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税收征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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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制订人:陈小凤,2,导言: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管法)程序法 2、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1995年2月28日和2001年4月28日修改 3、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划分税种、各自征收 4、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征收管理。,3,第一节 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而开展的一项有目的的活动。 税务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款征收的前提。

2、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4,一、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例题1: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答案:正确,5,税务登记管理包括,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6,(一)开业税务登记 开业

3、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首次办理的纳税登记。 1、开业登记的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分以下两类: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 企业,即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组织,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各种联营、联合、股份制企业等。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如驻外地的产品经销处、维修服务站、产品点、分厂、分店、分公司等。,7,个体工商户。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关、团

4、体、部队、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 根据规定,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8,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 (1)生产经营,发给营业执照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或在按税法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9,(3)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除由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还

5、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4)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0,3、资料: 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或指定的税务登记点,填报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我国国家税务机关为适应分税制的需要,设置了两套税务机构,即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两套机构对各自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理。,11,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 营业执照或

6、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资料,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当提供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证明。 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13,例题2:税款扣缴义务人到税务机关领取扣缴税款凭证的时间

7、为() D A 经营业务发生时 B税务机关通知时 C会计年度终了 D 发生扣缴义务时 例题3: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为() C A 10日内B 15日内C 30日内D 半年内,14,4、税务登记表的审批与核发 税务登记审核工作,既是税务机关税务登记工作的开始,也是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的关键。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应在30日内予以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 例题4: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审核完毕的时间为() C A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 B自纳税人填报之日起15日内 C

8、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 D自纳税人填报之日起30日内 5、发证 不同主体发证类型不同(第180页),15,(二)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的范围 (1)改变名称; (2)改变法定代表人; (3)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 (4)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要办理注销登记);,16,(5)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 (6)增减注册资金(资本); (7)改变隶属关系; (8)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9)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 (10)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17,2、变更登记的时间要求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

9、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例题5: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0天 B15天 C30天 D60天,18,3、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 (1)申请。 (2)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0、被取消资格需要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其他有关资料。 (3)税务登记变更表的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上缴的证件情况。,19,(4)受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表格及提交的附列资料、证件要进行认真审阅,在符合要求及资料证件提交齐全的情况下,予以受理。 (5)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已填登完毕的变更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分类审核。 (6)发证。对需变更税务登记证内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变更税务登记的

11、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需作更改的,税务机关应当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答案:正确,20,(三)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是纳税人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 1、主体: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2、收回有关税务资料或就地封存。缴清税款 3、复业申请: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21,4、申请延长停业: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 5、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

12、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6、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的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 7、申请停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例题6:停业、复业登记是纳税人终止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答案:错误 例题7: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答案:错误,22,(四)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时,向原登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登记。注销登记是本质上的变化,意味着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在法律意义上的消失或死亡。 1、注销登

13、记的适用范围 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23,2、注销登记的时间要求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 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4,(3)纳税人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

14、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5,例题8: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其时间限制为() A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B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 C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60日内 D自有关机关批准或

15、者宣告终止之日起90日内 答案:A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26,3、注销登记的有关要求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有关证明文件,同时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和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27,(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申请: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原则: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一地(县、市)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时效:一般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例题9:纳税人

16、外出经营活动结束时应当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上交给() B A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 B经营地税务机关 C上一级税务机关 D不用上交,28,4、经营前: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 5、经营结束: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29,(六) 税务登记证 1、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 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30,3、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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