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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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目录管理制度概述2会计机构和核算基本规定2第一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2会计工作交接2第二章会计核算3会计凭证3会计账簿4编制财务报告4第三章会计档案管理4货币资金财务制度5第一章现金管理规定5第二章借款程序5第三章费用报销审批程序6第四章报销单填制6采购财务制度7生产财务制度8总则8岗位责任8入库与领料8成本预算9盘点和对账9销售财务制度10销售管理10发票管理11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1合同的签订12合同的审查批准执行1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概述公司作为经济运营的主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物,由于所掌握管理信息的不对等,如何使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

2、化,如何明确公司管理层与公司投资者的契约责任,防范管理层懈怠、利益短期化、甚至舞弊侵害公司利益,必须使公司的各项运营明晰可控,建立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公司的各项运营快捷有效,在激烈的竞争中急流勇进。会计机构和核算基本规定第一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1条 公司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机构,设置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等岗位。第2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工作交接第3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

3、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第4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第5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第6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第7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第8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

4、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9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10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

5、担本规范第11条规定的责任。第11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章会计核算会计凭证第1条 公司办理账务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第2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

6、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相关手续必须完备。计提折旧必须附详细折旧表,其他费用计提或摊销要附有计算明细表。调账要附有详细的调账说明,并有相关领导签字。(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

7、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第3条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第4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第5条 记

8、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是:(1)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9、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第6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第7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第8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时,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第9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

10、登记会计账簿。第10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第11条 公司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编制财务报告第12条 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第13条 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应当先行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部门。第14条 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

11、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第三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1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2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3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4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货币资金财务制度第一章现金管理规定第1条 与自然人结算的往来业务需以现金结算时,需取得收、付款人的身份证复印

12、件及收款人签字的收据。出纳人员支付现金,收款人必须在相关票据上签字确认。第2条 现金收取的货款等零星收款,出纳人员需开具收据,并注明收款的事由。收据应连续编号,收据的存根应妥善保管,存档备查。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第3条 现金的收支应以实际业务为依据,不得挪用现金或白条抵库。第4条 公司现金应保持合理的库存,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出纳人员现金账目应当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第二章借款程序第1条 借款程序(1)总经理助理以下级别人员借款程序借款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批(借款事由的真实性)会计部审核签字(有无尚未

13、归还的借款等)主管副总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批出纳付现金(2)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借款程序借款人会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批出纳付现金注:总经理借款由主管财务副总签批,各位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借款由总经理签批。(3)备用金借款程序:借款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批主管财务副总审批出纳付现金注:备用金借款是指因业务需要供周转使用的备用金。第2条 借款应注明归还期限,超过期限未归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第3条 各项借款支出,遵循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如情况特殊,必须报请主管副总以及总经理批复,依批复意见处理。第4条 管理部门公务较多的人员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可根据工作的合理需要

14、预支一定限额备用金,报销时可不抵借支,直接支取现金。实行定额备用金的借支人须每3 个月结清一次,原则上借支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及时结清备用金,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第5条 每年12 月31 日前,除12 月下旬借支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第6条 员工离职,需财务部门审核无个人欠款,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三章费用报销审批程序第1条 严格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的费用,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第2条 报销审批程序:(1)总经理助理以下级别人员费用报销审批程序报销

15、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批会计部审核主管副总审批财务经理审批出纳注:报销单内“报销人”必须为本人,不允许其他人代替。(2)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费用报销程序报销人会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批出纳注:总经理费用由主管财务副总审批,各位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费用由总经理签批。(3)临时授权,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授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被授权人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如时间紧迫,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应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认真避免在此期间授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第3条 费用报销用于冲账的由财务部出纳员直接开出“收款收据”。第4条 在规定的期限内凭已审签的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15 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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