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再生育和证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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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度)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统计表统计单位:序号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详细地址(详细到村居)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详细地址(详细到村居)现居住地详细地址(详细到村居) 登记证明编号 备注( 年度)再生育审批统计表统计单位:序号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详细地址(详细到村居)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详细地址(详细到村居)现居住地详细地址(详细到村居)再生育审批证明编号备注生育第一个子女服务登记申报表女方姓名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 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现居住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男方姓

2、名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 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现居住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目前婚姻状况 婚姻登记日期目前孕育状况 未 怀孕 已怀孕(周) 已分娩(补办)夫妻婚育情况申明:本人保证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夫妻双方(签名): 年 月 日信息核查情况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意见:经审核, 夫妇,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有关规定。年 月 日经办人 联系电话 登记时间服务登记证明编号生育第一个子女服务登记证明存根经审核, 夫妇,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有关规定,

3、予以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编号: )年 月 日生育第一个子女服务登记证明编号: 女方姓名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 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现居住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男方姓名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 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现居住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经审核, 夫妇,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特此证明经办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手机:省(区、市)县(区)乡(镇、街道办

4、事处)(盖章)年 月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再生育申报表女方姓名 民族户籍类型初(再)婚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男方姓名 民族户籍类型初(再)婚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现居住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联系电话 目前夫妻双方孕育状况未 怀孕 已怀孕(周)已分娩(补办)照片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孩子户籍地 备注子女情况(含收养、离异判决给对方抚养的子女和非婚生育子女)夫妻申请再生育理由:本人保证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夫妻双方(签名): 年

5、 月 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意见经人口信息系统核查和乡(镇、街道)信息核查, ,夫妇,符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 款的规定,准予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人: 年 月 日证明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县级人口计生局一份,女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各一份。(宁人口发2013 66 号)照片女方姓名 民族 户籍类型 初(再)婚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男方姓名 民族 户籍类型 初(再)婚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 现居住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联系电话 目前夫妻双方孕育状况

6、未 怀孕 已怀孕(周)已分娩(补办)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孩子户籍地 备注子女情况(含收养、离异判决给对方抚养的子女和非婚生育子女)夫妻申请再生育理由:本人保证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夫妻双方(签名): 年 月 日女方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意见男方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意见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意见 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意见乡镇街道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意见经审核, 夫妇,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7、 款的规定,准予再生育一个子女。 审批人: 年 月 日证明编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再生育申请表注:本表一式三份。县级人口计生局一份,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各存一份。宁人口发201313 号再生育审批证明存根经审核, 夫妇,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再生育审批登记。(编号: )年 月 日再生育审批证明编号:女方姓名 民族户籍类型初(再)婚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现居住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男方姓名 民族户籍类型初(再)婚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现居住地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经审核, 夫妇,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款的规定,予以 办理再生育审批登记。特此证明经办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手机:省(区、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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