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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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主要内容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要求 二、加工贸易退(免)税申报要求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退(免)税要求,第一部分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间的规定 1、生产企业的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逢节假顺延)(国税发200211号) 2、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3、如到90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可于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 4、如仍未申报,税务机关应当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例题,二、申报程序 做销售并上传信息 生成预申数

2、据 退税部门预审 企业调整数据 征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生成正式申报数据 退税部门办理正式退免税申报。,三、申报资料 生产企业向征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 2、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生产企业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出口企业自产(视同自产)产品证明 ; 4、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与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的报表; 6、加盖海关验讫

3、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7、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8、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 9、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四、申报表要求,1、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五、应注意的问题 1、调整申报明细数据的方法可分为全额调整法和差额调整法。 2、海运费、佣金、保险费扣除 海运费、佣金、保险费扣除时,不好划分的可在一笔业务中扣除,并附有说明。,3、出口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前已出口的货物,凡在出口退税申报期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可按规定批准退税;凡超过出口退税申报期限的,税务机关须视同内销予以征

4、税。(国税发102号) 4、如一张报关单上有一条记录,出口企业在出口申报(单证不齐)时,错将报关单一条录入两条,出口企业应在单证收齐的月份,前期不做单证不齐,当期出口申报调整中要将两条错误记录作为单证不齐在当期进行冲减,并在当期录入一条正确的作为单证收齐的记录,帐务不用调整。,5、如一张报关单上有两条记录,出口企业在“出口申报”(单证不齐)时,错将报关单两条录入一条,出口企业应在报关单收齐月份的“单证收齐”申报中将这条错误记录作为单证收齐申报,在当期出口申报中录入一条作为单证收齐的负数进行冲减,并同时在当期录入两条正确的作为单证收齐的记录,帐务不用调整。 6、单证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如果不能收齐,

5、须转内销征税的,要在当期明细表中冲减一笔负数(建议前期作为单证收齐,当期负数也作为单证收齐)。,7、进料加工业务单证不齐申报时,报关单中进料加工手册号未录入或录入错误的,可在以后当期申报中录入一条负数进行冲减,同时录入一条正确的记录。 8、发生退运的,本年度的可在当期明细申报中用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进行帐务调整,不能在当期明细表中进行冲减。,第二部分 加工贸易退(免)税的管理,一、加工贸易的概念及区别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的办理,一、加工贸易的概念及区分,1、加工贸易的概念 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6、分,它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进口料件,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生产型加工贸易,进料加工,自行加工,委托加工,作价加工,委托加工,委托加工,自行加工,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外贸型加工贸易,2、加工贸易的区别 不同点 (1)进口料件的付汇方式不同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2)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的所有权不同 来料加工是由外商提

7、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生产加工的产品完全归外商所有,由外商支配;而在进料加工中,经营单位对原辅料和生产加工出来的成品拥有所有权。 (3)两者的贸易性质不同 在来料加工业务中,外商与经营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经营单位接受外商委托并要按外商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收取工缴费,纯属加工贸易性质;而在进料加工业务中,经营单位是自主经营,与销售料件的外商和购买成品的外商均是买卖关系,经营单位从中赚取销售成品与进口原材料之间的差价,使外汇增值,属于一般国际贸易性质。,(4)产品的销售方式不同 在来料加工业务中,生产加工出来的产品由外商负责运出我国境外自行销售,销售的好坏与我方毫无关系;而在进料加工业务中

8、,经营单位在产品生产加工出来后要自己负责对外推销,产品销售情况的好坏与自己密切相关。 (5)税收政策规定不同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或免抵退),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免税。,相同点: 1、从进货渠道看,进口,生产 (加工),出口,2、从监管对象看,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的办理,进料加工业务,进料加工登记,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进料加工业务核销,(一)进料加工登记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证(复印

9、件)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二)免税证明的办理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的审批 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退税机关备案登记后,当发生进料在海关报关进口时,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进料加工进口报关单,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出具 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在向主管征税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前,根据当期进料加工出口情况模拟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参与当期的纳税申报。模拟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在退(免)税申报时需向退税机关申请出具正式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与

10、模拟出具的差额部分在下期申报时予以调整。,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应注意问题: 必须是单证齐全且有海关信息(前期、当期)。 未出具免税证明的情况: 1、无海关信息 2、进口料件不足,(三)进料加工手册的核销 在取得主管海关结案通知书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必须是该本手册所涉及的全部单证齐全且有信息并已全部申报后(或同时)才能进行核销申报。)主管退税机关根据进口料件和出口货物的实际发生情况出具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核销后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与当期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并参与计算,并提供以下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2、

11、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 3、海关结案通知书,(四)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的计算方法 实耗计算法的概念: 1、根据复出口货物的金额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规定进口与出口的金额(计划分配率)计算出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额 2、以组成计税价额乘以出口货物的征退税税率之差和退税率(两个抵减额),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从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和“免抵退税”的税额中扣减的进料加工税收管理办法。,实耗法的计算: 1、计划分配率的计算 退税机关根据进料加工手册中的“计划进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计算确定该手册的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2、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分两种情况:

12、(1)当期单证齐全部分(含前期收齐单证)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 小于 剩余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单证齐全部分(含前期收齐单证)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2)当期单证齐全部分(含前期收齐单证)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 大于 剩余的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剩余的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3)进口料件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4)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13、3、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的计算 (1)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 (2)本手册应开证明的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总值实际分配率 (3)核销手册应补开证明的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本手册应开证明的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已开出免税证明的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4)核销手册应补开免证明的进口料件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核销手册应补开证明的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5)核销手册应补开免证明的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抵减额=核销手册应补开证明的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第三部分 海关特殊监管区退免税规定,一、出口保税区、保税区与港区联动、保税物流中心、出口监

14、管仓库的相关规定 二、出口加工区退免税政策规定 三、出口加工区税收政策优势分析,(一)出口到保税区的退免税规定,1、自1995年7月1日起,对非保税区的货物出口到保税区一律不予退(免)税。非保税区内企业在销售货物时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视同内销); 2、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3、区外出口企业出口到区内仓储企业的,区外出口企业应根据出口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申

15、报退(免)税。 4、对区外出口企业出口到区内仓储企业的,区外出口企业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运地国为“中国”,“运输方式”栏应为“非保税区”,备案清单“贸易方式”栏应为“仓储转”,运地国为出口目的国。 5、报关单与备案清单的出口数量、出口金额应相等。,6、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若进口料件是从保税区内企业购进的,可按现行的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税收政策执行(可自行选择)。,(二)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点)退税规定,1、货物运往物流中心的方式: (1)物流中心外企业将货物销售给物流中心内企业的; (2)物流中心外企业将货物销售给境外企业后,境外企业将货物运入物流中心内企业仓储的。 2、区

16、外企业退税附送单证 (1)出口发票;(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3)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 出口货物报关单“运输方式”栏为“物流中心”。,3、对物流中心企业之间或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4、其他政策比照加工区业务办理。,(三)保税区与港区联动退税政策,园区享受保税区相关政策,在进出口税收方面,比照实行出口加工区的相关政策 1、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退税; 2、园区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 3、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4、区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国办函200458号),(四)出口监管仓库 经海关和国家税务部门同意实行国内货物进入出口监管仓库,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署加发200539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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