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2010年节能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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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 2010 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把节能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实现“ 十一五” 万元 GDP 能耗降低 20%以上的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总体目标按照我区“十一五” 前四年 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为确保完成我区“十一五”万元 GDP 能耗下降 20%的总目标 ,确定节能目标如下:全区万元 GDP 能耗比 2009 年下降 5.2%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 6%

2、,年耗能 1000 吨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 6%以上,年耗能 5000 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 5%以上,能耗总量控制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8%以上。年用电 200 万千瓦时以上的商贸企业、旅游企业万元营业收入能耗下降 5%以上。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水耗、电耗下降 5%,油耗下降 2%。三、重点工作(一)实施节能投资项目实施市级以上节能技改投资项目 30 个,总投资 1 亿元以上,实现年节约标煤 3 万吨的目标。积极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改,集中力量抓好全年节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支持节能改造的优惠政策,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通

3、过考核、能源监测审计、节能督查等措施摸清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对已开工的节能项目要加强跟踪,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尽早发挥节能效益。(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开展 30 家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现年节约标煤 1 万吨的目标。以印染、化工、冶炼、铸造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年耗能 1000 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力度,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秩序,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通过推动企业采取有效节能技术,改善管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降耗、减污、

4、增效” 。(三)开展电平衡测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23 号)精神,加强年用电 200 万千瓦时以上重点用电单位的管理,提高企业用电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电能合理利用。督促重点用电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测试装置,监控用能情况,严格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组织开展 40 家以上重点用电单位电平衡测试,采取用电实时在线监测,帮助高耗能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实现年节电 1000 万千瓦时以上目标。(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监察审计开展 25 家重点用能单位和 5 个公共建筑的能源监察审计,实现节约标煤 5000 吨的目标。要认真组织制定节能监察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分

5、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节能监察质量和效果。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节能降耗措施,督促用能单位认真整改。(五)推动供用电节能区供电局要加强全区供配电线路建设和电力需求侧管理,配合开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企业拉限电工作,提高合理用电效率。加大电网的建设力度,优化电网供变电半径,减少线路供电损耗。2010 年做好空、轻载母联变压器合理经济运行工作,使母联变压器根据季节负荷情况合理投切工作常态化,保证变压器经济运行,减少变压器损耗。进一步加大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力度,有效解决低电压、三相负荷不平衡等问题,降低低压台的损耗。继续指导企业开展科学合理的错避峰用电方案,对 43 家能源消费总量

6、控制企业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拉限电工作。(六)健全能源计量监测为进一步深入能源计量工作,抓出实效,区质监分局在 09 年 78 家3000 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 8 家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的基础上,有机结合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通则和节约能源法的要求,继续抓好 3000 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能源计量先进、示范单位创建,并与供电、供水、检测、印染、发电、建材、食品等行业联系,筹建一个以上述各行业能源计量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四、非工业重点领域节能1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区建设局要重点抓好新建建筑的节能。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 65%

7、的设计标准,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图审、施工、 监理、竣工验收和备案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不得批准开工。加强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建筑能耗统计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以经济适用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为重点,继续开展建筑节能试点工作。把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作为商品住宅和农村住宅,特别是农居点、经济适用房和平改坡工程的重点推广技术,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节能建筑;对政府投资的工程把重点放在新型墙体材料和高效能比空调系统的应用以及提高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措施上。加大应用可再生能源力度,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空调节能等技术应用。严格执行 12

8、层以下(含 12 层)居住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加大 2010 年旅游、商贸企业节能目标管理工作的力度。区贸易局对全区营业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上或年用电量 100 万千瓦时以上的大型超市、商场、专卖店开展节能目标管理,引导商贸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灯、变频调速、节能型冷藏设备、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鼓励商场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区旅游局继续对三星级及以上的宾馆饭店开展节能目标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大宾馆冬、夏两季空调温度设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配合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2重视交通运输节能。区交通局在 09 年对全区道路运输行业车辆和系统公务用

9、车安装 GPS,并实施车辆用油定额考核的基础上,升级GPS 车辆管理平台综合软件和公车车辆 GPS 定位软件功能,便于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统一对车辆动态进行监控,并杜绝公车私用。在有条件的三类维修企业实行“五废” 回收工作。 继续做好优化客货运组织及运力结构工作,降低单位运输能耗。优先发展环保车辆,加快开发和推广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推动交通节能科技进步。3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作用。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发挥政府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制定的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每年对

10、各公共机构的各项能耗进行测评考核,对达到目标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对未达标的给予相应的处罚。继续做好 2010年区直机关节能管理工作,加强节能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能耗统计、分析。积极推进空调、照明系统等用电设备的节能更换、改造。2010 年 12 月前,对各区级公共机构中央空调系统加装变频器等节电装置,完成各区级公共机构所有非节能灯(包括 T8,T12 直管型荧光灯和自炽灯)更换为节能灯或 T5 的工作。逐步淘汰高能耗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加快公共机构节水措施推广和应用。做好公车改革工作。五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1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全区节能目标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

11、理:一是由区政府与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签订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二是由区经发局与年耗 5000 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三是各镇乡(街道)、商贸旅游等部门与所属年耗能1000 至 5000 吨标煤的企业、年用电 200 万千万时以上单位签订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四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各公共机构签订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2.完善考核体系。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镇乡(街道)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 一票否决” 制。年耗能 1000 吨标煤以上企业和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重点旅游、商贸企业分别由区经发局、旅游局和贸

12、易局组织实施评价考核。对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该企业、单位当年不得参与年度评奖和授予荣誉称号,不得享受政府各项扶持政策。(二)着力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管理1年耗能 1000 吨标煤以上工业用能企业的监管。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情况进行月度督察、统计分析,区经发局负责督查年耗能 5000 吨标煤以上企业;各镇乡(街道)负责督查年耗能 5000 吨以下企业。监管单位对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进行重点督查,严重超标企业,将责令其限产,停产。2进一步加强能耗统计、监测和公报制度。区统计局要建立健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对各项能耗

13、指标实施全面监测,及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反映全区、各镇乡(街道)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继续推行能耗公报制度,各镇乡(街道)能耗每季度公报一次,全区能耗指标每半年公报一次。区统计局要及时、完整的将有关能源统计数据通报给相关单位,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三)抓好结构调整1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力度分期分批关停高能耗落后产能的企业,关停或转产粘土砖瓦窑 10座,淘汰 2.4-2.9 米落后水泥粉磨机 3 台,关停部分燃煤工业锅炉,扩大集中供热区域。争取在 2010 年底前淘汰现有的 S7 和 SL 型变压器。2实行部分高能耗企业能耗

14、总量控制。对 2009 年综合能耗 3000 吨标煤以上(当量值)、万元产值能耗高于规模以上企业平均能耗 1 倍以上的 43 家高能耗企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能耗“双控制” 。要求2010 年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 8%以上,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增幅控制在 3%以内,部分印染、水泥企 业年综合能耗零增长。3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贯彻实施杭州市余杭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对年耗能 3000 吨标煤以上(或年用电量 300 万千瓦时、或变压器增容 500 千伏安以上,或新增锅炉容量 4 吨/时以上)的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禁止高耗能项目的建设。对未进

15、行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电力部门不得办理增容手续和供电,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能源监察部门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察,及时纠正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的行为,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电子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为依托,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旅游服务业、证券保险业等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加快优势产业的发展,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提升产品增加值,促进纺织、

16、印染、石化、照明、造纸、食品等优势行业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成果的产业化。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汽轮机、水电设备制造等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低碳产业集群。(四)加强节能技术开发应用1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区经发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的推广。加强重点耗能行业和领域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加快信息技术在传统工业领域的应用。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及时跟踪了解本行业有关节能信息,做好行业咨询、服务等工作。2促进节能技术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合作,及时掌握国际、国内节能技术发展的动态和信息,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广泛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制定节能宣传方案,组织做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能源供求紧张形势和节能重要意义,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宣传节能政策,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形成全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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