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中银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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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分析,提 纲,第一部分 中小企业企业上市前法律事务 调查诊断 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 IPO过程中律师的工作与作用,第一部分 中小企业IPO法律事项调查诊断,一、中小企业IPO法律事项调查诊断法规依据 (一)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如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二)部门规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三)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2、票上市规则、 (四)证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第一部分 中小企业IPO法律事项调查诊断,二、IPO法律事项的核查程序及调查重点 (一)律师向企业发出法律事项调查清单或法律事项尽职调查提纲以及补充尽职调查清单等 (二)律师调查重点内容 1、企业及关联企业历史沿革(股权变更、主营业务变化、董事及高管的变化等) 2、企业及关联企业股权架构 3、企业重大资产权属状况(知识产权、土地、房产等),第一部分 中小企业IPO法律事项调查诊断,二、IPO法律事项的核查程序及调查重点 (二)律师调查重点内容 4、企业重大债权、债务、诉讼仲裁等 5、企业项目的立项、环保等问题 6、企业劳动社保等问题 7、企业的规章制度

3、 8、企业及有关高管是否受到有关行政机关处罚 9、企业税收缴纳情况,第一部分 中小企业IPO法律事项调查诊断,三、法律问题的发现和解决 (一)法律事项调查资料主要来源于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以及与有关人员的访谈,有时候还要到有关行政机关进行侧面调查 (二)律师完成尽职调查后,一般会出具IPO企业法律事项尽职调查报告 (1)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会对企业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整改 (2)律师要出具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或者核查意见,第一部分 中小企业IPO法律事项调查诊断,四、企业应如何对待律师的法律事项调查诊断 (一)要将有关资料信息

4、全面、及时地提交给律师,不要有隐瞒或者重大遗漏 (二)要配合律师到有关行政部门获取有关文件或信息 (三)在进行有关股权变动、高管调整、制订或修改公司规章制度、签署重要合同等重大行为前征求律师及保荐机构的意见,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一、股权及相关问题 (一)很多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问题以及因为股权导致的其他问题,需重组或者规范 1、股权权属不清晰问题(代持、知识产权出资纠纷、与创投对赌等) 2、部分企业(特别是IT企业)股权过于分散,实际控制人持股过低,控制权容易发生争夺或转移 3、由于公司架构设计问题,导致存在同业竞争、重大关联交易 4、主营业务不突出问题 (二)股权架构设计或者重

5、组原则 1、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2、主营业务突出,业务体系完整; 3、消除股权权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4、增加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比例或者将主要股东捆绑为统一实际控制人。,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二、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一)民营企业一般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具体体现: 1、传统行业企业的股权全部或者决大部分由家族成员控制;新兴行业、知识型企业中由于合作创业者能力都相当、股权比例较为分散,经常导致股东发生矛盾甚至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或者分裂;2、缺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机构或者制度;3、重大事项均未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二)解决办法

6、和原则 1、根据公司法修订公司章程;2、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机制;3、补充有关决议文件等;4、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财务投资者,增加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等。,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三、国有产权转让问题和集体资产量化给个人的问题 (一)国有产权转让,程序上必须履行评估、审批手续,如手续有瑕疵,必须予以弥补 (二)集体资产量化给个人,必须获得省一级政府部门的确认文件,未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四、资产(特别是房地产资产、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问题 (一)房地产资产的完整性问题 自有房地产资产问题;租赁房地产资产问题 (二)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完

7、整性问题 1、知识产权应该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 2、知识产权出资应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经过评估,且不得超过一定比例 3、专利知识产权应该还剩余一定合理期限,如果即将到期,则该专利到期后对于公司的负面影响以及公司的应对政策应该予以详细分析(福晶科技案例),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五、外商投资企业问题 (一)改制为股份公司必须报经商务部门审批 (二)境内自然人不得新增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东 (三)外商独资企业要吸引境内公司作为股东,并且境内股东要达到半数以上 (四)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该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六、税收优惠的合法合规性 新兴行业

8、特别是IT企业作为高科技企业,受到国家诸多政策的扶持,最主要的方面即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上。 税收问题历来也是企业发行上市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两个管理办法都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注意问题:1、享受的税收优惠是有权机关合法赋予的;2、扣除税收优惠后,发行人财务指标中的盈利数据仍然能够达到两个管理办法的财务指标要求。,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七、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激励机制问题 从常理和证监会角度来说,对于IPO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知识型企业,高管以及技术核心人员的股权激励是有必要的,而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9、。 股权激励要注意的问题:1、在申报材料时,股权激励必须已经完成,不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对于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因为股权激励而获得的股权一般要求锁定较长时间,除了遵守证监会的深交所的锁定规定之外,一般还必须要求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工作一定年限。,第二部分 中小企业IPO常见法律问题,八、中小企业接受私募投资的问题 拟上市的中小企业属于私募热衷投资的行业,一般都会接受私募投资。 接受私募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1、私募机构所占股权比例最好不要超过20%,特别是独家私募机构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比例;私募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不宜过低; 2、关于对赌问题:对赌最好不要涉及到股权调

10、整,而仅限于现金补足、到约定时间不能上市或者不能申报时由原股东回购私募机构的股份两种情况; 3、有关私募机构对于部分重大事项一票否决的约定,在申报材料之前必须予以解除。 4、慎重选择私募机构:考虑私募机构身份、过往业绩、后续支持、出价、限制原创股东等因素,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一、武汉XX科技公司第一次过会被否:独立性差、股权架构设计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在销售货物、采购原材料、租赁房屋、提供劳务、支付代理费和代缴社保统筹费等多个方面存在关联交易,且金额较大,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 最近三年公司向关联方的销售金额分别为6797、7809、12418万元,占当年销售总额的比例分

11、别为39、35、30; 公司没有任何土地和房屋产权,所需厂房全部从控股股东租赁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将继续向控股股东新增租赁厂房。 公司进出口业务全部委托控股股东下属的另一子公司进行,公司员工的社保统筹费仍通过控股股东代缴。 公司历史上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行为。,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二、北京XXX通信公司(上会被否) 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 2006年,公司核心技术的创始研发人员被免去总裁职务,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同期,公司首席财务官也辞去职务,总工程师也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是上述人员在经营理念和有效管理方面与主要股东存在冲突。而接替者同时在境外拥有多家风险投资基金或者风险基金

12、管理企业权益并担任主要负责人,且上述风投又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两个职务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 发行人作为技术主导型企业,主要管理层的变化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活动、技术研发等存在重大影响,从而使发行人经营存在重大变化的风险 总裁、财务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的变化虽然在数量上不构成重大变化,但从实质影响而言是重大的,而保荐机构却发表了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结论性意见,谨慎性不够。 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的争夺 鉴于发行人的第二大股东公司和第三大股东的第一大股东均为被免的创始研发人员,其他股东还包含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团队与发行人的经营及发展战略存在冲突,如这种冲突升级,有可能升级成为实际控制人的争夺,从

13、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三、北京XX电子公司(上会被否)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12条报告期内。 2006年3月,公司第二大股东向公司增资, 持股占比从27.66%增至53.35%,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中国华融持股比例由70.16%降为45.24%。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张:虽然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但是从实际经营层角度分析,原第一大股东现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发行人,管理层亦未发生变化,所以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但从股权结构角度分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化。 股东存在委托持股情况,发行人的股权不清晰,存在潜在的纠纷。 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1

14、5.94%的股份,其12名股东接受115名自然人委托持股。,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四、其他案例,第四部分 IPO过程中律师的工作与作用,一、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是企业IPO过程中必须的中介机构之一,并且要两个律师共同签署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二、律师的主要工作 (一)律师在IPO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的主要工作 1、进场后首先做初步法律事项尽职调查 2、 完成尽职调查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3、就某些特殊问题或者复杂问题与企业、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研究讨论,确定解决方案,并实施或者协助实施解决方案 4、协助保荐机构确定重组改制方案 5、协助企业及保荐机构制作有关重组改制的法律

15、文件,第四部分 IPO过程中律师的工作与作用,二、律师的主要工作 (二)律师在辅导阶段和申报阶段的主要工作 1、对企业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法律培训、辅导(内容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运作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等); 2、协助企业办理相关资产、证件的过户或更名手续; 3、继续规范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获取税务、工商、国土、海关、劳动等部门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第四部分 IPO过程中律师的工作与作用,二、律师的主要工作 (二)律师在辅导阶段和申报阶段的主要工作 5、协助企业制定或规范三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各种规章制度; 6、撰写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7、协助保荐机构撰写、修改和完善招股说明书; 8、就证监会反馈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补充法律意见。,谢谢大家!,叶兰昌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531599、13828706869 Email: ylczhongyinlawyer-; 办公地址:深圳市金田路3038号现代国际大厦二十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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