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请销假制度.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69907251 上传时间:2019-01-1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8.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镇机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请销假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镇机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请销假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镇机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请销假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镇机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请销假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镇机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请销假制度.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镇机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请销假制度一、实行限额管理。机关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要有计划,对批次、人次要有限制,以小型团组为主。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每人每年一般不超过两次,不搞人情照顾。二、明确时限和所到地。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在外时间应控制在十天内,驻留城市一般不超过3个。三、提高外出实效。在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结束后7日内,考察团要向镇党组上报总结或考察报告。四、严格审批和备案制度。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事先要填写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审批表报办公室审核,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镇党委书记签字批准。五、严格财务审核报销制度。组织外出必须事先做出经费预算。计财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所需

2、经费。对不在计划内、无审批、无依据的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开支,一律不予报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我市统一规定的差旅费开支标准,厉行节约,按照预算安排的经费定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六、严格请销假报告制度。原创秘材料,尽在秘知音。要严格执行离青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其中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要按规定事先向党组请示,经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回青后要按程序及时销假。七、坚持“两不准”。不准在出差期间擅自延长时间,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不准参加由各学会、协会、培训中心等组织的一般性学习、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八、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

3、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镇党委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镇党委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一年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2天者,违反此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的工,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和出差费。九、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镇党委书记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镇党委书记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十、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镇党委书记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十一、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镇党委书记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十二、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无中心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全年奖金,超过3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其它小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