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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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泰来县司法局(2010 年 12 月 30 日 ) 年初以来,按照各级政法部门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在认真开展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致力于以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为抓手,突出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一)高度重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初见成效。1、领导重视 、细化方案。 年初县委、县政府就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今年政法工作重点内容来抓,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法委

2、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我县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与对策,司法局也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落实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人民调解员报酬“以奖代补”考评办法 ,为下步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布置、认真落实,并于10月12日在平洋镇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2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同时,县政协也组织部分委员于9月26日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视察,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2、健全组织、规范运作。从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落实调解员、信息员人员入手,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增

3、强自身活力,从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入手,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人员、报酬、工作场所、工作制度“五落实”和人民调解工作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 。全县10个乡镇、83个村、6个社区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初步建立了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并在4个人民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队伍从313人发展到673人,现在我县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县、乡镇、村(社区) 、屯(居委会)四级调解组织。3、措施得力 、初见成效。在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的同时,各乡镇均能按照会议的精神去安排部署,完善组织、落实人员,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4、与上年同期比较,我县在诉讼、信访方面的案件都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计调处各类纠纷1880件,其中村级调处1347件,乡镇司法所调处533件,3调处成功1579件,调解成功率84%,四个人民调解室共衔接调解民事纠纷180件,调解成功147件,成功率82%,全县民事诉讼案件1225件,与上三年平均数1445件相比减少220件,下降了15%,全县信访案件112件与上三年平均数125件相比减少13件,下降10%。司法所调处纠纷533件,与上三年平均数495件相比上升37件,上升7%。(二)积极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展现亮点和特色 。1、进一步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 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

5、议召开以后,各乡镇党委、政府更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充分利用适应本地特点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因地制宜、不失时机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并进一步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民主政权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信访工作相结合、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各乡镇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落实调解员、信息员人员,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镇、村、屯三级联4动,不断增强自

6、身活力。3、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建设。 针对我县村级(社区)调解委员会历史上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情况,各乡镇在基础设施、人员管理、教育培训、规章制度、调解程序、接待登记等方面进行地规范,进一步加强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顺利开展,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4、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了社情民意排查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专项治理制度,纠纷调解督办制度,推进排查信息化建设,促进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自觉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主动排查矛盾纠纷,了解社情民意,全面客观地掌握纠纷信息

7、。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的化解、联调联处、重大纠纷反馈、民间纠纷激化责任查纠等机制。重点加强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积极拓展调解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解决现实利益冲突的新期待、新要求,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建立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指导,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指导方法,树立不同的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的发展。建立了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经验交流会,5采取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全年共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 12 次、经验交流 2 次、庭审观摩 4 次,进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

8、平、道德水平和调解技能。四是充分依托“大调解”机制平台,健全三调联动机制。各人民调解组织发扬“以我为主、协同作战、各自履行职责”的工作精神,力求做到单一简单纠纷自行处理,复杂疑难纠纷主动沟通,寻求配合,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方面,依托司法局与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衔接配合力度,使衔接更及时、配合更紧密、效果更明显。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方面,依托调访一体化机制,联调联动,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认可。五是整合内部资源,建立“三级联动”、“三所联动”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1)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基层调解组织发现问题

9、疑难、复杂,需要上级调解组织协助调解时,上级调解组织要无条件前往协助调解,上级调解组织直接受理了基层的纠纷时,下去调解时,基层调解组织也要无条件予以协助、配合,实现县、镇、村三级纵向联动。 (2)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在各自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对于分别受理的矛盾、纠纷要相互沟通情况、相互支持,在不损害当事人利益6前提下,三所实现横向协调联动,尽量做好软化、钝化工作,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通过上述两个机制的运行,成效显著,共通过联动机制调处近 50 起纠纷,有几起还进行了新闻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六是建立健全了县、镇两级人民调解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县委、县政府已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

10、了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推行化解矛盾纠纷两级考核机制。第一级由司法所代表乡镇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第二级由县司法局代表县委、县政府对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和细则下发后,各乡镇给予高度重视,逐项对照,加以完善,并要着手制定针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目标考核方案。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三)落实措施,努力实现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新提高。 1、领导到位。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围绕新时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

11、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考核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和考评体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72、宣传到位。县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减少纷争、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已编发了 9 期信息、下发了 1 次通报,县电视台多次报道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省电视台法制频道(说和)栏目也于 10月 15 日采访播放了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案例。特别是结合 12、4 全国法制度宣传日,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竞赛,收到了非常好

12、的社会效果。各有关部门,也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合和机会,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和了解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他们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通过大力宣传和表彰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社会的认同,使全社会都了解人民调解工作,都支持人民调解工作。3、考核到位。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年终严格按照以奖代补考评办法的规定,对全县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一年来上升到乡镇、信访、法院的纠纷数量进行认真统计,8核算出各人民调解组织应奖励或扣罚的额度,并将统

13、计结果报县财政局和各乡镇,经审核后予以兑现。2010 年全县共计下降案件、纠纷数为 190 件,应兑现 19 000 元,加 3 500 元奖励款(全年纠纷上升不超 5 件的每个调解委员会奖励 500 元)共计奖励 22 500 元。起到了奖励优秀,激励后进,更好的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的作用。同时,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的要求,对全县 10 个乡镇党委、政府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县考评办,促进了各乡镇对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达到了考核的目的。4、典型引路。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已将平洋镇定为人民调解工作的试点单位,平洋镇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在人员、机制、制度、保障方面给予了全面的支持,县司法局也加强了工作指导,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县实际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下步要在如何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村级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上,探索出一条新路。继续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从而带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向前发展,使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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