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欺诈”“瑕疵”和时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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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欺诈瑕疵时效 -申诉举报处理关键词解读,童旺芝2016年2月,PPT模板下载: 行业PPT模板: 节日PPT模板: PPT素材下载: PPT背景图片: PPT图表下载: 优秀PPT下载: PPT教程: Word教程: Excel教程: 资料下载: PPT课件下载: 范文下载: 试卷下载: 教案下载: 与消费有关知识,一 与消费者有关知识 消费,“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活动。 1 关于消费的主体。 本条规定中的“消费者”,既包括个人,也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消费,可称之为单位消费。单位消费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为了本单位职工生活而消费;实

2、际用于个人。二是为了生产经营而消费,即生产资料的消费。这种情形的消费,不属于本法规定的消费范畴,单位也不属于本法规定的“消费者”的范围,不适用本法,不受本法的调整。,一、 与消费有关知识,2 关于消费的性质。 本法规定的消费,为生活消费。所谓生活消费,是指人们为满足物质、文化需要而进行的各种消耗过程。企业生产资料除外。 3 关于消费的对象。 本法规定的消费对象,为“商品”与“服务”两类。商品使用不一定本人。,二、与欺诈有关知识,1 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

3、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与欺诈有关知识,2 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的21种欺诈行为: 第一种情况(1到6):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例啤酒包装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例农产品 84消毒液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例傍名牌产品,二、与欺诈有关知识,第一种情况: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

4、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例有机食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例假烟 中粮餐饮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例营养快线案件 飘柔,二、与欺诈有关知识,第二种情况: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属于欺诈行为。(7到10)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检测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例液化器灶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例好好香锅 油站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例开发区投诉案

5、件 预付卡,二、与欺诈有关知识,第三种情况: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十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04 蚕丝被 餐饮菜 (十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例电视购物 (十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保健品销售,,二、与欺诈有关知识,第三种情况: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十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例房地产销售 (十五)以虚假的“清仓价”

6、、“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例平和堂案件 (十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例假摸奖,二、与欺诈有关知识,第三种情况: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十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杯子 (十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例二手车 (十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专利,瓷砖,二、与欺诈有关知识,第四种情况: 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有

7、下列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二十)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汽车已整理 (二十一)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抵押,三、与瑕疵有关知识,(一) 法律原文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

8、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三、与瑕疵有关知识,(二)法律解读: 1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里包含两个关键点:一是违法主体。二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l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首先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等费

9、用。同时,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惩罚性赔偿。 3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三、与瑕疵有关知识,(三) 瑕疵认定: 近年来,针对食品问题的打假案件逐渐增多,很多是针对食品标签问题,但食品经检验质量却完全合格,对此应否适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十倍惩罚性赔偿,经常引起争论。 个人认为:对于标示缺失或标示不当,消费者因此主张十倍惩罚性赔偿的,均可予以支持;但对于标示瑕疵,则不应支持惩罚性赔偿。,三、与瑕疵有关知识,解读:食品标签问题的具体表现 食品标签中的内容较多,各种不同的食品又各自有所不同,因而标签中的问题也很多。

10、总结投诉实践中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标示缺失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标签作了细致的规定,但实践中仍有部分食品生产者由于各种原因对某些事项未予标明,即标示缺失。,三、与瑕疵有关知识,此外,标识缺失的情况还有以下几种: 1.配料或成分未标示。无论根据食品安全法还是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配料或成分都是必须标示的事项,即便对于单一性食品如食盐、大米亦不例外。 2.营养成分未标示。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除了被豁免标示营养标签的之外,其他预包装食品均需标示营养成分。 3.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未标示。,三、与瑕疵有关知识,二 标示不当 所谓标示不当,是

11、指食品标签上的标示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者该标示会对消费者的行为产生错误的指引。 此外实践中常见的有: 1.配料或成分标示不当。其中最突出的是对复合配料的标示,未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在标示复合配料后同时加上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例如,有的产品配料中使用了植脂末,但未进一步加括号标示植脂末的原始配料如氢化植物油、乳化剂、葡萄糖浆等。,三、与瑕疵有关知识,2.营养成分标示不当。营养成分标示不当在实践中稍显复杂,主要有:(1)营养标示超过国家标准允许的误差范围,如能量、脂肪、钠等允许的误差范围是120%标示值,若超过这一范围,便属标示不当。第(2)对除能量和核心

12、营养素之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了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但未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例如,声称含有各种微量元素、矿物质,但却未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 3夸大营养成分。例如,声称产品富硒(0.04微克-0.3微克),但实际上并不富含硒,声称低钠(小于120微克)但实际上并不低。,三、与瑕疵有关知识,标示瑕疵 所谓标示瑕疵,是指标示内容虽与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有所出入,但一般人仍能知悉标示所指的内容而不会发生误解,亦不至于做出错误的行为。,三、与瑕疵有关知识,标示瑕疵与标示不当的区别 主要在于是否会导致消费者的误解,如果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解或者给其作出了错误的指引,那么便是标示不当而非瑕

13、疵。 瑕疵的法律责任 食品标签存在的“瑕疵”,依法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责令改正”是对食品标签“瑕疵”违法者的首次处罚。对于食品生产者,应要求其今后的产品不在存在已被发现的“瑕疵”。对于食品经营者,应要求其后经营(进货)的产品不再有相同的“瑕疵”。至于说,在“责令改正”之前生产经营的存在标签“瑕疵”的食品,鉴于其并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可允许其销售完毕。 对拒不改正食品标签“瑕疵”的生产经营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这是新“食品安全法”中唯一不设下限的处罚条款,说明对食品标签“瑕疵”问题不应过于苛责,应该有一定的宽容性。,四、与时效有关知识,1 实施时间: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 范围:

14、本办法包括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四、与时效有关知识,3 主要时效规定(不细讲): 受理时效: (1)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日内转交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无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日内转交负责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的部门。 (2)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统一编码,并于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

15、是否受理的决定。 (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举报或者不予受理投诉举报的部分内容的,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适当方式将不予受理的决定和理由告知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联系方式不详的除外。 未按前款规定告知的,投诉举报自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收到之日起第5日即为受理。,四、与时效有关知识,3 主要时效规定: 办理时效: (1)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受理一般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和监管职责划分,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2)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受理重要投诉举报后,应当2日内转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3)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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