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补充题-山西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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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补充参考题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一种社会关系。3、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 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5、如何理解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它的基本内涵有以下 5 点:(1) 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2) 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3) 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4)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形式必须合法。(5)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6、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

3、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7、什么是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指由政府、劳动者、用人单位三方代表根据一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通过特定的形式就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和合作的一种基本制度。8、用人单位自什么时候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9、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有哪些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

4、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210、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形式有什么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1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2、劳动合同期限分哪几种?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

5、、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3种。13、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14、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

6、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 39 条和第 40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16、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

7、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317、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18、什么是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什么规定?试用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期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8、 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1 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3 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 39 条和第 40 条第 1 项、第 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

9、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说明理由。19、什么是服务期?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有什么规定?服务期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后对劳动者作出的约定,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的培训或者给予的其他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

10、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20、什么是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可否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所谓竞业限制,也叫竞业禁止、竞业避让,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限制本单位的某些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1、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

11、同。无效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条款无效的程度和范围,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形。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4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22、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遵守和执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23、 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有什么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

12、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4、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哪些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25、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6、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

13、更,是指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法履行时,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增加或取消的法律行为。27、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28、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9、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

14、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0、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

15、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531、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 26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6、;(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2、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3、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条件是什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允许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条件主要是:(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法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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