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法 ——行政法学教学改革札记【法学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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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理论论文-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法 行政法学教学改革札记摘 要: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学辉、谭宗泽教授创立了“双向互动式主体性行政法学教学方法”,突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推动了法学教学的改革。本文根据两位学者的教学思想与笔者亲身听讲实践阐述这一教学方法改革。关键词:互动,主体性,教学方法,改革,行政法学从所周知,行政法学科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是法学主干课程体系中比较难学难考的科目之一,涉及到以行政、行政权、行政行为、法治行政、违法行政、行政责任、行政程序、行政争议、行政救济等“关键词”为主线的贯穿于行政法学始终的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领域,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学习的难度很大,

2、被同学们认定为最难学的学科之一。鉴于此,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学辉、谭宗泽教授首创了“双向互动式主体性行政法学教学方法”。这正如两位学者曾经语重心长所说的:“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将深刻地影响学生人生的抉择。教师应该看到这一价值追求的生命力和它将带来的成效,要真正把教育放在关注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成长上。也许具体实践中的把握有难度,但是一定要尝试、要探索。”一、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法的内涵与特征“双向互动式教学法”是指,在一个教学时间阶段(2 课时),由两位教师同堂给学生授课,一位教师对某一个专题主讲一个学时,另一位教师围绕主讲教师讲授的内容有针对地点

3、评半小时,学生再提出问题,两位教师同堂作出回应,师生互相交流。必须在授课前提前一周将下一次的主讲内容提纲发给学生阅读,学生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讲出提问的理由。作者有幸作为听众之一,亲自体验了该教学法的运行,现将其内涵与特征归纳如下:(一)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是教师、学生与课程内容之间的双重双向对象化活动双向对象化活动就是发生对象性关系的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双向的相互转化和相互创造的双重过程,是客体的主体化和主体的客体化的能动而现实的统一过程。11 客体主体化指作为同实践主体相对应的并发生着现实相互作用的实践客体,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实践主体所产生的一种反向性作用和影响,并且使客体性的东西转

4、化为主体性的东西的过程,是客体在主体身上映现自身、确证自身和实现自身,是主体被客体所改造,是主体的完善和发展。主体客体化就是主体通过能动而现实的实践和观念的方式,对实践客体的积极的作用、影响和改造,以及将主体自身的各种本质力量和主体性结构能动地对象化出去,并渗入、融合到客体之中,使客体成为一种属人存在,成为主体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主体的“化身”和“投影”,成为确证和体现人的主体性的“作品”的过程。也就是主体将自己的本质力量现实地外化到客体结构之中,从而使客体越来越赋有主体的本性和结构,越来越表现着主体的本质力量。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具有这种双向对象化的特征。教师、学生、课程内容互为对象,彼

5、此以对方和自身为对象化的内容。教师以学生、课程内容和自身为对象,学生以教师、课程内容和自身为对象,教师和学生是有主体能动性的人,是对象化活动的动力要素,课程内容属于静态的对象,被动地被对象化,它是教师、学生对象化的内容、载体,是教师、学生主体性增强的条件。缺少了课程内容,对象化活动便无法展开,便失去了依据。在主体性教学活动中,一方面教师要掌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要熟悉教材,了解学生,掌握一定的教学技能等,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主体内在结构,形成自己的教学价值观、教学能力、教学技能、教学方法等;学生通过教学活动要把教学内容以及教师的言行、品德、价值观的影响等内化为自身的主体内在品质,这些都是客体主体

6、化过程。另一方面,教师把自己的知识、能力、品德、情感、意志、价值观等在特定的教育情况下外化出来,供学生学习,学生把自己的学习结果和成效以作业、对人对物的态度、情感、行为方式等外现出来,等等,这些都是主体客体化的过程。这两个方面同时发生在教学活动中。既有客体的主体化过程,又有主体的客体化过程,是双向对象化过程,并且是教师和学生双重的双向对象化过程。而且只有这个双重双向对象化过程的同时发生、相互统一、有机融合,才能保证完整有效的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才能达成教学的目的,完成教学的任务。因此,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是一种双重的双向对象化活动。这种双重的双向对象化活动过程是建构教师和学生主体性的机制。它保证

7、教师和学生的现有主体性不断向可能的高水平、高层次的主体性转化。(二)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是建构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的活动教师和学生都是具有主体性的能动主体。客体的主体化和主体的客体化实际上就是建构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的过程。完整有效的教学应由教师的教授活动和学生的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而成。在教师的教授活动中,教师是主体,是整个教授活动的设计者、发动者、执行者和管理者,维持着教授活动的持续进行,学生和教授内容是其加以变革和改造的对象,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只是学生和教授内容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客体。学生是具有主体性的客体。在教学活动中,他们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教师主体要根据学生的变化和表现及

8、时把握教学进程、调整教学策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主体性的建构。教授内容是系统化组织化了的精神客体,是人类文化的精华凝结。教师与学生之间是特殊的主客体间交往关系。在交往中,教师认识和把握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发展变化,与学生进行沟通,达到心理相融,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帮助和引导学生建构自身的主体性品质。教师与教授内容之间是认识与被认识、改造与被改造的主客体关系。教师能动地认识教材、理解教材,把教材改造成易于教授、讲授,适合学生接受的形式。通过教授活动,教师与学生和教授内容之间建立相互作用的主客体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平等、和谐、愉悦的教授氛围,呈现给学生宜于接受的教授内容,为学生学习奠定了基

9、础,为学生主体性的建构提供了条件,促使学生主体建构自身的主体性品质。在学生学习活动中,学生是主体,教师和学习内容(主要是课程内容)是客体。学生是自己学习活动的发动者和维持者,只有学生有意识有目的地从事自己的学习,这种活动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外界的强加是不起作用的。学习活动中,教师与学习内容处于相对的被动状态,是学生学习和作用的对象。只是教师是具有主体性的特殊客体,学生与教师之间是主客体间的交往关系。通过这种交往关系,学生获得有效的指导和交往经验,使学习活动有正确的方向,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积累学习经验,培养学习习惯,总结学习方法,逐渐增强自身的主体性。学生与学习内容之间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是学

10、生能动地认识、理解和掌握学习内容,把学习内容内化为自身的主体结构的过程。内化主要包括同化和顺应两个过程。同化指学生将学习内容进行某些调整和转换,使其与当前的主体结构相匹配,从而直接将学习内容纳入自己现有主体结构中去的过程。通过同化,学生原有的主体结构不会改变或只获得某些容量上的扩展,而不会引起质的变化。顺应指学生通过调节自己的主体结构,以使其与学习内容相适应的过程,通过顺应,学生的主体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从而跃向一个新的水平,实现客体的主体化。同化和顺应并不是彼此分离的两个独立的过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学生正是在这种同化和顺应的相互作用及循环出现的过程中获得了知识,发展了能力,建构了自

11、身的主体性。应该指出的是,学习内容与教学内容并不是等同的。学习内容是学生所学习的东西,教学内容是教师所教授的内容。教学活动追求的理想是教师所教授的内容被学生完整地掌握,教学内容全部转化为学生的学习内容。事实上,学生是有选择性的主体,理解力、接受力也不同程度存在着差异,而且学生是正在成熟和发展的主体,主体意识、主体能力相对于教师是比较弱的。这些因素造成了他们对教授内容的理解与教师的理解存在差距,最终学习结果也是如此。在教师的教授过程中,他要认识教材、认识学生、认识自身的特点,运用和发挥自己的主体性,改变教材的结构和形式,运用适合学生接受能力的语言、符号、体态等进行教授,并通过教学过程和学生的表现

12、与反应调整自己的认知系统、教学能力和技能,不断充实专业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教学理论、教学技能,这样教师在建构学生主体性的同时,也建构了自身的主体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运用各种方式和表现主动给教师的教授活动以反馈,使教师调整和改变自己的教授活动和教学认知结构,在这个意义上,学生建构了自己,也建构了教师。教师的教学主体性与学生的主体性是不同性质的主体性,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征,建构的方式也不同。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建构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最根本的目的是建构学生的主体性。这是教育肩负的社会历史责任,是教育完成人类种族延续和发展的根本所在,是教育存在的本体价值。(三)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是发挥教师和

13、学生的主体性的活动主体性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并不是自发生成的,最根本的在于活动中的人,在于具有主体能动性的教师和学生。它是通过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能动性而完成的。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不是依靠外物建构起来的,而是教师和学生主体的自我建构,是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在掌握了客体的特性并按照自身的力量能够达到的水平而进行的认识和改变客体的形态和性质的活动,这个过程实际上也就是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发挥主体性的过程。“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教学活动也是作为社会的人的教师和学生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因而教学活动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教师和学生决不是消极被动的适应教学实践,而是积极主动能动地

14、作用于教学实践。教学实践作为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是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的目的、理想、计划、愿望的实现过程。为了实现这些目的、理想、计划和愿望,他们必须现实地运用和发挥自身的本质力量,比如掌握教学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变革教材、设计教学用具、查阅文献资料等完成教学任务。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是发挥人的主体性的活动,这和人的存在本质相一致,和教师与学生的存在本质相一致。从更深层意义上说,也正是师生在教学中发挥自身的主体性这种特性才使得教学具有个体差异性、多样性,才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教学风格、学习风格和教学效果。因此,可以说把“师生发挥和建构自身主体性”作为教学的本质,从理性思维的层次上超越了以往各种经

15、验思维的教学本质观,使对教学本质的认识达到了“普遍性的具体”的目的。(四)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是通过教师和学生彼此之间的交往而实现的活动从社会学而言,教师与学生是相对的两种角色。没有教师便没有学生,没有学生也就没有教师。教师与学生的存在彼此以对方的存在为依据。在完整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着教学的任务,发动和维持着教学的开展,并体现活动的结果。在这种活动中,他们有目的的建构自身的主体性。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要素,缺少任何一方就构不成完整的教学活动。在这种活动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是通过教师和学生彼此之间的交往而实现的,通过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结合而成完整的活动。因此,教学活动

16、是通过教师和学生彼此之间的交往而实现的,脱离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彼此交往,教学关系就不会成立,完整的教学活动便不会存在。在双向互动式主体性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彼此之间是一种主体与主体间的关系,表现为主体性间性。这种主体间性本质上是对象化活动的交往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互主体关系。所谓互主体关系就是,在这种互主体关系中,不存在纯粹的客体,每个人都是主体,都是彼此之间相互关系的创造者,并且都把与自己有关的其它交往者的主动性、自主性作为相互对话、理解和沟通的前提条件,在一定的规范、习俗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承诺的遵循下进行交流、对话、沟通、理解等活动。22 在主体性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彼此之间的交往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交往、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往、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往。33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往是主体间的“我你”关系,而不是彼此把对方看作是某种物品的“我它”关系。在“我你”关系中,每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始终是一个交往主体。每个人全心全意地与他人交往,但同时都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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