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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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种类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1. 外商直接投资 2. 外国私人投资 3. 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二、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限制、禁止和允许四类。 (一)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 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

2、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 3.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 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 5.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1.技术水平落后的; 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 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 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3、的; 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产品出口销售额占其产品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问题:,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规定,不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的

4、项目是( )。 A.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B.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C.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D.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选项A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例题判断题】所有不属于鼓励类和限

5、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均为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那么不属于鼓励类和限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有可能是属于禁止类或者允许类的。因此本题应当判断为错误。,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特征 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1. 中外投资者共同投资组成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3. 是中国企业法人,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1)

6、货币。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实物。即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作价出资。 (3)工业产权、专有技术。 (4)场地使用权。 (5)其他财产权利,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 董事会 2. 经营管理机构,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指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企业。 2. 管理机构具有灵活性:董事会制或联合管理委员会制;委托管理制。 3.中外合作经

7、营企业在组织形式具有可选择性。中外合作者可以共同举办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共同举办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而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都是中国法人。,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 合作各方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机器设备等财产权利。 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确定。,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 董事会制或联合管理委员会制 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

8、般实行董事会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实行联合管理制。 2. 委托管理制 合作企业成立后,可以实行委托管理制通过签订合同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方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1.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应地,企业的全部利润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 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中国企业法人。 3. 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

9、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企业区别,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A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 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C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 D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回投资本息,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答案:,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 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 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40出口 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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