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B卷参考答案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6856941 上传时间:2017-09-1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法》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B卷参考答案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国际法》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B卷参考答案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国际法》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B卷参考答案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国际法》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B卷参考答案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国际法》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B卷参考答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法》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B卷参考答案(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际法 20042005 学年第一学期试卷 B 卷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2 3 4 5 6 7 8 9 10A D D D A D D C D B二、多项选择题:1 2 3 4 5ABCD BCD ABC ABD ABCD6 7 8 9 10ABCD ABC ABD ABC AB三、填空题(共 10 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1、 (确定的领土 ) 、 (政府 ) 。2、 ( 管辖权 )和(自卫权 ) 。3、 ( 判例) 、 ( 一般法律原则 )4、 ( 安理会) 、 (经社理事会)5、 ( 仲裁解决方法 )和(司法解决方法 ) 。6、 ( 条约必须遵守 ) 。7、 ( 诉讼管辖权

2、 ) 和( 咨询管辖权) 。8、 ( 法律争端 ) 、 ( 政治争端 ) 。9、 ( 共管 ) 、 ( 国际地役 ) 。10、 (国籍的积极冲突 )和(国籍的消极冲突) 。四、名词解释题(共 5 题,每题 4 分,共 20 分)1、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贯彻到国际法各领域的,构成现代国际法基础而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2、 普遍管辖:是指对国际法上规定的严重危害国际社会普遍利益的犯罪行为,任何国家都有管辖权,而不论罪行发生在何处。3、 引渡:是指 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给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4、 国际组织:一般

3、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通过协议形式而创设的常设机构。狭义的国际组织指政府间组织,国际法意义上的国际组织亦指狭义的国际组织。5、 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包括: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一、简答题(共 4 题,每题 8 分,共 32 分)1、简述国际法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答(1)国际法是指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2)国际法的特征:第一、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关系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第二、 国际法是国家之间以协议的方式制订的

4、。第三、 国际法的效力及于整个国际社会。第四、 国际法采取不同于国内法的特殊的强制实施方式。2、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及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1)外层空间法泛指有关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及各国从事外空活动的法律,是调整各国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和。(2)外层空间法律地位:外层空间为全人类所共有,专用于和平目的。各国不得对外层空间主张主权,外层空间不属于任何国家的主权范围,不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外层空间不属于无主物,不得通过先占取得,禁止任何国家和私人以任何方式占有外层空间;所有国家有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自由,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应为和平目的,应为所有国家谋福利。(3)外层

5、空间的基本原则:A、共同利益原则;B、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C、不得据为己有原则;D、为和平目的原则;E、援救宇航员原则;F、国家责任和赔偿责任原则;G、对空间物体的管辖权和所有权原则;H、空间物体的登记原则;I、保护空间环境原则;J、国际合作原则;K、遵守一般国际法原则。3、简述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制度?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而邻接领海、自领海基线量起宽不超过 200 海里的一个新的海洋区域,包括水体和海床及其底土。这一区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而是自成一类。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主要有以下权利、管辖权和义务: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

6、域和海床及其底上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从事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的主权权利;2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的专属权利和管辖权;3对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4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沿海国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并应以符合公约规定的方式行使。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有:航行和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海洋其他合法用途,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所制定的与公约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关于海床和底土的权利应依照关于大陆架的第六部分的规定行使。4、现代国际组

7、织的发展趋势如何?第一、国际组织的数量急剧增多;第二、现在已形成一个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组织体系;第三、各种国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协调性和合作在加强。二、论述题(以下两题任选一题作答,18 分,两题都作答者,以第一题为准)1、 试述国际法渊源的概念及其范围,并分析各种渊源的地位。答:一、关于国际法的渊源,中外学者有不同的解释,主要有两种:其一,是指国际法作为有效法律规范所由形成的方式;其二,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第一次出现的地方。从严格意义上说,前一种意义的渊源才是国际法的渊源,后者只能说是国际法的历史渊源。二、 国际法院规约第 38 条规定了法院裁判案件所应适用的法律,被认为基本

8、上确定了目前国际上认同的国际法的渊源。该规约第 38 条规定:“(一)法院对于陈述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a) 不论普通或特别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b) 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c) 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d) 在第 59 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各国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立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这个条文常被认为,不仅是为国际法院规定应适用的法律,而且也是“国际法渊源的权威性说明” 。由于本条文没有直接指明“渊源”所以学者们对这条条文产生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

9、前三项是渊源,后两项是补助资料;有的认为只有条约和国际习惯两项是渊源等。但是可以基本肯定的就是都认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渊源。三、一般认为,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其他各项是其他渊源或补助资料。不过,这条规定并不是国际法的渊源的详尽的规定,随着晚近的发展,国际组织的决议、特别是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在国际法的渊源中处于什么地位,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讨论。2、 试述条约解释的重要意义以及条约解释规则。答:一、条约的解释:条约的解释是对条约的某个条款、或某些词句的正确意义的阐明,其目的在于明确条约含混不清或模棱两可的地方,从而有利于条约的善意履行。条约的解释主体包括:立法机关

10、的解释,当事方的解释 ,国际组织的解释,国际仲裁或司法机关的解释 。二、条约的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弥补缔约时立法不足,如不周延、滞后性,可作为造法的继续;2、有利于缔约成员的适用;3、成员之间在条约适用发生争端时,条约的解释尤其重要。三、条约的解释规则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31-33 条:1、按照善意的原则进行解释。善意的表现之一是体现有效性原则,即条约制定者制定某些法律条款时是在便于其适用的假设下制定的。因此,条约也应在便于其实施的前提下进行解释。3、 应推定条约用语具有通常的意义。发生争议时先按一般方法解释。如果其意思不太合理或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与上、下文不一致或存在特殊情况时,依其它方法解释。 3、条约用语的通常意义应按照用语的上下文,并参考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决定,不能孤立地看待约文,抓只言片语,望文生义。应该考察的内容包括:条约约文、序文和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