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09年11月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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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第五章 税务行政强制,行政强制的基本特征理解:,具有行政性质,由行政主体(法院或行政机关)实施,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具有强制性,行政机关可单方面决定执行,无须管理相对人同意或认可(因此,须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制); 属于执行性行为,不涉及对管理相对人行为性质的判断以及对其实体权利义务的决定。,行政强制的原则,先行告诫,即期待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违背了先行告诫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即为违法。 最小损失原则:应确有必要才采取(必要性),并选择对管理相对人损失最小的方案执行(最小损失性),与违法可能产生的后果相称(相称性),不伤及相对人的基本权利,尤其是生存权(人权保障性)。 救

2、济原则:对行政强制行为不服的,相对人可获得救济权。,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在对违法行为还未作出认定和处理前因紧急情况而采取,是即时性强制;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管理相对人所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属执行性强制。不同于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手段的分类,行政强制措施不同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 行政强制手段可分为: 1、限制性手段和处分性手段:限制性手段经常用于行政强制措施中,而处分性手段通常运用于行政强制执行中。 2、对人身、财产、行为的强制手段:注意各手段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及其适用性。 3、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手段:税收工作中,间接强

3、制手段主要有执行罚(如罚款等)。,税收保全措施,该措施的适用范围:在税款征收和税务检查中有相关条款予以各自的相应明确。 注意事项: 1、该措施采取的前提和条件; 2、该措施的内容; 3、采取该措施的法定程序; 4、税收保全措施的及时解除。,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该执行行为的适用范围:在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中各有相关规定予以适用; 该执行行为的内容; 应坚持的原则:先行告诫! 采取该行为的程序、步骤; 规范执行时的其他注意事项:如手段的合理运用,手续的依法履行、债务的清偿顺序等。,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的比较,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行为之间有可能的连续关系,但非必然的因果关系。

4、两个措施之间有如下相同点和不同之处: 1、相同点:批准级次相同;人权保障条件相同。 2、不同之处:被执行人范围各异;执行限度有差异;性质不一。,税务行政强制与税务行政处罚的区别,性质不同:强制属于执行行为,是对有违法趋势或违法轻微者的事中控制手段,相对人履行纳税义务时强制措施即停止执行;而处罚则是对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通过设定新的义务或剥夺其权益的手段),不因相对人停止违法而解除。 目的不同:强制的目的在于督促或强迫相对人履行纳税义务,而处罚则是制裁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其他税款征收保障措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即离境清税制度); 税收优先权:三个优先; 纳税担保

5、:包括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 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章后练习,判断改错题 1、税务机关为保全税款,对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查封的、继续使用不会减少其价值的财产,执行机关可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 ) 2、对在责令限期纳税之前有逃避纳税义务迹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首先要求其提供纳税担保,而不是直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3、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 ) 4、税收优先于担保债权。( ) 5、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作为税款和滞纳金的担保,叫做纳税抵押。( ) 6、纳

6、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税款,以及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不纳税,经县市级局长批准,终止了税收保全措施而转入强制执行措施的,应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 7、税务人员在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有两名(含)以上的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不能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 9、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前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的,应依法首先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 10、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均可

7、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不定项选择题,1、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离开国境前,税务机关可采取的措施有( )。 A、要求结清税款、滞纳金 B、在不能结清税款和滞纳金的情况下,要求其提供纳税担保 C、在不能结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况下,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D、在不能结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况下,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2、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前,必须报经( )批准。,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以下税务分局、税务所 C、县级以上人民法院院长 D、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3、税收优先于( )。 A、应付工资 B、无担保债权 C、有担保债权 D

8、、社会保障缴款,4、下列措施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 D、依法拍卖、变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5、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税收优先于罚款 B、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C、罚款优先于税收和没收违法所得 D、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和罚款,

9、6、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主要手段有( )。,A、纳税担保 B、课征滞纳金 C、强制征收 D、阻止出境,7、下列财产在税收保全措施之内的有( )。,A、个人的豪华住房 B、个人抚养的与之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的金银首饰 C、个人的机动车辆 D、个人维持生活必需的价值为2000元人民币的电器,8、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 )不在该措施的执行范围之内。,A、未缴纳的滞纳金 B、商品货物 C、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D、在开户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9、纳税担保范围包括( )。,A、税款 B、滞纳金 C、抵押登记费用 D、质押保管费用 10、纳税质押

10、中的权利质押包括( )。 A、汇票质押 B、债券质押 C、存款单质押 D、支票质押,11、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为属于( )。,A、执行罚 B、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征收 D、财产罚 12、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税务违法行为,在行政法上属于( )。 A、行政强制 B、行政处罚 C、执行罚 D、行政命令,第六章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导入案例:“钓鱼执法”震动政府执法权,2009年10月14日晚7点多,庞源建设机械工程公司的司机孙中界驾驶浙ADS595金杯面包车行驶至浦东新区闸航路,距航头镇不到两公里处时,遇到一名愁容满面的男子站在马路中央拦车,以有急事为由,恳求搭车至航头

11、,并在孙中界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上了车。车开出大约两公里时,该男子突然跳下车,车门打开的同时围上七八名男子,拔掉了孙中界的车钥匙,并拿走其手机,在争执过程中,孙中界的衣服口袋被撕破。,上海市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现为上海浦东新区城市管理性质执法局)现场指认孙中界涉嫌黑车经营,金杯面包车被扣。孙回到公司后遭到指责,回家后一气之下砍断了自己的左手小指以表清白。事发后,孙的哥哥向媒体投诉,东方早报等上海媒体纷纷报道了此事。,10月26日,浦东新区政府在“1014”事件调查结果新闻发布会上确认: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该案的

12、执法程序,做好对当事人的善后工作。浦东新区区长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表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证据的基本特性,真实性:反映的内容必须相对于需要证明的案件而言,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的代证事实之间有客观的联系; 合法性:证据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取得,证据的表现形式必须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即来源、内容、形式以及取得的方式和程序均须合法)。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为前提而取得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 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证据种类,法定种类:书证、物证、视听材料、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及现场笔录等七大类。 学理分类 1、原始

13、证据和传来证据; 2、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3、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4、本证和反证。,税务行政执法以查明案件事实为目的,应全面客观地运用证据以反映事实真相。,不同证据的证明效力:依下述情形认定 法律文书优于其他书证;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优于其他书证材料;原件原物优于复制材料;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材料优于其他鉴定结论;法庭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制作的勘验笔录;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等。,证据的收集: 应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1、书证 (1)收集:严格提取、对照有关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身份的真实性,不得随意添加或删减字段。 (2)调取要求:以原件为优先,复制件等须与原

14、件核对无误后经保管人签字确认,注明出处。 (3)不宜采用抽样方式取得书证!,2、物证,应提取原物,并制作现场笔录供佐证。 抽样取证:原物数量较多的,在抽样提取时应与现场笔录等其他物证相印证; 摄制照片、录像等时注意摄制内容、制作要求。,3、视听材料,制作的一般要求; 电子数据资料提取的要求 1、科学、合法提取; 2、应转换为书证; 3、复制数据应注意事项; 以偷拍、偷录方式获取的证据材料如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或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视为非法证据!,4、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二者之间的区别; 询问笔录的制作要求 须由两名或以上具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询问笔录应规范制作(如正文部分采取

15、问答形式反映,内容应全面、详细、具体,结束后须询问双方签字确认等)。,5、鉴定结论,我国推行以司法鉴定为主要手段的鉴定体系。鉴定机构须具有司法鉴定资质,并由税务机关与其签署鉴定委托书,鉴定后取得相关鉴定文书。 发票的鉴定权在税务机关,但目前未明确具体鉴定部门。 除发票鉴定权外,税务机关无其他任何鉴定权!,6、现场笔录和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在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做现场调查时由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当场即时制作,不能事后补记、追记! 勘验笔录则是行政机关或法院在案件发生后,对当事人有关生产经营所用设施情况进行反映而做的事后固定。,7、域外证据,按国际公约或司法协定收集; 对我国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的

16、证据的调集,按有关规定办理。 外国政府或机构出具的完税凭证,应核实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须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保存要求: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和被查人核对签字或盖章。 登记保存的方式:加封后交由当事人就地保存;调回税务机关进行保存,调回资料检查,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采取,不能强制进行调回。 实施要求:确有必要才采取;须按规定遵守相关的程序 调回材料的范围:相关账证表和其他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材料,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管理,建立证据管理制度:对每一案件均应建立独立的证据目录,以表格方式反映内容 恪守保密原则 妥善收集保管证据材料 将证据卷与内部流转、审批文书分开装订保存,证据的审查要求,取证主体是否合法 证据取得的程序和手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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