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律规定

上传人:cjc****537 文档编号:73966803 上传时间:2019-01-2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8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律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律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律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律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律规定一、 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主体有哪些?民诉法第196条:1. 担保物权人 2. 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61条:担保物权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其他有权要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民诉法第196条: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实现特殊质权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62条:票据、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有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民诉法司法

2、解释第365条:担保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四、同一财产上有多个担保物权,登记有先有后怎么办?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66条: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五、申请人在实现担保物权程序中是否可以申请保全?民诉解释第373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申请人对担保财产提出保全申请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保全的规定办理。六、被申请人有异议如何维护自身权利?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68条: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

3、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异议权利告知书等文书。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七、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包括那些?民诉法解释第371条:人民法院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被担保的债权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以及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审查八、人民法院审查后,会如何处理?民诉法解释第372条:(一)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二)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三)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作出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怎么办?民诉法解释第374条第一款: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或部分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变原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有没有限制?民诉法解释第374条第二款: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社会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