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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证 明我公司特委派陈乐为昆山志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驻 千灯镇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宏信路、南湾路、支浦路污水收集系统项目 工程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施工现场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陈乐同志在我公司的各项考核均达标,能够胜任该委派职位,完全符合上岗条件。特此证明!昆山市志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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