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要食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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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中国的食品法律法规,第四章 中国的食品法律法规,掌握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的基本内容; 熟悉食品生产经营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第四章 中国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内容; 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等的基本内容,第一节 我国食品法律,食品卫生,是外部环境,食物表面现象,偏重于过程; 食品安全,重在食品内在品质,偏重于结果; “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部分。 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

2、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食品卫生法,理顺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 明确了执法主体之间的责任; 避免了各职能部门“踢皮球”推卸责任的行为。,热点焦点,热点焦点,热点焦点,热点焦点,重点点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1、分析食品安全形势; 2、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3、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等。,重点点读,重点点读,重点点读,重点点读,食品安全法知识点考查,食品卫生法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食品安全法的时代。有了好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就有了好的保障,但关键还是在法律的执行和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人们给予厚望的食品安

3、全法的作用。,观看视频:食品安全法面对面,1. 制定修改历程,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2000年7月重新修改; 2000年9月1日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施行。,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的内容包括总则、产品质量的 监督管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 偿、罚则、附则等共6章74条。,2.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内容,3.制定、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意义,1)强化产品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2)明确产品责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武器 等价交换,4.基本概念 产品质量法的概念: 狭义:指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

4、、用户及消费者以及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除指产品质量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规范。 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 : (1)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产品的概念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产品质量法第2条 产品质量的概念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征,如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及时间性等。,产品人为产品商品,产品质量法内容摘读,一

5、、产品质量监督的主要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第十四条) 认证管理机构和认证机构 认证原则自愿 认证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第十四条) 认证原则自愿 认证类型合格认证 安全认证 认证标志方圆标志、长城标志,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的区别 前者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产品,后者认证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 前者认证的依据是产品标准,后者认证的依据是质量管理标准。 从认证结论上看,前者是要证明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后者是要证明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标准。,产品质量法内容摘读, 标准化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强制

6、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抽查制度。 生产许可证制度 涉及保护国家安全、人类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环境保护等工业品,产品质量法内容摘读,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生产者应当保证产品的内在质量 安全性无不合理危险(默示担保) 适用性适于与产品性能一致的适用(默示担保) 承诺性符合承诺(明示担保) (二)生产者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 (三)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规定,二、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

7、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质量法内容摘读,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

8、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产品质量法内容摘读,第二十八条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

9、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产品质量法内容摘读,某厂发运一批玻璃器皿,以印有“龙丰牌方便面“的纸箱包装,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装卸工未细拿轻放而损坏若干件,该损失应由下列哪个部门承担?,D 某厂承担,B 装卸工的雇主承担,A 装卸工承担,C 运输部门承担,产品质量法知识点考查,某厂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炉具,先后制造出10件样品,后样品在有6件丢失。2005年某户居民的燃气罐发生爆炸,查明原因是使用了某厂丢失的6件样品炉具中的一

10、件,而该炉具存在重大缺陷。该户居民要求某厂赔偿损失,某厂不同意赔偿,下列理由中哪一个最能支持某厂立场?,A 该炉具尚未投入流通,D 该户居民应向提供给其炉具的人索赔,C 该户居民偷盗样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负,B 该户居民如何得到炉具的事实不清,产品质量法知识点考查,一日,李女士在家中做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李女士被炸飞的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后据质量检测专家鉴定,高压锅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设计不尽合理,使用时造成排气孔堵塞而发生爆炸,本案中,可以以下列何种依据判定生产者承担责任?,D产品明示担保条件,C产品默示担保条件,B产品买卖合同约定,A产品存在的缺陷,产品质量法知识点考查,销售

11、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二)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遵守产品质量标示制度; (四)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规定。,产品质量法内容摘读,三、商标法,1.概述 商标法是指在调整确认、保护商标专有权和商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82年8月23日,五届人大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 198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1993年2月2日第一次修改 2001年10月27日再次修改 商标法共分八章64条,包括总则(第一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三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

12、可(第四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五章)、商标使用的管理(第六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七章)、附则(第八章) 。,商标法立法目的(商标法第一条):,(1)加强商标管理 (2)保护商标专用权 (3)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4)维护商标信誉 (5)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6)保障生产、经营者的利益 (7)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三、商标法,2.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一定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某个特定商标的资格或者能力。 在中国商标法律制度中,采取商标自愿注册原则。 注册商标 :享有商标专用权 未注册商标: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 1)商标权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13、组织 2)商标权的客体 在我国指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即注册商标。,三、商标法,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第十条):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三、商标法,(6)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

14、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同时还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三、商标法,3.商标注册的条件 (1)显著性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性,便于识别”。 第十一条:“下来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它特点的标志;(3)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的显著性同时还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因素,既可能会从无到有,由弱变强,也可能反过来从有到无,由强变

15、弱,发生侵权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地不断变化。,三、商标法,(2)非功能性 是指某一商标对商品的用途或目的既不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也不会影响商品的成本或质量。 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使用是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的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因此,立体商标可能因为具有性质、实用及美学功能性而不能注册。 (3)在先性 第三十一条: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三、商标法,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

16、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三、商标法,4.商标注册的注销、撤销与无效 (一)注销: 自愿注销;因不续展注销;因主体消亡注销 (二)撤销 因不使用撤销;因使用不当撤销 (三)无效 是指商标注册之初便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因而所有权利应当恢复到未产生的状态。 商标注册无效的理由:一是不符合合法性、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绝对理由,二是不符合在先性的相对理由。,三、商标法,2006年4月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共8章56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对农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定义: 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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