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麻醉及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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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方管理办法、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 要点培训,背 景,1、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自2007年3月12日起施行的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711号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 3、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42号 结合“医院管理年”督查情况就处方的书写做进一步强调,提 要,一、新处方与老处方的主要区别 二、处方书写中应该重点注意的细节 三、如何正确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 四、如何正确开具医用毒性药品 五、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第一部分,新处

2、方与老处方的主要区别 处方基本知识,一、处方内容处方标准,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二、新处方与老处方的主要区别:,1、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和分色管理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急诊处方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儿科处方淡绿色,右上角标注 “儿科”。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淡

3、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2、处方前记中增加了临床诊断 3、儿科处方中增加了体重项,三、法定处方的概念及范畴 ?,第二条: 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第二部分,处方书写 应该重点注意的细节,一、处方前记必须逐项写清楚,目前存在: 1、地址不详(空格太窄); 2、住院临时处方不填住院号; 3、身份证明及其编码混淆; 4、诊断与用药不相符; 5、有两名患者姓名(医保病人)。,二、处方正文应该包括的内容:,1、药品名称; 2、剂型; 3、规格; 4、数量; 5、用法用量; 6、只要有空白,必须画斜线。,三、药品名称的书写:,第十七条: 医师开具处方

4、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三、药品名称的书写:,1、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ADN): 通俗的说,就是药品标准中收载的药品名称,是药品的法定名称。命名依据是INN。 2、商品名称: 系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特定企业使用的商品名称。厂家利用商品名来保护自己并努力提高产品的声誉。 3、习惯用名: 即临床长期习惯使用的药品名称,它既不是商品名,也不是通用名,如扑热息痛。目前使用的大多数习惯用

5、名为曾用名。曾用名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四、为什么不推荐使用习惯用名?,答:无法律依据。 从2005年1月1日起,药品标准、药典、药学书刊及药品说明书均没有药品习惯用名或曾用名; 虽然办法规定:“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 但迄今为止,卫生部没有公布,今后是否公布,也不知道。,五、为什么不准使用商品名?,答:国家政策不允许,即办法规定不准用。 主要为了避免药品使用的混乱,一药多名现象造成重复用药,也造成一些商业贿赂行为。 但是,商品名是有法律依据的,是注册法认可的,是有可追溯性的,六、临床诊断与用药相符性的确定:,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

6、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药品说明书是最具法律效力的用药依据。,七、药品规格、剂量及数量的书写,第七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剂量单位一律不得省略。,计量单位同样不得省略:,第七条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

7、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八、用法用量的书写:,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药品说明书是最具法律效力的用药依据。(不论是药品法还是处方管理办法都明确了药品说明书的法律地位),用法用量项必须包括的内容:,共3项: 单次给药剂量;如:1g 或 250mg 给药途径;如:po im 涂患处等 给药间隔。如:tid bid等 特别注意:“st !”的正确应用。,处方举例:,R Tab.vit.c100mg40# S.

8、100mg t.i.d po R 卡那霉素注射液0.5g6支 s. 0.5g im bid,处方举例:,R 5%葡萄糖注射液 500ml 10%氯化钾注射液 10ml 2 维生素B6注射液 0.1 S. i.v 40gtt/min q.d. R 5%Inj.Glucosi 500ml 10%Inj.kalii chloridi 10ml 2 Inj.vit.B6 0.1g S. i.v 40gtt/min q.d.,处方举例:,R 1%酚甘油滴耳剂 8ml 1支 用法:滴左耳 2滴 3次/日 记住:只要有空白,必须画斜线。 医师:李* 调配:张* 核对发药:赵*,处方举例:,R 曲安奈德气雾剂

9、 6.6mg1瓶 s. 110 ug pr.nar qd 医师:李* 调配:张* 核对发药:赵*,九、处方后记:,就是规范的经备案的医师和药师的签名或印章。,处方书写中容易出错和忽视的问题:,1、有涂改或修改后忘记签名或日期; 2、空白处未画斜线; 3、英文名书写错误; 4、购药处方大多不写用法,出现“自用”等含糊的表术; 5、一种药品名称有时出现占两行的情况; 6、一张处方超过5种药品的情况属多数; 7、 用药范围超出了临床诊断;,处方书写中容易出错和忽视的问题:,8、省略了剂量单位克(g)或计量单位盒、支、瓶等; 9、用法表术不清或不全; 10、超剂量用药未签名或没有注明原因或者签名位置不

10、对; 11、商品名现象时有发生; 12、特殊病人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是否签署知情同意书 ?是否建立病历并存留相关资料?,结合目前实际,提出具体要求:,1、中英文混写的问题:办法不明确。 参照有关医院的执行情况,暂允许写。 2、药品名书写问题:暂允许使用习惯用名,但请逐步适应使用通用名书写,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 3、用法书写问题:凡药品用法必须包括3项内容( 单次给药剂量; 给药途径; 给药间隔。 ),结合目前实际,提出具体要求:,4、购药也尽量写明用法; 5、对超剂量和超量开具的处方必须注明原因并双签名; 6、尽量做到用药简单化; 7、所用药品应与诊断相符; 8、关于局麻药、滴眼剂及

11、其他外用药的书写。,既然是处方,就应该按办法执行。,常见药品“商品名”现象,散利痛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妈咪爱枯草杆菌肠球菌二联活菌多微颗粒 斯密达蒙脱石散 泰诺林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 麦滋林L谷氨酰胺呱仑酸钠颗粒 寿比山吲达帕胺片 力平之非诺贝特胶囊 安必仙氨苄西林胶囊,常见药品“习惯用名”现象,克感敏酚氨咖敏 速效伤风胶囊氨咖黄敏胶囊 止血敏酚磺乙胺 止血环酸氨甲环酸 止血芳酸氨甲苯酸 安络血肾上腺色腙 强痛定盐酸布桂嗪 杜冷丁盐酸哌替啶 胃复安甲氧氯普胺 爱茂尔针 .溴米那普鲁卡因注射液,常见表术不准确的药品名称:,平衡液(事实上包括多种,即:不专指那一种。) 复方氯化钠林格氏(Ringer

12、s)液 乳酸钠林格液人们习惯称它为“平衡液” 灭菌注射用水与灭菌用水 区别:完全不同 灭菌用水制剂用水 灭菌注射用水注射用溶剂 故:应该写:“灭菌注射用水”,常见表术不准确的药品名称:,生理盐水 范围太宽,不能说明其灭菌级别是否达到注射要求。 规范的书写是: 中文:“0.9%氯化钠注射液” 英文:0.9%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拉丁名:Natrii chloridi,第三部分,麻醉、精神药品及毒性中药材的开具 1、 处方管理办法 2、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3、 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一、需要长期使用麻醉、精一药品,如何办?,第二十一条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

13、、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消除疼痛是患者的基本人权!,二、麻醉、精一药品注射剂 是否可带出院外使用?,第二十二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但是: 第二十六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

14、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没有说二级)内使用。,合理用药必须满足有效、安全、适当和经济四原则!,三、普通病人开具麻醉、精神药品 的剂量规定:,第二十三条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以人为本,保证安全,四、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剂量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二类精神药品: 一般每张处方不得

15、超过7日常用量; 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以人为本,保证安全,五、癌症及慢性疼痛病人开具麻醉、精神药品的剂量规定:,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消除疼痛是患者的基本人权!,六、为何住院病人的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剂量小于门诊病人?,第二十五条: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答: 门诊:方便病人,人性化服务 住院:动态用药、规范、个体化,七、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究竟可以开多大剂量和数量?,常用量:50100mg/次;100400mg/日。 极量:150mg/次;600mg/日。 第二十六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没有说二级)内使用。 故:哌替啶注射液 一般只能开:100mg,s.100mg; 特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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