限制度。,税法的运行,税收制度 税收制

10、度(税制)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办法的总称。税收制度是一个历史的、财政的范畴,是国家财政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规范。税收制度既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税收工作的规程,又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准则。税收制度规定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 税收制度主要涵盖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而制定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等内容。,税法的运行,税收制度 从广义上讲,税收制度包括各种税收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等 从狭义上讲,税收制度仅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税收征管制度,包括各种税法

11、法律、税收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税收制度是取得财政收入和实现税收调控作用的载体。税收制度既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有关经济政策的重要保证,又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税法的运行,税收制度的特征 成文性。税收制度作为一种侵害国民财产权的法律规范,为使国民对于税权的负担具有预测可能性,并进行普遍公平的课税,税收制度特别重视成文的法律形式,而不承认以习惯法作为课税的根据。 强行性。由于税收的强制性使税收制度具有强行性的性质,对于一切满足课税要件的纳税义务人,均应强行加以课税,任何机关和个人,非有法律的根据,不得任意减免税收。 技术性。税收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

12、多样化,税收制度的技术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复杂的制度设计中要体现出税制的技术性,以体现税负公平、科学征税的导向。,税法的运行,税收制度体系 税收制度体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税收制度体系指在宪法的框架内制定的,对税收征收与税收管理进行规范的税收实体法、程序法的总称。 广义的税收制度体系,包括宪法的涉税条款、税收基本法、程序法和实体法、税收行政法规与规章,以及与税收有密切关系的其他法律五个层次。,税法的运行,我国税收制度 中国税收制度是由法律、法规和规章组成的一个统一的税收法律体系。,税法的运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是税务机关和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指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

13、税义务,对日常税收活动进行有计划地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的一项制度。 税收征管制度的主要内容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收保全、税务检查等内容。,税法的运行,税制要素 税制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目、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税收减免、法律责任等。 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并享有纳税权利的单位和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种。 征税对象是指课税的客体,即每个税种征税的标的物。它是税收制度的首要要素,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并对税源、税收负担等产生直接的影响。,税法的运行,税制要素

14、 计税依据即课税依据,在理论上又称为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是征税对象的数量化。计税依据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 税目是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是课税客体的具体化,但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 税率是对一定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尺度。我国现行税制适用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是课税客体在运动过程的诸环节中依税法规定应该纳税的环节。,税法的运行,税制要素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以后应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期限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税收减免是指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

15、要求,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我国现行的税收减免方式主要有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法律责任是指对纳税人发生违反税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维护国家税法严肃性的一种必要措施,也是税收强制性的一种具体体现。,税法的运行,税收基本原则 税收制度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税收制度也有其独特的基本原则。其中,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收制度最为重要的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亦称税收法律主义原则)是税收制度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最高法律原则,它是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收制度上的表现,是确定征税和纳税行为的根本原则。 税收法定主

16、义原则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原则,即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课税程序合法原则。,税法的运行,税法的适用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是在税法的解释、税收的征纳等具体适用税法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准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主要有实质课税原则、诚信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2流转税类: 增值税,本章知识结构 增值税概念 增值税类型 增值税税制要素 增值税特殊规定 增值税征收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Va1ue-added tax,VAT)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征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法定增值额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商品价值扣除税法指定物质消耗项目后的余额。,增值税,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商品(包括劳务)的增值额,根据对增值税征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基本类型。,增值税类型,生产性增值税 在计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包含的增值额,从宏观视角考察,课征增值税的增值额相当于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和折旧额之和,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大体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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