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课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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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内容,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我国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第一节 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性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随着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其性质为商业保险。 作用: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同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作斗争的一种经济措施。货主可通过保险转嫁途中风险带来的损失。这有利于进出口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也有利于进出口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从而有效的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保障的风险: 海上风险和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 保障的损失: 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保障的费

2、用: 施救费和救助费及其他费用,(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1,保障的风险: 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a. 自然灾害: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引起的物质损毁和人员伤亡的灾害。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和火山爆发等 b. 意外事故:指由于外来的、偶尔的、意外的原因所至的事故。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 2. 外来风险: a. 一般外来风险:失窃、提货不着、短量、混杂、沾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淡水雨淋、钩损、锈损等。 b. 特殊外来风险:战争、罢工、进口国拒绝进口或没收货物,(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2,

3、保障的损失:海损是指被 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各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包括全部损失(Total Loss)和部分损失(Partial Loss). 全部损失:是指运输途中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等。视损失情况,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和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部分损失:在承保范围内,保险标的发生的全损以外的损失。按损失性质,分为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PA)和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GA),(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3,保障的费用:指当海洋运输货物发生海上危险事

4、故时,为避免损失的发生和扩大,而采取适当措施所引起的费用,保险人按其性质和赔付原则予以赔偿。包括:施救费用,救助费用和其他费用。,(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名词解释)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实际全损: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状、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实际全损可按保险金额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 推定全损: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判断推定全损的标准:1.实际全损不可避免;2.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各种费用之和

5、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名词解释)单独海损,定义:单独海损指海上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损失,只对单独的利益方有关,因而应由此利益方 或其承保人单独负担。 构成单独海损的条件:1. 单独海损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海上风险事故直接导致的陈啊不或货物的损失;2.单独海损是由受损的货主或船方自行承担的。,(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名词解释)共同海损1,定义:公共同海损指在海上运输途中,船舶遭遇危难,为保证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或为了保证继续完成航程,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用救难措施,因而产生的船、货等财产的特殊牺牲或支出特殊的费用,需要由收益方按比例共同负担的法律制度

6、。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1.确实存在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2. 共同海损的牺牲或费用的支出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有意识的 、合理的措施;3.共同海损做出的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使得处在共同海损中的船、货或财产获救;4.共同海损的牺牲或费用的支出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直接造成的后果。,(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名词解释)共同海损2,共同海损的牺牲:1.抛弃货物;2.扑灭船上火灾;3.割弃残损物;4.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5.机器和锅炉的损害;6.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7.在卸货等过程中造成的损害。 共同海损费用:1.救助报酬;2.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3.避难港费

7、用;4.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伙食费及其他开支;5.修理费用;6.代替费用;7.垫款手续费和保险费;8.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9.理算费用,(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名词解释)施救费用,施救费用指保险标的物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或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的各种抢救、防护措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施救费用应符合的条件:1.施救行为必须是有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受让人采取的;2.必须是保险范围内的;3.应该是必要的、合理的,最多不超过保险金额。,(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名词解释)救助费用,救助费用指海上保险财产在 遭遇海难时,由保险

8、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自愿采取 救助行为而获救,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报酬。 救助费应符合的条件:1.被救助的船舶或货物必须处于不能自救的危险境地,只要船舶好货物的一方遇难,即可采取海上救助。2.救助人必须是与被保险人或保险人无关的第三者。3.救助行为必须有实际效果,救助人才有权获得适当的报酬, 保险人才会赔付救助费。,(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名词解释)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船舶中途遭遇海上风险,为防止或减轻货物的损害,在中途港或避难港,由于卸货、仓储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保险索赔成立时,对保险货物进行检验、查勘、公证、理算和拍卖受损货物等所支付的额外费用。,(二)保险条款-基本险

9、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最低的险别。 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A or WPA) 一切险(All Risks) Average:海损,(二)保险条款-基本险2,平安险的保障范围: 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意外事故已经发生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 在装卸或转船时 由于一件或数件甚至整批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的危险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

10、货损的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但以不超过该片被毁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或避难港由于卸货、仓储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殊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则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保险条款-基本险3,水渍险的保障范围: 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的保障范围: 水渍险+由于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渗漏、短量、钩损、混杂沾污、碰损破碎、锈损、串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 11种附加险) 选平安险或水渍险,再根据运输货物的特

11、殊需求,加其中若干附加险。,(二)保险条款-基本险4,除外责任:指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即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少造成的损失。 4.不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喝 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二)保险条款-基本险4,海运保险责任起讫: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指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

12、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货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一60天为限。 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港后起算,最低不超过二年。,(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 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承保被保险货物由于偷窃行为或整件 提货不着所造成的损失。为了便于确定责任,对于偷窃的损失,被保险人必须在提货后十天之内申请检验。鉴于整件提货不着是属于承运人的责任,所以,被保险人必须向责任

13、方取得短卸证明,保险人在赔付损失 后,有权收回被保险人向承运人等责任方追偿赔款的权利(但以支付的保险赔款为限。),(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2,淡水雨淋险(Rain, Fresh Water Damage):承保直接由于洪水或雨水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淡水还包括船上淡水舱渗漏水或水管漏水等。而“平安险”和“水渍险”保的只是海水所造成的损失。,(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3,短少险(Risk of Shortage)承保保险期限内发生数量短少和短缺的损失。对有包装的货物,其外包装有明显的破裂、松口、脱线等现象,以证明货物数量的缺少是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对散装货,通常以装船重量和卸船重量作为货物

14、短少的依据(但不包括正常的途耗。),(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4,沾污险(Risk of Contamination)承保货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包括混进杂物),而影响货物质量所致的损失。,(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5,渗漏险(Risk of Leakage)承保流质、半流质、油类等货物,由于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或因液体外流而引起的用液体盛装的货物(如肠衣)的变质、腐烂所致的损失。,(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6,破碎险(Risk of Breakage)承保易碎货物,如:瓷器、陶器、玻璃器皿、大理石板,在雨水途中因装卸粗鲁、运输工具颠簸、堆码受压等原因所致的货物本身破

15、裂、破碎的损失。“平安险”和“水渍险”中包括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破碎损失,但这一附加险扩大到“一切外来因素所致的破碎损失。”,(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7,串味险(Risk of Odour)承保被保险货物因受其他物品的影响发生串味而致的损失。此类物品有:食品、饮料、茶、药材、香料等。,(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8,受潮受热险(Wetting & Heating Risks)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气温变化、或因船上通风设备失灵所致的舱内水汽凝结、发潮、发热所致的损失。,(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9,钩损险(Hook Damage)承保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因使用吊钩钩破所造成的损失

16、。 锈损险(Risk of Rust)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一生锈所造成的损失。这种生锈必须属于保险期间发生的。,(三)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10,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age of Packing)承保因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并负责为保障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而发生的修补包装或调换包装所支出的费用。,(四)保险条款-特殊附加险1,战争险: (War Risk)承保海损发生的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禁制、扣押,并在常规武器、水雷、鱼雷和炸弹所致的损失。对于战争险责任范围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也予赔偿。以上战争险赔偿范围也适用于陆运、空运和邮包运输。 保险责任起讫:从货物装上海轮开始至货物运抵目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为止。,(四)保险条款-特殊附加险2,罢工暴动险(Strikes, Riots and Civil Commotions)适用于海、陆、空和邮包运输的特殊附加险。指由于罢工者、被迫 停工的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民众斗争人员的行动,或者任何人的恶意行为造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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