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所城保护规划一、历史沿革与规划背景大鹏所城位于深圳市东部大鹏半岛上的大鹏镇鹏城村,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七年(公元 1394年),全称为“大鹏守御千户所城”深圳今又名“鹏城”即源于此它在我国明清两代抗击倭寇葡萄牙和英国殖民主义入侵的斗争中曾起了重要的作用,涌现了一批爱国民族英雄,如鸦片战争中的赖恩爵、刘起龙将军及抗日英雄刘黑仔等大鹏所城平面呈方形布局,占地约 11 万平方米根据历史记载,城墙高 6 米、长 1200米,上设雉堞 654 个,并辟有马道分东西南北四个城门,每个城门上有一座敌楼,两边各设两个警铺城外东西南三面环绕着一条长 1200 米、宽 5 米、深 3 米的护城河城墙及城门大部分保存完好城内现存主要建筑有司马第、天后庙、赵公祠、华光庙、侯王庙及十余座将军府第等,其中以抗英名将赖恩爵的将军第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2001 年,大鹏所城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 年,中共深圳市委将其列为“深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3 年 10 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通告将大鹏所城所在的鹏城村列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历史沿革 大鹏地区历史悠久,考古发掘表明,距今五六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先民便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
春秋战国时期,这里先后是越国、楚国的属地明万历元年前大鹏历史沿革年代 隶属春秋战国 越国、楚国属地秦(公元前 221 年) 南海郡秦末汉初 南越国汉 南海郡番禺县东晋成帝咸和元年(公元 331 年) 东官郡宝安县唐至德二年(公元 757 年) 东莞县明万历元年(公元 1573 年) 新安县明洪武二十七年(公元 1394 年),广州左卫千户张斌奉命筑“大鹏守御千户所城” 清代初年,以李万荣为首的抗清队伍占据大鹏城达十年之久1656-1668 年,李万荣被招降,新安县知县傅尔植奏设“大鹏所防守营” 康熙七年(公元 1668 年),清政府实行“迁界禁海”,大鹏所防守营被并入惠州协,受惠州协副将管辖康熙四十三年(公元 1704 年),大鹏所防守营提升为大鹏水师营,管辖深港大部分地区海防,共有大炮一百八十门 雍正四年(公元 1726 年),裁游击,改设参将,隶广东水陆提督管辖嘉庆十五年(公元 1810 年),水陆区分,广东增设水师提督驻虎门,大鹏营为外海水师营,归虎门水师提督管辖,兵额 800 名道光十一年(公元 1831 年),大鹏营分为左右二营,左营驻扎大鹏城,右营移驻大屿山东涌寨城道光二十年(公元 1840 年)林则徐奏请将大鹏营改营为大鹏协,统率左右二营。
道光二十七年(公元 1847 年)九龙城建成,大鹏协副将移驻九龙城,统辖左右二营光绪二十三年(公元 1898 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签订,九龙城在展界范围内,但仍属中国领土,驻有军队后被英人借口驱逐,大鹏城因之颓废明清大鹏所城建制沿革时间 建 制 沿 革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大鹏守御千户所清初—1656 年 抗清队伍李万荣占据大鹏城达十年之久1656—1668 年 新安县知县傅尔植奏设“大鹏所防守营”康熙七年(1668) 大鹏所防守营并入惠州协,受惠州协副将管辖康熙四十三年(1704)大鹏所防守营提升为大鹏水师营雍正四年(1726) 裁游击,改设参将,录广东水陆提督管辖嘉庆十五年(1810) 大鹏营为外海水师营,归虎门水师提督管辖,兵额 800 名道光十一年(1831) 大鹏营分为左右二营,左营驻扎大鹏城,右营移驻东涌寨城道光二十年(1840) 大鹏营提升为大鹏协,统率左右二营道光二十七年(1847)九龙城建成,大鹏协副将移驻九龙城,统辖左右二营光绪二十五年(1899)大鹏协被裁撤1988 年,大鹏所城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9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大鹏所城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5 年,中共深圳市委将大鹏所城公布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6 年,成立“大鹏所城博物馆”,对大鹏所城开始进行科学的保护和管理大鹏所城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背景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在创造时代精神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发掘其优秀的传统文化,大鹏所城就是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瑰宝它是深圳目前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好,保护级别最高的历史遗产如何保护好这一遗产,使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得到公众的认可,并且纳入深圳现代文化名城体系之中,是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迫切解决的问题目前深圳市全面实施“文化立市”战略,不断增强城市的文化底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延续城市文脉的关键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的保护方法应当系统而全面为了更好地保护大鹏所城,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在此,回顾国际保护遗产概念方法的演变,当有助于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国际上对于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形成相同或相近的保护意识始于本世纪三十年代首先是从保护古建筑,遗址、历史城镇等有形物质实体入手,逐渐深化扩展,最后达到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高度国际文献的内容反映了当时学术界对有关问题的认识水平。
其重要程度依次是宪章(Charter)、建议(Resolution)和宣言(Declaration)国际文献中保护概念、内容的发展变化可以用 3 个国际宪章作为代表,即《雅典宪章》、《威尼斯宪章》和《华盛顿宪章》《雅典宪章》是国际上公认的有关城市规划、建筑学的理论与方法的文件提出了保护“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的概念此后的宪章更加专门化,对保护的对象、内容、方法的讨论更加深入从宪章名称来看,《威尼斯宪章》是第一个保护与修复古迹的宪章,重点在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复,强调了古迹(包括遗址)的保护,重点在修复保护”系指对历史或传统地区及其环境的鉴定、保护、修复、修缮、维修和复原《华盛顿宪章》全称为《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出现了历史地段与历史城区及历史城镇与城区等新概念这三个宪章,大致反映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经历的从保护文物建筑扩大到保护历史地段的过程,从保护有艺术价值的建筑物扩大到保护城市建设史上有典型意义的一般建筑物的过程这就是说保护的概念在扩大,从文物本身扩大到连同它周围的环境,再扩大到成片的有历史意义的地段在中国,学术界普遍认同保护文化遗产的三个层次,即文物古迹的保护、历史地段的保护和历史古城的保护。
适应中国的国情,为了便于保护和管理,类似于学术界的分类,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形成三个法定层次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其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形成较晚1986 年,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申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中指出:“对一些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也应予以保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核定公布为当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可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作法,着重保护整体风貌、特色1997 年 8 月 8 日建设部转发《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单体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这一完整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层次,也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确定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征、保护原则与方法,并对保护管理工作给予了指导……丽江、平遥、周庄、屯溪老街、阳朔西街……等许多历史街区的保护实践表明,历史街区的保护不仅没有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相互协调、互相促进。
在许多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已深入人心,保护工作已从被动保护转为积极主动保护,自上而下转为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作为我国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大鹏所城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够较完整地体现明、清时期海防卫所的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因此本规划将大鹏所城作为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保护,着重保护整体风貌和特色深圳市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框图深圳的城市建设包括现代名城和历史文化体系两个部分,深圳历史文化体系的系列保护规划将深入挖掘深圳城市发展的文脉,并弥补创建现代文化名城的缺项在深圳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中,第一层次是深圳市的宏观保护,第二层次概括为“五个一”工程,即一座古城、一个卫所、一处城门、一条街道和一片民居一座古城:新安古城,即南头旧城,面积 43.6公顷,是深港城市发展的共同源头,古城的发展史很大程度上就是深圳的城市发展史一个卫所:大鹏所城,面积 11 公顷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是抗倭和抗英的前哨阵地,是深圳目前保存最完好的传统风貌地区一处城门:罗湖旧城东门,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成就与市政府保护历史遗产的决心一条街道:反映一国两制的中英街,其政治和历史意义远大于其商业价值。
若干个村落,若干片民居:深圳市域目前仍保存较好的客家民居,客家民居是深圳地域文化典型代表之一,深圳本土原住民中,客家人约占 60%据调查,现存客家民居主要分布在坑梓、坪地、坪山、龙岗、横岗五镇,保存较好的客家民居有一百余座这“五个一”工程基本反映了深圳历史文化的城市空间分布特征和城市发展的脉络 由于文物古迹的不可再生性,加之大鹏所城作为文物在深圳的特殊性,它理应受到重视并得到最严格的保护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古城留存至今的乡土文明,对于一切构成古城生活网络的空间要素和物质要素,以及那些尚未列出的反映古城历史变迁的痕迹,应该倍加珍视近年来规划部门先后编制了《新安古城保护规划》、《东门地区保护与改造规划》、《中英街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和《客家民居风貌保护规划》等具有重大意义的规划文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总结上述规划与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现在开始着手深圳市目前保存最为完好、面积最大、文物保护地位最高的“大鹏所城”的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探索保护和利用的最佳模式,从而完善整个深圳市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2002 年 10 月,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联合深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正式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深圳市大鹏所城保护规划》。
大鹏所城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大鹏所城又是一座古城,有居民居住其中,是传承历史的活生生的元素,保护的同时应改善人居环境,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同时,大鹏所城位于深圳市东部黄金海岸,依山面海,也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须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因此,大鹏所城的保护规划分为研究和规划两部分内容,研究内容是编制保护规划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规划内容是大鹏所城保护与发展的措施和规划操作文件规划依据 (一)有关法律与法规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4、国务院国发[2002]13 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5、《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6、《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规范》(二)规划文件1、《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2、《龙岗区大鹏镇域规划》3、《深圳市东部滨海地区总体规划》4、《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3-2005)》5、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下达的项目委托书规划范围 规划区范围位于大鹏镇墟和大亚湾核电站之间,以所城城址为中心,西至鹏飞路,南到大鹏湾海岸线,东至东山寺山体山脊线,北至所城北门遗址外山体控制线,总用地面积约103.7 公顷。
主要涉及三个部分: 由文物管理部门划定的古城范围,面积约 11 公顷(所城城墙遗址范围和南门外地区); 所城东部文物较为集中的山林范围,面积约为 33 公顷; 所城周边的居住用地和南部的滨海地带,面积约 60 公顷 二、历史研究与现状分析(一)大鹏所城的历史地位 1、深圳鹏城之称源于大鹏所城深圳又称“鹏城”,鹏城名字源于大鹏所城,所城始筑于 1394 年(明洪武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