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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一、全体干部必须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经济理论、专业知识、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机关每周二、周四17:0018:00为日常集中学习时间,如遇重大学习活动,另行安排。三、全体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党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按照计划,有组织地学习时政、业务。同时,全体干部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坚持自学,自觉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适应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四、集中学习时间,除便民服务大厅和党政办等窗口单位有人值守外,机关其他领导、同志要停止办公,不准会客,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原因,必须向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请假。凡无故缺席的,按机关考勤制度处理。五、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领导干部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其他干部不少于1.5万字。每人每半年写一篇心得体会,年终写好工作总结。六、镇考核办每月检查一次干部学习笔记,每半年和年终各评比一次。凡不按时交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每次处罚20元,其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