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上传人:luoxia****01805 文档编号:70329015 上传时间:2019-01-1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支持我院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专著出版,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创造性工作,尤其是鼓励离退休科研工作者系统整理其研究成果,促进我院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特设立学术专著出版基金(以下简称专著出版基金),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著出版基金主要资助我院离退休科研人员研究成果为基础的优秀学术专著的出版。第三条专著出版基金的使用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出版学术价值高、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的专著。第四条专著出版基金由我院在科研前期增量经费年度总预算中安排,由国际合作与科研计划处(以下简称国科处)专项管理。第五条

2、下列情况不列入资助范畴:1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2编著、译著、论文集3教科书、工具书和一般数据库;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出版物。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专著出版基金的评审机构为中国水科院专著出版委员会(简称专著出版委),专著出版委的成员由院科技委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第八条专著出版委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原则与办法、出版工作规划,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提出年度经费控制指标;批准年度资助项目方案和专著出版基金预算、决算等。第九条专著出版委办公室为其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受理申请、组织评审,监督检查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提

3、出年度经费控制指标建议,并报专著出版基金委员会审批;编制基金预算和决算,管理专著出版的成果等。专著出版基金办公室设在院国科处。第三章申请第十条申请条件:1.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受委托申请者须持有著作权所有者的委托书或法律证据;著作权属多人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署意见。2.申请者须在已完成全部书稿或大部分书稿之后方可提出申请。3.申请者确属无学术著作出版经费来源,或在出版时经费确有困难。4.申请者在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前,须持有与有关出版单位的协议书。5.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附有3名具有教授、研究员、编审或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的推荐书。6. 申请者须填写中国水科院科学技术学术著

4、作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四份,并附相应材料,如:书稿的“前言”和“目录”(至少到节一级),能反映书稿水平和特点的部分样稿 (一章或若干节),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处、时间)和其它可反映水平的材料(奖励情况、鉴 定证书、学术评价)等。第十一条申请者和合作者不能同时提出两项申请。如:拟申请第二项,须待第一项完稿后提出,研究成果专著的每一本书按一项单独申请。第十二条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请由专著出版基金办公室受理。第十三条 出版基金委办公室每年接受申请一次,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第四章评议和审批第十四条 专著出版基金办公室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专著出版基金

5、办公室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术著作送交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必须采取回避制度。专家或直系亲属如有申请项目送交评审时,专家本人一律回避评审活动。 第十六条 专著出版基金办公室将评审机构提交的评审结果报送专著出版基金委委员评议后,编制资助项目方案,提交专著出版基金委审批。专著出版基金委在审定资助项目方案时,委员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委员总人数的2/3,委员总人数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第十七条 资助项目方案批准后,9月30日前,专著出版基金委将获得资助的学术著作名单在院网上予以公布,同时通知著作申请人,著作申请人根据获准资助项目的通知与出版单位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并将出版合同复印件报送专著出版基金

6、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 专著出版基金办公室根据每年资金来源,发布项目资助指南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当年的经费预算,拟定资助方案,一并报专著出版基金委审批。 第十九条 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专著基金委批准公布的资助项目名单,向指定出版单位拨款。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出版基金年度执行情况,编制资助金和评审管理费年终决算,经出专著版基金委办公室核准后,报出专著版基金委审批。 第二十条 财务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接受上级财务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已获批准,但未能按期完稿或达不到预定要求的书稿,专著出版基金办公室可与出版单位协商提出延期、中止出版和撤销资助的建议,并报专著出版基金委领导审批。第二十二条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科技学术著作在出版时,须在扉页标注“中国水科院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院国科处负责解释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