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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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家解读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专家解读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 题:解读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时 间:2014 年 6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嘉 宾: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蒋大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简 介: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自 3 月 1日实施以来,不少地方出现了投资创业热潮。改革中有哪些新问题?市场会不会“一放就乱”?如何理性看待改革误区?改革能否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带着这些问题,中国政府网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赵旭东,中国人

2、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刘俊海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蒋大兴,作客在线访谈栏目,解读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文字实录: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是党中央、国务院进行的重大战略部署,自从今年 3 月 1 号这个制度出台以后,各地又出现了新的创业热潮。那改革会不会带来新的问题?市场会不会一放就乱?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邀请到三位专家,一起给网友权威的解读。坐在我身边的这位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赵教授,您好。2014-06-11 14:30:00赵旭东各位网友,大家好。2014-06-

3、11 14:42:41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刘教授,您好。2014-06-11 14:43:00刘俊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2014-06-11 14:43:53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教授。蒋教授,您好。2014-06-11 14:45:12蒋大兴您好,大家好。2014-06-11 14:45:03主持人再次欢迎各位的到来。我首先代表网友问问赵教授,这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2014-06-11 14:44:48赵旭东这次改革主要是资本制度的改革,重大意义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鼓励投资创业,同时也能更有效地促进公司的设立和发展,以此来带动社会的劳动就业

4、,促进经济发展。第二,放松政府管制,强化当事人的自治,从而促使公司资本运营更加便利快捷,适应投资者对公司资本规模的设计和资金筹措安排的灵活需要。第三,简政放权,从事前控制转向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将公司的行政管理从原来的严进宽出监管模式改为宽进严出的监管模式,因此带动整个政府管理方式、政府职能的转变。2014-06-11 14:45:07主持人请简单概括一下这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鼓励广大群众投资兴业方面有哪些亮点?2014-06-11 14:46:23刘俊海这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一套组合拳,不是单一的改革措施。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第一,一举废除了形而上学的最低法定资本制度,只是在例外的 27 个行

5、业,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券商等行业例外实行最低注册资本,这样普通人开公司,就没有一人公司必须出 10 万元人民币、有限公司达到 3 万元人民币、股份公司达到 500 万人民币的硬性要求。 第二,把注册资本由过去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这个模式有助于大量地激发人们的投资创业活力。第三,彻底取消了在资本注册结构当中货币出资不低于 30%的规定。原来有的公司注册资本比较高,一千万,至少拿出 300 万人民币现金出来,有的投资者虽然有知识产权,虽然有土地权、房屋使用权,但是拿不出现金来。第四,简化了住所登记要求。很多地方去旅馆租一个单元房租不起,可以在集中商务办公区里租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电话

6、线加上编号的号段,拿这个号段也可以去登记。2014-06-11 14:46:52刘俊海第五,这次进一步建立了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就是以后有纸质版的营业执照,也有电子的营业执照。第六,取消了年检制度,建立了年报制度,降低了年检的成本,也取消和终结了工商局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信用背书的历史,如果其中记载有假,受害的债权人找他算帐,追究民事责任。第七,由过去的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特别是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过多过烂,有的时候跑了好几个月,盖了 200 个公章还没盖完,现在先领取营业执照,慢慢办理行政许可,所以也是倒逼行政许可部门提高行政许可效率。第八,建立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你将来和别人

7、做买卖有交易保障,输入他的名称就可以发现他所有的信息,包括处罚信息,处罚机关、处罚依据。第九,建立宽进严管的机制,先让他进去,但是在后续进入市场之后得好自为之。最后就是建立了社会协同共治的新体制。因为我们要保证安全,除了发挥行政监管的作用,还得发挥债权人、消费者和全社会的力量,这样大家既能释放投资兴业的活力,同时让债权人感到安心,这才是一个投资者友好型社会。2014-06-11 14:50:37主持人门槛确实降低了很多,释放空间也非常多。很多网友对其中一点很感兴趣,就是投资最低资本额度的要求,也就是现在一块钱也可以开一家公司了,但是有的网友提问,那股东是不是就不再需要出资义务和法律责任?怎么看

8、待一元公司呢?2014-06-11 14:54:01蒋大兴对于一元公司,确实在我们这次资本制度改革之后,有些地方有设立这种公司的形式,理论界对于这种公司的合法性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个人觉得有这样几个观点:第一,设立这种一元公司是不符合现行的立法精神的。虽然资本制度改革了,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但并不意味着鼓励设立注册资本为一元的公司。独立的法人,要求拿法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我们的民法通则第 37条同样也要求法人是必须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并且要独立承担责任的。即使在公司开办之初,公司的对外财务责任,比如说包括人员工资,包括必要办公设施的购买和租赁,肯定也远远超过一元。这种公司本质上是不符合我们民

9、法通则以及公司法第 3 条所设立的立法精神。并且在实践当中确实设立了注册资本为一元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第 20 条第三款还有一个更大的风险,很容易被法院在具体审判中否定法人人格,因为这种公司的财产相对于交易活动来说太少了。2014-06-11 14:53:34蒋大兴当然,实际当中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有两点:第一,比如市场会慢慢淘汰这种公司,即使有些地方登记了,但因为这种公司风险太大,慢慢交易上占不到优势,所以慢慢就被市场淘汰。第二,工商局是否可以考虑设立示范注册资本指引,引导企业和投资人不要设立这种违背法律精神的注册资本为一元的公司。当然,这种是没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只是参考的价值。20

10、14-06-11 14:56:31刘俊海我基本同意蒋教授的意见,一不禁止,二也不鼓励。允许它出现也彰显社会的包容度。但是诚信、理性的债权人应该睁大眼睛,所以债权人不应该再迷信注册资本,同时用好担保制度,另外做好尽职调查。据统计,在今年 3 月份注册的一元公司,全国只有 59 家,也不是很多,他们也知道注册一块钱公司不会赢得投资者和交易伙伴的信任,这也是市场的选择。2014-06-11 14:58:09主持人注册资本的门槛降低,从实缴制上升为认缴制的问题,其背后的逻辑是,打肿脸充胖子, 吹牛不上税 。 三位教授认为是一种错误的想法?2014-06-11 14:59:54蒋大兴首先吹牛不上税可能是

11、一个误解,因为现在吹牛是要上税的,注册资本如果过亿,天价注册资本至少有一个印花税是需要承担的。认缴期限到了是需要实缴的,法院会否定长期的注册资本缴纳期限。如果这个公司一旦破产,实际上它是需要实缴的,实缴是需要落实的。还有就是这样一种天价的注册资本也有可能导致缔约过失责任,如果确实没有缴纳能力,天价资本也可能构成欺诈,也有可能构成刑事违法。2014-06-11 15:00:18赵旭东你确定一个资本额就得对出资缴纳承担责任,这次改革以后很多人是有误解的,他认为我注册十个亿、一百个亿可以不需要买单,恰好在这一点上,公司法的原理认为主要注册资本已经确定,你就要负有相应的出资义务,只不过出资的时间不确定

12、,甚至可以没有期限。有一个可能就是公司破产,如果公司破产的时候,没有出资的股东要对他认缴的出资认定。有这了一条,有的人就不敢轻易注册天价公司。在实践当中确实说有一百年的,这种情况是极端的情况,但没有什么关系,即使是一百年,如果有一天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你就要提前来承担责任。 2014-06-11 15:01:29蒋大兴确定期限过长的缴纳期限是有问题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任何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这种状况,比如这个人只能活 70 年,那他定 200 年的缴纳期限?我们对一些长期的契约,合同法也是有明确限制的,比如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 年。对于长期契约,法律精神上是有一定限制的

13、。最后从企业程序期限来说,中国的中小企业一般来说大概平均 2.5 年的生命周期,集团性企业是 78 年,如果决定这么长的期限,大部分企业都是死亡了,当然有赵教授说的状况,死亡的时候到期,但是这种行为确实属于不符合合同法上的呈现。2014-06-11 15:04:02刘俊海有的投资者认为,我不属于你说的普通 2.5 年的公司,也不是说简单的 78 年的公司,但是我属于例外的有发展前途的公司,所以实缴注册资本的期间是放到两年好,五年好还是十年好,2005 年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应该从公司成立之日起 2 年内缴足。所以由工商部门、法院来判定确实不太现实。但是有一条是确定的,就是赵教授谈到了,一旦公司

14、陷入破产还债的程序,虽然一百年之后才到期,现在过了两年,还有 98 年,那你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来。在解决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候,理性资本的承诺制,如果你到了公司债台高筑的时候还等一百年,那就不符合诚实性原则。还有就是股东对外承诺时就应该是八个字,量力而行,适度承诺。如果股东承诺 50 年缴足,他的继承人可以说子又有孙,孙又有子。 2014-06-11 15:05:24主持人那在这方面,世界各国有没有普遍通用的做法?2014-06-11 15:06:05刘俊海提到大家最关注的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恰好是全球高度关注的话题,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昨天和今天正在维也纳召开中小企业工作组会议,讨论制定全球简易企业示

15、范法。其中一条就提到要简化公司的注册程序,甚至废除或者降低最低注册资本。我手头有一个数据,就是世界银行作出来一个研究报告,在全球 189 个经济体当中有 99 个经济体是没有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在过去 7 年当中就有 39 个国家或地区废除了最低注册资本。另外还有一些国家虽然有最低注册资本,但是也已经是大幅降低,而且在降低最低注册资本之后,各国普遍的规律性现象就是注册公司数量明显上升了,创造的就业数量也明显上升。因为什么呢?从国际金融公司的研究数据看,全球中小微企业现在是 4.2 亿家到 5.1 亿,其中 3.6 亿到4.4 亿活跃在新兴经济体,中小企业占发达国家就业人口总数的 72%和 GD

16、P 的 64%,在低收入国家占就业人口的 47%和 GDP 的 63%。所以这次改革不光是释放改革红利,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建立投资型社会,同时也是适应全球化趋势,进一步促进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个全球化举措。2014-06-11 15:07:22主持人从门槛降低到改革的本质上,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成了宽准入严监管,宽体现在哪里?严又体现在哪里?2014-06-11 15:08:07赵旭东你提出这个问题可以做进一步整合归纳,有些规定是属于放宽的,有些是要严格的。宽在什么地方呢?宽在准入方面,严在什么方面?严在事后监管。要说具体的,准入的宽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呢?主要有这样几项:第一,放宽资本的法定条件,没有了最低要求。第二,放宽公司场所登记条件和管制,简化公司登记的事项和登记的文件。另外就是取消公司年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呢?第一,强调了事后和事中的监管。第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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