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新旧管理办法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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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企新旧管理办法对比 温州科技情报所陈亦泛 为使更多创新型企业得到政策支持,1 月 13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 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 月 4 日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正式对外公布。新办法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08172 号)同时废止。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与 2008 版管理办法相比较在保持基本认定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对原先很多细节有疑义的 进行了补充说明,在领域上做了重大调整。 序 号 文件 条文对比 1 新管

2、理办法 第二章(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 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旧管理办法 第二章(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 认定工作;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 意见。 解析:把第二章(三) (四)进行了合并,但是用词上出现细微变化,由原先出现重大问题地区提出整改 意见,变成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可能意味着今后国家层面更多的会对高企工作进行抽查和指导 2 新管理办法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旧管理办法第七条 领导

3、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解析:在明确领导小组是三部委组成基础上,在办公室人员上也进一步明确也是三部委联合组成,日常事 务也应是三家共同的事情。 3新管理办法第七条(一)到(三) 旧管理办法第七条(一)到(三) 进一步明确办公室职责:提交工作报告、政策完善建议、指导高企工作、监督检查、高企备案管理、公布 高企名单、核发高企编号几大职能。特别注意的是公布高企名单这个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备案工作在高企认 定中的法律意义 4 新管理办法第八条 旧管理办法第八条 解析:明确省级认定机构职责:高企认定、提交工作报告、高企报备、颁发证书、复核申请、选择评审专 家(明确必须要有技术和财务

4、专家) 、监督检查、核实处理有关举报 5新管理办法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和第十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 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 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 优惠手续。 旧管理办法 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 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 免税手续。 第十二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 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不提出复 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解析:对原先的高企证书发证时间和享受税收优惠时间进行了

5、区分和明确。所以对于一家高企发证时间如 是 2015 年 9 月 27 日,那该企业高企有效时间(2018 年 9 月 27 日) ,而享受税收优惠则是(2015 年 1 月 1 日起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6 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旧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 通过自主研发、 受让、 受赠、 并购等方式, 或通过 5 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 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解析:对于有资格认定企业性质直接在总则里说明。把对于企业的要求一年以上当做一个条件直接列出,

6、并明确是注册一年以上(非财务年度一年等) ,专利取得方式上明确去掉独占许可取得方式,意味着是对 专利所有权的取得才是符合要求的。 7 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 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旧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 范围; 解析:明确了高企领域是对于技术领域的范围认定而非产品(虽然 08 年开始实际操作上也是技术认定, 但是老办法这这块是没明确的 8 新管理办法 (四)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比例不低于 10%; 旧管理办法(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

7、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 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以上; 解析:取消了大专以上科技人员的 30%比例设定。但是由新办法对科技人员(表述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 新活动) 前缀形容词定义看, 笔者认为这应该属于研发人员的范畴, 所以估计对于研发人员比例还是不变。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算新办法这里理解成研发人员至少是没学历要求的,不像原先对于研发人员学历 是否有要求存在争议。 9 新管理办法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8、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 低于 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旧管理办法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 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 开发活动, 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 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 4%; 3. 最近一

9、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解析:取消了对研发活动的定义不排除是在指引里明确。研发经费还是按 3 档处理,只不过第一档降为 5% 10 新管理办法(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旧管理办法 (六)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另行 制定)的要求。 解析:关键要看具体指引 11 新管理办法 (八)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 法行为。 旧管理办法 解析:对申请认定时的安全、质量、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定性(时间上是前一年、性

10、质是重大) 12 新管理办法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旧管理办法(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 解析:明确了是近一年以避免随意性解释要求企业认定时年年达到等 13 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 列材料: 旧管理办法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 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解析:

11、还是采取先企业自我评价再申请无实质变动 14 新管理办法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旧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解析:无实质变化,只是因为现在涉及五证合一等各种原因,所以就采取笼统表述 15 新管理办法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 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 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旧管理办法 3. 知识产权证书 (独占许可合同) 、 生产批文, 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 (查新) 材料、产品质

12、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材料; 解析:1、对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做相关材料表述而不是说知识产权证书(不排除对知识产权材料提供上要 求增加(浙江就是要求提供权力要求书等)或不把证书当唯一认定材料要件) 。 2、对项目流程文件要求明确且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弱化技术研发期间的第三方证明(符合企业研发的自 主性和保密性要求,按老办法要求很多企业为了报高企额外去做鉴定、查新等增加企业负担) 对高新产品证明材料提出参考要求: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质量检验等相关材料(当然不是要 所有产品都必须完整提供这些) ,不像过去没明确,部分企业对于高新产品就停留在核心技术领域的描述

13、上。 16 新管理办法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旧管理办法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解析:要看相应的工作指引,不排除说明材料会比原来的一张纸比例说明更复杂,而不是采取原先这块证 明材料都留在地方备查 17新管理办法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 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 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 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旧管理办法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

14、究开发费用情 况表 (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 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解析: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定报告,其他无大的明显变化,在审计报告中只是强调了下必须提供完整审 计报告(附注等) 。 18新管理办法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旧管理办法 解析:办法里增加了纳税申报表要求,意味着对财务数据真实性和统一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今后差异性解 释的空间必然会被缩小。要申报高企的企业要务必重视日常纳税申报表的填

15、报 19 新管理办法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 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旧管理办法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 15 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 案,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 并向企业颁

16、发统 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解析:认定上新办法提出了: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从理论上来说综合审查也 是属于认定的一个步骤) 。公示时间由原来 15 天变为 10 天 20 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 5 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 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 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 在确保涉密 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旧管理办法 解析:增加了每个年度要上报年度发展情况表(希望有这个报备后税务那边不再需要报备) 。对涉密企业 认定高企进行了明确。取消了旧办法关于复审的条文。 21 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 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 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 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 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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