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花园-第三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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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与保险法,贸易环节的重要法律,课程章节,第一节 G海运合同法 第二节 G其它运输合同法 第三节 G海运保险合同法,课程安排,时间一周半 要求:掌握以下能力 1、主要的公约法律名称 2、提单的法律性质与纠纷处理 3、保险合同的法律特性,本次课程安排,15分钟 复习 30分钟 第一节 G海运合同法 25分钟 提单性质与纠纷 20分钟 案例练习,第一节 G海运合同 序 海上运输、国际贸易货物总量中大约2/3 铁路运输、 公路运输、 航空运输、 邮政运输、 江河运输、 管道运输、 国际多式联合运输等 一、概述 二、提单运输,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一、概述,(一)海上货物运输

2、与海上货物运输法 1、海上货物运输 *船舶 *港至港,2、海上货物运输法,(1)内国法 美国1893年的哈特法, 英国1924年的海上货物运输法, 中国的海商法 (2)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 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即问即答,1、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中,我国参加的是 A、海牙规则 B、海牙/维斯比规则 C、汉堡规则 D、都没有参加 答案:D 2、我国海商法第四章适用于沿海运输合同吗? 答案:不适用,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1)班轮运输(提单运输)合同 (2)租船运输合同 航程租 期租 光船租,(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提单订立的特殊性: 班轮运输的承运人签发的提单载明了较为详细的运

3、输条款,具体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实践中一般很少另行订立书面运输合同 。,(三)索赔与诉讼,1、索赔 海牙规则在3天之内提出书面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7日内, 集装箱物为15日;但这仅适用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情形。 2、诉讼 (1)诉讼管辖 一般在提单按照有联系的约定地点。 (2)诉讼时效 海牙规则一年内 汉堡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为1年。航次租船合同为2年。,二、提单运输,(一)提单的概念和内容 (二)提单的作用 (三)提单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四)海运单与电子提单,(一)提单的概念和内容,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

4、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提单。承运人签发的俗称大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承运人货运代理人签发的俗称小提单(HOUSE OF LADING)。,提单并无统一的格式,可由轮船公司自行制定。目前在远洋运输中所使用的提单,都是由各航运公司按照自己的提单格式事先印刷好的。提单通常是一页纸,有正反两面。 提单背面印有详细的运输条款,主要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简单说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与签发提单的关系?,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与提单签发的关系如下: 签发提单是为了履行已

5、经成立的合同义务,一般是在运输合同已经成立,根据合同托运人已经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才签发。因此提单虽然因载有合同条款而成为合同的最好证明,但其是否签发,什么时候签发对合同的成立并无必然影响。,(二)提单的作用,1、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2、是承运人接货物已装船证明;据以交货凭证。 (1)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2)当提单在受让人手中时,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终局性证据。 3、提单是物权凭证,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案(遭收货人索赔后) 案情:原告上海某运输公司在厦门装载被告厦门某公司托运的5 000吨(共万袋)白糖时,因发现有的脏包,就在收货单上作了批注。按规定应在提单上作同样批注。但

6、被告为能迅速出口货物与及时结汇,请求原告接受其保函并签发清洁提单。因考虑到被告一时难以换货,在被告许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的情况下,原告给予被告适当的通融,签发了清洁提单。当抵达科伦坡港卸完货后,收货人以脏包造成其损失为理由,向斯里兰卡高等法院申请扣船并提起诉讼,船被扣达13天。经与收货人多次交涉,终于达成由我公司赔付162 366.67美元而收货人撤回起诉的协议。后原告以被告出具的保函为依据,起诉被告。 问题:(1)该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该保函能否对抗收货人,为什么?,例:某货轮将1.5万袋咖啡豆从巴西的巴拉那瓜港运往中国上海。船长签发了两张清洁提单,载明每袋咖啡豆的公斤,其表面状

7、况良好。货到目的港卸货后,发现其中930袋有重量不足或松袋现象,经过磅约短少25%。于是,收货人提起诉讼,认为承运人所交货物数量与提单的记载不符,要求承运人赔偿短卸损失。承运人则认为,因其在装船时,未对所装货物一一进行核对,所以承运人不应对此负赔偿责任。 问:(1)提单在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是初步证据还是最终证据?(2)本案承运人是否应对货物数量的短缺承担责任?,(三)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及代理纠纷案(遭托运人索赔) 原告浙江某公司诉称:广州某运输公司承运原告承保的750箱中国红茶时,提供了不清洁的集装箱,上海某运输公司作为装箱人又未尽职检查,致使茶叶串味污染,原告赔付了收货人的

8、损失。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7476.63英镑、1881德国马克以及从原告赔付收货人时起至判决之日止的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广州某运输公司辩称:该提单项下集装箱运输条款为FCL,即由发货人装箱、点数、铅封的整箱货物运输,被告所提供的集装箱应视为货物的包装,箱体检查应为发货人的职责。对于非被告原因引起的损失,被告不负赔偿责任,并要求原告赔偿其因应诉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上海某运输公司辩称:被告受发货人委托进行装箱作业,只对装箱过程负责,不对以后发生的损失负责。根据惯例承运人应该提供清洁、干燥、无味的集装箱,而且法律并未规定需对集装箱进行检查。对于不可预知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一)

9、承运人的法定义务,1、适航 2、管货 3、不绕航,1、适航,海商法第47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时间、内容、主观标准,即问即答,1、以下哪些货损原因不属于船舶不适航: A、在航行中忘了给货物开舱透气导致货损 B、船员没有经过消防训练导致航行中起火 C、船舶在航行途中到中途港加油时,船上的止回排水阀门盖板被盗,导致货物水湿 D、货舱没有彻底清洁,使上一航次留下的异味污染了本航次装载的茶叶。 答案:A、C 2、判断正误:船舶在开航前已经请著名的劳

10、氏船级社检验并取得了“适航证书”,承运人因此得以解除适航义务。 答案:错误。,The Hellenic Dolphin适航案,承运人运送一批石棉,在交付货物时发现石棉已经被海水严重污损。致损原因是一条四英尺长的通往货舱的凹痕,由于凹痕使海水渗入货舱导致货物受损,但是承运人对船舶上的这一凹痕并不知情,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该凹痕在船舶开航前或开航时就已经存在。,【法院判决】 上诉法院认为,既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船舶不适航,而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又遭遇到大的风浪,法院推定凹痕是由本航次中遭遇的风浪所致,货物损失是由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海上风险造成,承运人无需对货主承担责任。 【评析】 该案实际上意味着不适航的举

11、证责任应由货方承担。,经典案例,Riverstone Meat Company Ltd.诉Lancashire Shipping Company Ltd.(Muncaster Castle轮)案 此案中“Muncaster Castle”轮于1953年2月进船坞进行特别检验和载重线年度检验。检验时,31个防浪阀全部打开,由劳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完毕后,由该船坞钳工将防浪阀重新盖好,但有一名很有经验的钳工没有把其中两个防浪阀的螺丝拧紧,致使该船从澳大利亚回航时,在海上遇到恶劣气候,海水通过防浪阀涌入第5舱,使该舱113箱牛舌受损。,判决,英国上议院推翻上诉法院的判决,判定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是

12、承运人承担的一项不能由他人代替的义务,承运人雇请他人代替履行这一义务,应对他人履行这一义务时的过失行为负责。,2、管货,海商法第48条:承运人应当妥善地(业务水平)、谨慎地(责任心)装 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 卸载所运货物。 标准、内容、时间,即问即答,以下哪些违背了承运人的管货义务: A、将相互之间会产生化学反应的货物堆放在一起结果造成货损。 B、由于船上没有积载图造成货物不能迅速卸载。 C、使用驳船将货物运到远洋船舶上的过程中由于船员疏于照料使货物受损。 D、航程受阻后,货物受损并有继续变质的危险,承运人既没有将货物出售,也没有通知货主。,答案:A、B、C、D,Canada R

13、ice Mills v. Union Marine Ins管货案,船舶航行过程中遭遇暴风雨,为了防止海水灌入船舱,船长下令定期关闭通风设施和舱盖,货物由于舱内温度过高受热致损。货主以承运人未尽管货贻误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判决与评析,【法院判决】 英国上诉法院认为,在发生暴风雨的情况下,承运人关闭通风设施和舱盖并非货物致损的唯一原因,在此条件下,关闭通风设施和舱盖实属正常,导致货损的真正原因是海难。因此,承运人可以援引海难免除其责任。 【评析】 从这一案例,法院确立了为躲避海难采取措施导致货损承运人也免责的原则。,3、不作不合理绕航,海商法第49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

14、将货物运往卸 货港。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 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 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绕航的定义、后果、自由绕航条款,不合理绕航的后果,英国法下,不合理绕航构成根本违约, 承运人不再能援引原合同的权利和免责 等规定,而应根据侵权原则承担责任。 我国海商法对不合理绕航的后果没有特 别规定,学理上认为解释为一般违约比 较合理。但不合理绕航由于是故意所为 ,承运人不再能享受责任限制的好处。,关于绕航的实例,承运人明知港口拥挤,仍然承诺将货物运抵该港,结果只好将货物卸在另一港口 船长错误判定某一航向对避开恶劣天气有利而采用了新航向 由于承运人疏忽使货物超程运输 绕航

15、必须是故意的,即问即答,以下哪些可以构成绕航: A、为了让搭便船的多余人员下船而离开预定航线停靠中途港。 B、为了加油的目的而不得不改变航向。 C、船舶接到其他船舶的求救信号而离开航线前往营救 D、由于承运人的疏忽,未将货物在目的港卸下而运到了下一停靠港,答案:A、D,Kish(货主)诉“Taylor”轮 案,按照租船合同要求,承租人提供足够的木材交由船舶从墨西哥湾运至西欧。由于承租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货物,船长另寻其他货物,但是由于货物积载不良而影响船舶的稳性。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遭遇大的风浪,船长将船舶开至Halifax进行必要的修理。当船舶所有人在目的港留置货物要求货主承担滞期费和空舱费时,货主

16、以船舶开航时不适航导致不合理绕航为由,主张船舶所有人不得享有合同项下的留置权。 。,判决与评析,【法院判决】 英国上诉法院认为,尽管绕航由船舶不适航造成,但是绕航仍然是合理的,绕航是否合理不取决于造成绕航的原因,而取决于危险的真实存在。由此英国上诉法院驳回了货主的主张。 【评析】 该判决阐明了英国法下合理绕航的判断标准在于危险的真实存在与否,关于自由绕航提单的效力,承运人在Malaga港接收一批橙子,按照托运人的要求须将货物运至利物浦。承运人签发了提单并在提单中订入“自由绕航条款”。实际航行中,承运人选择了脱离正常地理航线的路线,致使船舶达到目的地时橙子已经腐烂。承运人引用提单中的“自由绕航条款”要求免责。,判决与评析,【法院判决】 英国上诉法院认为,提单中订有“自由绕航条款”并非意味着承运人有权在脱离一般正常的地理航线的人和港口挂靠。“自由绕航条款”仅仅授权承运人在适当的情况下,依照地理顺序在本航次的正常航线上的港口靠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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