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软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6818875 上传时间:2017-09-1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6号[软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6号[软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6号[软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6号[软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6号[软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6号[软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号[软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开发区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纠风监督员软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软环境,推进我区各级党政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软环境监督员在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和优化区域发展软环境工作中的监督检查作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对象为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聘请的锡山区软环境监督员。第三条 区软环境监督员的聘请程序: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要求推荐人选。经研究确定后,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颁发锡山区软环境监督员聘书和锡山区软环境监督员证。监督员

2、的聘期暂定二年。第四条 锡山区软环境监督员的基本条件:(一)长期关心锡山经济社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关注全区软环境建设;(二)有社会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参加软环境建设义务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三)对所从事行业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了解,能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准确地向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反馈情况;2(四)有一定的分析、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完成监督员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区组织的软环境建设方面的检查、评议和会议等,并能积极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本人自愿参加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第五条 锡山区软环

3、境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一)了解并反映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二)了解并反映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政从政和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三)收集所联系的社会各界对我区优化区域发展软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传递本人或他人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软环境建设方面的投诉;(四)积极参与区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评议、会议、调查研究、理论探讨及相关咨询工作;(五)积极参与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组织的关于区域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锡山区软环境监督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全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及其相关工作部署、计划安排以及

4、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二)了解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政从政和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组织实施情况;(三)了解所联系的社会各界对我区优化区域发展软环境的3意见和建议,本人或他人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软环境建设方面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四)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学习培训,获得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文件、书刊和资料;(五)参与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组织的监督检查时,享有与开展该项工作相应的监督权与建议权。第七条 锡山区软环境监督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行

5、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二)积极参加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实事求是地监督和反映全区各级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和区域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情况,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四)坚持原则,认真调查研究,积极为区域发展软环境建设建言献策; (五)遵守有关工作制度和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维护软环境监督员和聘任部门的形象。第八条 锡山区软环境监督员的工作方式是:(一)监督员可采取明察暗访、征求和搜集社会各界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并及时、客观、公正地将情况进行汇总,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反映,并提出

6、意见和建议;4(二)参加区组织的软环境建设的专题调研、座谈、评议等活动;(三)查阅软环境建设的相关文件、资料;(四)向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质询。第九条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软环境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软环境监督员的监督,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配合监督员的工作:(一)对软环境监督员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送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二)对软环境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合理的要予以采纳,切实改进工作;(三)对软环境监督员质询的问题,要及时、负责地予以答复;(四)软环境监督员要求查阅有关文件、

7、资料的,要提供方便。第十条 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软环境监督员会议,通报我区软环境建设的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进行沟通交流。第十一条 区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区软环境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为区软环境监督员提供学习资料,不断提高软环境监督员的工作水平;5(二)负责区软环境监督员明查暗访及其他工作的具体组织、联络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三)加强与区软环境监督员推荐单位及其本人的沟通和联系,为他们参与监督活动和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保证;(四)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软环境监督员了解全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和区域发展软环境建

8、设的进展情况,明确督查工作要求;(五)及时向区软环境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六)不定期召开区软环境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将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向有关被监督部门通报;(七)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区软环境监督员,向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提出进行表彰的建议。第十二条 积极鼓励区软环境监督员发挥作用。对责任心强,认真履行职责义务,为改善和优化我区区域发展软环境作出贡献的监督员,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将进行表彰。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负责解释。6中共锡山区纪委办公室 2012 年 2 月 23 日印发(共印 5 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