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7工业产权法之专利商标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73781043 上传时间:2019-01-26 格式:PPT 页数:41 大小:334.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7工业产权法之专利商标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经济法7工业产权法之专利商标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经济法7工业产权法之专利商标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经济法7工业产权法之专利商标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经济法7工业产权法之专利商标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法7工业产权法之专利商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7工业产权法之专利商标(4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业产权法 第一节 概述 一、工业产权的概念 工业产权是一种与精神财富相联系的无形财产权,是由特定人享有或支配一定精神财富的具有独占性的权利。 二、工业产权的内容 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有些国家还将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等作为工业产权予以保护。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三、工业产权的法律特征 独占性(专有性),即这些权利为权利人所专有,其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不能使用受保护的工业产权。 地域性,根据一国法律被授予的工业产权只在该国地域范围内受到保护。 时间性,工业产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工业产权成为社会的公共财富。

2、,第二节 专利法 一、专利概述 1、概念:是指发明人(此处所用的发明是广义的概念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发明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类型: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发明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比发明的要求低 外观设计: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3、二、专利权的主体 (一)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的人 (1)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 (2)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 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 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必是发明人或专利申请人,因为专利权可以转让、继承。,(二)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 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

4、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三)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四)共同发明和委托发明的专利权人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

5、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五)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发明专利: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二)实

6、用新型 与发明比较: 实用新型只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新设计,不包括方法的新设计; 实用新型创造性标准低于发明专利。专利法要求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是和已有技术相比,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只要求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手续比发明专利的审批手续简单;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比发明专利的短。发明专利有效期20年,实用新型只有10年。 (三)外观设计,四、授予专利的条件 (一)消极条件 1、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2、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7、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二)实质性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

8、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五、专利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1、书面原则(要式行为) 2、单一性原则(一发明一申请)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二)专利申请文件

9、 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三)申请日的确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

10、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六、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一)形式审查制度 (二)实质审查制度 实质审查就是不仅对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而且审查专利申请所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11、创造性、实用性。 (三)迟延审查制度 对符合形式审查制度的专利申请给予公开并临时保护,同时,专利申请人可在一定时期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根据专利申请人实质审查的请求,审查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如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

12、行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查:采用的是初步审查予以公告的制度。,七、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利权的内容: 1、人身权利:署名权、标记权(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的权利) 2、财产权利: (1)专利实施权:专利权人享有实施其专利技术的独占性权利;可以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和实施专利方法。 (2)专利转让权 (3)专利实施许可权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缴纳专利年费;不滥用专利权,(三)专利权的限制 1、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 专利的生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专利的法定许可使用:不经权利人许可,不支付费用 (1)专利权用尽后

13、的利用: (2)先用权人的利用: (3)外国交通工具上的使用: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利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3、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八、专利权的保护 (一)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二)专利侵权 1、假冒他人专利 (A)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

14、利号; (B)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C)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D)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A)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B)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C)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D)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E)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九、专利权的终止

15、和无效 (一)终止 1、专利权期限届满时终止 2、期限届满前终止的: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二)无效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

16、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十、违反专利法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信誉 3、刑事责任,案例1:某医学院教师王某发明了一种教学仪器“眼球仪”,获得了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其后,王某与浙江某教学仪器厂订立了专利实施的许可合同。半年后,王某发现某省教学仪器公司买进的150台眼球仪与自己的发明专利完全相同,但不是上述被许可厂家生产的。经调查,这批眼球仪的制造者是南京某教学仪器厂,该厂是仿照从市场上买到的浙江某教学仪器厂的产品生产的。同时,王某还发现某大学实验室也仿制了几台眼球仪,在科研中使用。 问:(1)谁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为什么? (2)王某可通过什么途径请求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第三节 商标法 一、商标法的概念 1、商标的概念 2、商标的分类: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