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支付宝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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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身份证:承租人(乙方):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出租房屋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1)甲方将其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川县三皇镇龙象街18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办公,房屋面积为60平方米。(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热水器,空调,床,桌子,洗衣机,冰箱。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自2017年09月29日起至2018年09月28日止。(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署租赁

2、合同。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月(小写:1000元/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2)该房屋租金按每季度支付,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2017年09月29日,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为准。(3)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元),支付时间为2017年09月29日。如本合同签署前乙方有支付定金的,由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租赁期限届满,如无应扣款事项,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房屋当日将此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交纳水费、电费及煤气费等有关费用,因逾期支付造成对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造成的后果。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须按时交付房屋。甲方负责对房屋、房屋附

3、着物及室内现有设施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委托其他第三方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可直接在当期租金抵扣。(2)乙方须按时支付押金、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并负担相应的费用。(6)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该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

4、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7)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五、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须退还押金、乙方已支付但未使用的租金,并支付押金的一倍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A、逾期交付房屋达15天以

5、上的;B、无约定或法定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C、房屋存在产权及使用纠纷,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赁的。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但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但未支付但未使用的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A、逾期支付租金达15天以上的;B、无约定或法定理由,提前退租的;C、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D、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E、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3)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七、附加条款无。八、特别约定无。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日期:2017年09月30日 日期: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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