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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识记知识点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 关系称为行政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4、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5、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
2、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7、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用权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8、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9、层次制与职能制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
3、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10、集权制与分权制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11、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 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我国公务员的范围限于在政府系统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不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1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
4、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13、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14、行政相对方:在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15、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1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17、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
5、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18、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19、所谓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20、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21、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
6、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22、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23、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4、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25、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26、
7、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27、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28、行政赔偿即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问答题27、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
8、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28、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言之,行政诉讼法就是调整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9、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30、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3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
9、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32、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必须经过的审理程序,不具有审级的性质,是第一审、第二审以外的检验法院已结案件办案质量的一种监督程序。33、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执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34、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
10、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35、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行政裁定与行政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6、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37、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涉外因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组织。二、填空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3、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
11、法。4、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相对方申请为前提。5、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6、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7、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行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8、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根据各处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9、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三类。10、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11、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
12、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12、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13、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位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附文件的许可。14、许可申请的审核和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15、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16、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7、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0条和第61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18、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19、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财产、
13、行为、人身三种执法方式。20、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21、行政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22、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对相对方科以义务的行为。23、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命令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24、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r25、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6、人身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27、行政监督属于行政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同等重要。28、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29、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行政机
14、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30、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3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内提出行政复议。32、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33、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34、追偿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后补”式的追偿;一种是“先赔后追”的方式。35、把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即复议前置原则,是一些国家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3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为开庭审理。37、我国行政诉讼所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38、特殊地域管辖又可分为专管管辖和共同管辖。39、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
15、和诉讼代理人。三、问答题: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由权利、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3、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除了必须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以外,还必须具有两个基本的条件: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从而使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消灭,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