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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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建议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9-1 19评价结论及建议 19.1评价结论 19.1.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扩建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德州乐陵市铁营镇循环经济示范园东北角,曙光路以西、园区八路 以北、芳林路以东、园区九路以南,闫北村东南约 1100m。 服务范围:以德州市工业企业为主,兼顾不具备处置能力的周边地区。 项目类别:改扩建 项目占地: 焚烧系统在现有厂区内扩建, 现有厂区占地 184022 m2; 新增 64871.67m2

2、(97.3 亩)用于填埋场的扩建 处置规模:拟建项目扩建处置规模 4.68 万 t/a,其中焚烧处置 3.28 万 t/a,填埋处置 1.40 万 t/a,扩建工程运行后,全厂可达 9.41 万 t/a 处置规模, 建设内容:二期项目仅调整现有固化车间作业班次,增加至每天 2 班,不再扩建固 化车间; 二期工程对焚烧车间和安全填埋场进行扩建, 并建设与之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 具体内容为:增加一条 100t/d 的焚烧线;增加一座有机废物暂存库(内设医疗废物暂存 冷库)及净化设施;增加一出入口及门卫;在新征地块内布置安全填埋场和附属用房。 处置类别:焚烧处置类别包括 HW01、HW02、HW03

3、、HW04、HW05、HW06、 HW08、HW09、 HW11、 HW12、HW13、HW14、HW17、 HW37、 HW38、HW39、HW40、 HW45、HW49、HW50,共计 25 项(350 小类) ;填埋处置类别包括 HW02、HW03、 HW07、HW08、HW14、HW16、HW17、HW18、 HW19、HW20、HW21、HW22、HW23、 HW24、HW25、HW26、HW27、HW28、HW29、 HW30、HW31、HW34、HW35、HW36、 HW46、HW47、HW48、HW49、HW50,共计 40 项(317 小类) 项目组成: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

4、术导则 (HJ2042-2014) ,危险废物处置场 一般由处置区和生产管理区组成,处置区包括废物接收贮存区、废物处置区、附属功能 区等,其中废物接收贮存应设置废物接收、贮存、分析鉴别、预处理等单元,废物处置 区应设置废物处置、二次污染防治等单元;附属功能区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等单元, 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建议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9-2 拟建项目部分依托现有工程,仅需新建焚烧系统、填埋系统、暂存系统及三效蒸发系统 等。 19.1.2环境质量现状环境质量现状 19.1.2.1大气环境大气环境 由现状评价结果可以看出,现状监测期

5、间 SO2、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不超标,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TSP、PM10、PM2.5日均浓 度有超标现象,超标主要是因为北方天气干燥,受风起扬尘以及汽车尾气、工业污染等 综合影响所致; 其他监测因子均能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 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 (GB7355-87)要求。 19.1.2.2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 根据本次环评现状监测,监测断面的 COD、BOD5、总氮、全盐量出现超标现象, 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6、)中的类标准要求。 根据调查可知,其中全盐量超标主要是因区域地质条件,地下水水位较浅,与地表 水存在一定的联系造成的,COD、BOD5、总氮超标主要是因监测断面为区域污水处理 厂纳污河段。 19.1.2.3地下水地下水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锰(在 3#、7#监测点位满足标准要求) 在各监测点位均出现超标现象;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在部分村庄监测点位 出现超标现象。根据调查,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与生活及农业污染有 关;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和锰超标与当地地质条件有关。综上,本 次采样所有样品或多或少均有超标的因子,因此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7、(GB/T14848-2017)类标准要求。 根据对比历史监测数据和本次监测数据,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基本一致,区域地下 水水质未发生明显变化。 19.1.2.4噪声噪声 根据本次现状监测,各监测点昼间、夜间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现状较好。 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建议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9-3 19.1.3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投产后,焚烧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484-2001 ) 和 山 东 省

8、区 域 性大 气污 染 物综 合 排放 标 准 (DB37/2376-2013)中第三时段表 2 重点控制区的要求,焚烧炉年运行 7992 小时,预 计焚烧线排放烟尘 4.25t/a,SO221.24t/a,NOx42.48t/a,氯化物 25.49t/a,氟化物 2.12t/a, 汞 2.12kg/a, 镉 0.02kg/a, 砷 0.08kg/a, 镍 58.19kg/a, 铅 0.28kg/a, 铬 0.11kg/a,锡 0.35kg/a, 锑 0.13kg/a,铜 0.27kg/a,锰 0.35kg/a,二噁英类 0.042g/a。 拟建项目废水满足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置满足污水排入城

9、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表 1 B 等级标准后, 外排市政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主要污染物 COD 和氨氮的控制指标分别为 9.99t/a 和 1.00t/a,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外排德惠新河环境量分别为 1.00t/a 和 0.10t/a。 拟建项目焚烧产生的灰渣以及废水蒸发废盐经送至固化车间进行固化, 鉴定合格后 送填埋区填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送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环 卫部门处置,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无外排。 对各噪声源采取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中

10、3 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19.1.4工程环境影响工程环境影响 19.1.4.1大气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工程贡献值与现有工程、在建工程贡献值及敏感点现状监测值的最大值叠加 后,SO2、NO2、CO、HCl、氟化物、NH3、H2S、铬、非甲烷总烃、甲硫醇在敏感点处 小时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 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居住区大气中甲硫醇 卫生标准(GB18056-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要求。 除 PM10外,SO2、NO2、CO、HCl、氟化物、汞、铅、镉、砷

11、、锰、二噁英在敏感 点处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日本环境质 量标准、南斯拉夫环境标准以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 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其中 PM10在除小徐村之外的监测点超标均由环境背 景值超标所致。 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建议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9-4 19.1.4.2水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 1、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要求,后外排市政管网,外排废水 59.3m3/

12、d,从水质角 度分析,拟建项目排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造成冲击,从水量角度分析,拟建项目排 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造成冲击。项目排放方案可行。 2、拟建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地下水质产生的影响较小。项目周边以深层 地下水作为饮用水的村庄(张王官)距离厂区最近距离约 3km,其取水层位与浅层地下 水之间基本无水力联系,因此预计渗漏时对周边居民饮用水所造成的影响极其微弱。 19.1.4.3声环境声环境影响影响 通过预测分析,拟建项目投产后各厂界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周围 1km 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分布。项目 建设不会对周围居

13、民产生影响。 19.1.4.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影响影响 拟建项目焚烧产生的灰渣、 物化絮凝残渣以及废水蒸发废盐经送至固化车间进行固 化, 鉴定合格后送填埋区填埋; 污水处理站污泥、 废活性炭等送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无外排。 19.1.4.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采用焚烧和填埋处置方案,烟气处理系统、渗滤液 处理系统以及危险废物暂存等存在事故性危害。 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排放对成人、儿童的非致癌风险指数 HI 分别为 0.03、0.08,会 对暴露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假定风险事故状态下,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排放对成人、儿童 的致

14、癌风险值分别为 0.1910-5、0.4610-5,处于可接受的致癌风险值范围。拟建项目采 用的助燃剂柴油为高沸点物质,吸入蒸气而致毒害的机会较少,日常使用量较少,最大 储量仅为 30 吨。在做好油库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柴油的储存及使用不会对周围环境 带来较大的影响。 综上分析,拟建项目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各种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采取 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因此,只要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 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就可 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建议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

15、计院有限公司19-5 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9.1.4.6总量控制总量控制 预计拟建焚烧线新增烟尘 4.25t/a,SO221.24t/a,NOx42.48t/a,氯化物 25.49t/a,氟 化物 2.12t/a, 汞 2.12kg/a, 镉 0.02kg/a, 砷 0.08kg/a, 镍 58.19kg/a, 铅 0.28kg/a, 铬 0.11kg/a, 锡 0.35kg/a,锑 0.13kg/a,铜 0.27kg/a,锰 0.35kg/a,二噁英类 0.042g/a;废水经厂区处 理后外排市政管网,主要污染物 COD 和氨氮的控制指标分别为 9.99t/a 和 1.00t/a,

16、经园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德惠新河环境量分别为 1.00t/a 和 0.10t/a。 19.1.5清洁生产清洁生产 本项目采用物化、焚烧和填埋的处置方法对德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危险废物进行处 置,处理方法清洁、合适,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可靠,资源消耗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 求,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项目总体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19.1.6公众参与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2 次信息公告, 并在公众集中地发放调 查问卷的方式,共发放调查表 283 份;根据调查结果,100%的被调查者赞成本项目的 建设。 19.1.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根据 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证明 ,通过公众参与、相关部门和相关组织的建议均理解支持拟建项目,通过实施有 效措施可以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矛盾,属于低风险类别项目。该项目已通过乐 陵市维稳办备案。 19.2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根据废物特性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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