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_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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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求真务实、发展创新的工作作风,不畏艰苦、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努力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一、工作总结(一)积极探索,不断规范做好人事人才工作1、圆满完成了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与县委组织部一起下发关于表彰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通报。2、认真开展了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今年招录公务员28名,招录“三支一扶”工作人员16名,配合招聘教师82名。3、全面完成了XX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升工作。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155人,晋升级别档次工资93

2、人,事业单位正常晋升薪级工资5290人。4、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晋职、调动等工资变动、退休审批和福利待遇审批日常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晋升职务、新聘用人员、调动人员重新确定工资622人,审批退休147人,办理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31人。5、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护稳定工作。根据赣人字XX4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了我县企业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解困标准的测算工作,并落实到位。6、接收大专毕业生47份,并为他们办理人事代理手续。7、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和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了XX县人才库,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8、争取上级支持,不断推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宣风镇吐霞村被省外

3、专局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拨付资金五万元;宣风镇栗湾农村合作社被省外专局评为“一村一品”专业合作社,拨付资金九万元;“一村”食品有限公司、银河杜仲有限公司被评为省“一村一品”示范企业,“一村”争取到资金十万元,杜仲争取到资金十五万元。(二)多措并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XX年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500余人次,监察立案22件,结案22件;监察涉案人数达152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受理劳动仲裁案件117件,结案117件;仲裁涉案200余人,涉案金额350万元。1、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组织专门人员8次上街进行宣传,散发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有针对性地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

4、宣传有关劳动政策100余次;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7次;四是经常性地专人走访企业和单位,进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2、13月份,联合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对全县3个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公司进行了清查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职业中介活动和招工行为,杜绝“黑劳工”、“黑中介”等严重违法行为,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3、35月份,开展了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行动。重点推进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专项行动对全县300多家企业进行了检

5、查,没有发现使用童工及未成年人的现象。对55家进行了重点检查整治,补签劳动合同4000份,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4、78月份,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40家用人单位重点对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进行检查。在本次检查的40家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基本达到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企业社会保险参保比例不断增加,险种逐渐丰富。本次专项检查中,无使用童工现象,没有发现安排

6、女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现象,且中小型企业工资支付较为及时,95%的企业都能在当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5、1011月份,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主要对本县11个乡镇及工业园区的60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小煤矿15家都领取了证照,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有部分企业未办理社会保险,未发现其他违法用工行为;小砖窑25家都领取了证照,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未发现其他违法用工行为;小矿山11家都领取了证照,有部分矿山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未发现其他违法用工行为;小作坊9家,主要分布山区,有部分作坊未办理证照,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6、XX年11月-XX年1月份开展

7、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大检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力配合下,对全县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7、进一步加强

8、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要求,认真指导和督促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了对协管员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协管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执法能力。8、建立了基层工作网格,按省、市要求,在我局指导下,建立了乡镇片区网格,分为芦溪镇片区、宣风镇片区、上埠镇片区、新泉乡片区,统一网格编码与人员到位,分工上墙,责任明确,职责上墙。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四个片区实行统一调度,动态管理,全面监控。9、继续做好了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案件的应急处理。根据我县企业和经济发展状况,劳动监察大队制定了应急预案,确保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到及时、有力、有序。强化了与工会组织、单

9、位调解小组的联系,密切三方机制,构筑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火墙。(三)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民生工程任务有效推进1、社会保险工作111月份,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2726 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91%,缴费人数1593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 8706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5800人 ,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0%,征缴工伤保险基金 302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1650 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 100 %,征缴生育保险基金 20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 10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134148

10、 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 117%;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5677 人,完成年目标任务 189 %。社会保险扩面,成效显著。一是将全县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企业的参保情况和参保人员数,把未参保企业作为社会保险法的重点宣传和稽查对象;二是对一些企业职工较多的企业负责人组织集中学习和培训,和他们讲法规、讲政策,讲社会保险对企业发展、稳定职工队伍的作用,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三是本辖区内的重点企业申报项目和有关奖项必须采取先参保、后申报的办法,来提升企业的外部形象;四是对稽核未参保的企业进行分类、限期整改。通过加大宣传和稽核力度,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企业18家、参保人数1441人,

11、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企业20家,参保人数1959人。新增生育保险参保企业3家,参保人数2159人。基金征缴,措施有力。把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作为“两个确保”的关键环节,抓住不放。一是清理旧欠促征缴。对有缴费能力的单位,抓好当期征缴,做到当期不欠,应收尽收,同时加大旧欠清收力度,我们深入多家欠费单位开展旧欠清查工作,清查出欠交养老保险费366万元。二是做好续保、转移工作促征缴。落实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制度,千方百计做好内退、下岗及买断职工和私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移工作,1-11月份共为 709 人办理养老保险续保缴费,为406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三是加强稽核促征缴。

12、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个私经济组织为重点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稽核工作,今年1-11月共稽核企事业单位58家,6980人;查出少报、漏报缴费人数347人。待遇发放 ,足额及时。1-11月份共为4873 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5389 万元,发放率100%,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万元。一是做好XX年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全县共为3924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48元,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二是适当提高了部分群体的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认真按照赣人社发XX25号文件精神,为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未参保返城未安置

13、就业知青做好了待遇调整工作,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305元。三是做好了养老金直发工作。我县异地离退休人员可在居住地自主选择银行开户作为养老金账户,取款不用交手续费,存折打满后也不用回参保地换存折,真正做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已实现县本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直发”。四是做好了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1月份、7月份分别为市县9860名退休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对高龄、行动不方便退休人员我局工作人员还上户慰问、认证。开通了异地退休人员网上资格认证系统,为113名在我县居住的异地退休人员进行了网上资格认证,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基金管理,安全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

14、线管理。按险种在县内各商业银行分别设立收入专户和支出专户,并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严禁各基金之间相互挤占和调剂。按时将收入专户存款缴存到县财政专户。二是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在保证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将暂不用的基金定期存储。每月都与财政对好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做好各类未参保群体参保工作。一是根据赣人社发XX5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工作,切实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做好了各类上访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月

15、13日、6月14日组织全县乡镇业务员开展了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及社会保障卡业务与操作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水平,更好地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经办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县已发放社会保障卡130756张,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并对城保待遇享受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1-11月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万元,为33637 名城保待遇享受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万元,发放率100%。2、就业再就业工作112月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633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58%;城镇就业率9

16、7% ;困难群体(4050人员)就业624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 ;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357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 198%,其中:省内新增转移388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训259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创业培训 52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其他培训548人,完成全年任务%;家政培训171,完成全年任务的114%。全县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37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70%,其中个人贷款5074万元,企业贷款5300万元。全县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791名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并带动3132多余名各类人员就业。至今我县共征缴失业保险金348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71%。参保人数8100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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